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的《费城风云》读后感500字:
民主制度分很多种,英国、法国、美国各不相同,美国的三权分立:总统、大法官、国会,是立国之始,各位开国元勋在费城商议,最后确认下来的内容,继《独立宣言》之后,《美国宪法》出台,随后是《权利法案》。
对于法案的具体内容不是很感兴趣,开会的过程也基本在《罗辑思维》视频上绘声绘色的讲过了,最后达成共识是怎样胜利的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也不是很有感触。
像极了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确认郡县制,虽然高大上,却遥不可及,事不关己。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关于三权分立的设定,大法官约同于国王,总统约同于宰相,国会约同于军机处。大法官涉及的事情少却很重要,一旦决定即成判例,.由总统推选;总统的权限很大,事无巨细都管;国会审核总统的提案。层层限制,层层牵制,防止腐败。作为外行人看热闹,很难看出什么门道来,对于大法官这个类似于“皇帝”的设定倒是感到新鲜。
在商议出宪法后,美国的“国父们”并没有把政府当成什么事情(如书所言的话),很多“国父”继续做生意,穷困潦倒而死的有之,互相决斗而死的有之,完全没有中国古代皇帝坐江山,分封功臣,各自“为非作歹”,福泽子孙的感觉。
我……
大家开个会,吵个架,定个互相牵制防止腐败和政府做大的宪法,就散了吧,日子该咋过咋过,直到南北战争。
只好说,美国的地利真是得天独厚,换在中国,这么个作法,亡国几次都不够……作者: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