读书之《金锁记》读后感2000字:
罗曼·罗兰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们决定不了出身,但可以决定自己要走的路。成长的过程就生活中出现各种状况,然后一一解决,化茧成蝶。如果放任自己向命运低头,或者被命运黑化走向深渊,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
三毛说: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张爱玲的中篇小说《金锁记》中的主人公曹七巧,在人生暮年也未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会变了这个样子。
《金锁记》写的是国民时期,在封建制度压迫下,一家麻油店的女儿被卖进姜家(封建家族)的二少爷为妻。因为她的出身低微,府中的婆婆、妯娌、丫鬟都对她不尊重。她从一个思想正常的少女,变为一个尖酸刻薄、私欲极强的女人,她的可悲不仅自己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同时又是封建社会的施害者。
她的丈夫是一个得了软骨症站不起来的废人,本想娶她为妾,后因决定不在娶,将她改为妻。
嫁入府中后,她心中思慕府中的三少爷季泽,但是季泽确是个浪荡公子。来府中看望她的哥嫂,表面上对她百依百顺,不过是想向她索要财物,其实内心是瞧不起她,恨极了她。她经不住生活的磨难变得疯疯癫癫,口无遮拦,尖酸刻薄。
十几年后,她成为了寡妇,财产分家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向着她,她又破口大骂,分家后,季泽向她表白,她思来想去认为季泽的表白是为了贪图她的财产,心中暗恋的季泽让她失望透顶,痛哭流涕、破口大骂。
正是因为她没有从丈夫及季泽那里得到爱,忍受着情欲的折磨,形成了极强的嫉妒心理,见不得别人的恩爱,产生了扭曲的病态心理,逼死了进门不久的儿媳。拆散了本应有好姻缘的女儿女婿,到最后弄的儿子每天逛窑子,女儿吸大烟,家不像家。
女儿长安24岁的时候得了痢疾,七巧不给她找医生,便让她抽大烟,抽着抽着也就上了瘾了。未出阁的小姐天天抽烟,有人劝阻,七巧道:“怕什么!莫说我们姜家还吃得起,就是我今天卖了两顷地给他们姐儿俩抽烟,又有谁敢放半个屁?姑娘赶明儿聘了人家,少不得有她这一份嫁妆。她吃自己的,喝自己的,姑爷就是舍不得,也只好干望着她罢了!”
长安近30岁,还未嫁出去,七巧注定女儿要做老姑娘,又换了一种腔调:“自己长得不好,嫁不掉,还怨我做娘的耽搁了她!·成天挂搭着个脸,倒像我该她二百钱似的。我留她在家里吃一碗闲茶闲饭,可没打算留她在家里给我气受!”后来经人介绍,长安认识了漂洋回来的童世舫,俩人已经定了亲,七巧又从中破坏,将女儿说的人不是人,女儿无奈与他分手。“这些年来,多多怠慢了姑娘,不怪姑娘难得开个笑脸。这下子跳出了姜家的门,趁了心愿了,再快活些,可也别这么摆在脸上呀——叫人寒心!”这个女儿也不反驳,也不反抗,声声的被母亲拆散了自己的幸福。
“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的人恨她,她娘家的人恨她。她摸索着腕上的翠玉镯子,徐徐将那镯子顺着骨瘦如柴的手臂往上推,一直推到腋下。”
“她自己也不能相信她年轻的时候有过滚圆的胳膊。就连出了嫁之后几年,镯子里也只塞得进一条洋绉手帕。十八九岁做姑娘的时候,高高挽起了大镶大滚的蓝夏布衫袖,露出一双雪白的手腕,上街买菜去。喜欢她的有肉店里的朝禄,她哥哥的结拜弟兄丁玉根,张少泉,还有沈裁缝的儿子。喜欢她,也许只是喜欢跟她开开玩笑,然而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七巧挪了挪头底下的荷叶边小洋枕,凑上脸去揉擦了一下,那一面的一滴眼泪她就懒怠去揩拭,由它挂在腮上,渐渐自己干了。”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小说的结尾七巧死了,但是又一个七巧(七巧的儿女)诞生了,悲凉的命运被锁住了,沉浸在这苦闷的岁月之中。作者:大丁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