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之《创新者的窘境》读后感1500字:
这本书出版于1997年。中文版进入中国时,恰与国内创业创新的浪潮合拍,简直成了创业者的《圣经》。动不动就有创业者捧着这本书,高呼要颠覆式创新,破坏式创新。总之就是某人一创业,想出一个新点子,某个行业就准备全体关张大吉。然而,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号称要被颠覆的企业活的好好的,反而是创业公司起来的有多快,死的就有多快。这本书被这些失败案例拖累的,也不那么流行了。
参加了一个锻炼思维的群,要求群友共读《创新者的窘境》,因为在世界范围内,经过时间的检验,此书已经成为创新领域的经典。也许经还是真经,问题出在怎么读。
本书定义了两种不同类型的创新——延续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
延续性创新,是提升原有产品的性能,同时收取更高的价格。目标用户是更关心产品性能,而不是产品价格的用户。
破坏性创新,是偶然环境下,出现了一种比原有产品更简单,更便利,更廉价的产品。目标用户是买不起现有产品的用户。
在作者的描述中,破坏性创新的产品出现时,拥有延续性创新的领先企业对此是漠不关心的。随着破坏性创新的拥有者找到用户,破坏性创新产品也开始延续性创新,最终击败之前的领先企业。
但现实中,几乎找不到新企业采用破坏性创新战胜老企业的例子。二十年前,克里斯坦森在《创新者的窘境》中赞扬的创新企业,在我读这本书时,差不多都消失了。即使个别还存在,所在的行业处于整体的没落中,已经没有什么进展值得在互联网上发消息了,说白了就是苟活中。没有成功案例,那这本书说的对不对?小胖纠结了,或者说绕进去了。
克里蒂坦森
通过一个多月的阅读与思考,才想明白一个问题。美国本身是一个发达国家,如果按作者定义的破坏性创新。那标本性的后发创新,会在第一时间为后发国家掌握,并利用后发国家更廉价的人力资源,制造更廉价的产品,冲击他们的学习对象。
比如我国个人电脑的普及。开始是直接进口从美国购买组装好的电脑。但很快,市场上流行起由小商贩组装的电脑。由于两国生活水平的不同,小商贩组装的电脑比从美国进口组装好的便宜很多。个人电脑是对大型电脑的破坏性创新,小商贩组装个人电脑对于从美国进口的整体机电脑同样是破坏性创新。
发达国家能用到的各类武器,是延续性创新。依靠长期的技术积累,形成技术壁垒。所以只要我们想的起来的美国产品,都可以算作连续性创新,读后感m.simayi.net当然这点还有争议。按克里斯坦森定义的破坏性创新,苹果手机算不上破坏性创新,因为比被它干掉的诺基亚手机贵很多。但它颠覆了整个手机行业,被部分《创新者的窘境》读者认定为破坏性创新的标本级案例。
如果按照克里斯坦森定义的破坏性创新就是更廉价,发达国家企业反应就是,比赛谁能更快的把生产流程拆分为更基础的操作,然后将这些基础操作让后发国家的廉价劳动力去完成,这种操作事实上也确实在发生着。苹果手机是由分布在世界各地的组装厂,以最廉价的人力成本进行组装。而发达国家的新创企业,希望利用破坏性创新实现逆袭,可能性已经变得很低。即使实现了,依靠外包带来的巨大利润,领先企业也有足够的资金对新创企业进行打压或收购,像过去那样眼睁睁看着市场被新创企业吞噬而无所作为,很难再发生了。
当初亚马逊的创始人打算开一家网上书店,但现实中没有网上书店。好心的书商安排他和其他打算开书店的人,去一家社区书店。书店老板给他们讲了社区书店的营销之道。曾有一个人开车路过书店,书店二楼花盆的土恰好撒到车上,书店老板很不好意,带顾客去洗车,恰好洗车店关门。书店员工亲自为这个人洗了车,这人道谢之后,买了一堆书回去。书店老板的意思,书店经营,依靠的还是社区内人和人的交流。
网上书店凭借没有店面租金和服务员工资,已经成为目前书店行业的成本最低点。亚马逊通过比实体书店更低的价格,将书籍卖给一个个陌生的读者,摧毁一家又一家的类似那家社区书店与顾客面对面交流的实体书店。因为卖书这件事,买和卖就是瞬间的事,人和人的交流只是偶然。
而读书这件事,是作者和读者交流信息,尽管不是面对面,胜在于长期连续的交流。但交流还是不够,也许这将是创新发生的领域,至于属于破坏性创新还是延续性创新,谁知道?谁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