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总得相信点什么——读《信仰书简》有感1500字:
“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个喧嚣的尘世中,并在与这个尘世打交道,在与人和物的交往的过程中,留下了自己的活动轨迹。每个人的轨迹各不相同,或杂乱无章,或条理清晰,或刻意雕琢,或浑然天成。”鉴于此,每个人对这个世界的认识都会有所差异,信仰的形成与否自然也是因人而异。
毋庸讳言,在相当一部分中国人中,包括一些大学生,都或多或少存在精神迷失的现象。一直以来,我并不知道信仰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存在,总感觉是一个很缥缈的概念,无法琢磨清楚这究竟是什么概念,一个字概括就是“虚”。感受不到它的价值体现,对它的认知仅仅停留在知道它的存在,但究竟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在阅读《信仰书简》过后,信仰似乎慢慢地在我心中有一点点的形状,谈不上守得云开见月明,但还是能简谈个人的一些感悟与体会。
我们究竟为什么要有信仰呢?在《信仰书简》中,有一封来自一位在浮躁和诱惑中焦虑的同学的信,他困惑焦虑,并不知道做一个在天地间挺立行走的人,不竭的力量从哪里来?在我看来,能在天地间行走的人,他们大概都信点什么的,他们所相信的东西大概就是我们世俗所讲的“信仰”吧。正如白岩松所说:“你总得信仰点什么。”他们所相信的——信仰,就像俄国作家柯罗连科笔下的火光,它永远闪烁在前方,忽明忽暗,指引着船只的前进。即使目的地还很遥远,但火光在那,人们就有希望。有火光,有希望,便会有源源不断的力量在天地间直立行走。大概这就是我对信仰理解的雏形吧——它拥有无形的力量让你在正能量的路上前行。人如果失去信仰,应该是挺可怕的,当一个人失去了信仰,就如同没有思想的傀儡,徒有躯壳。
《信仰书简》一书中提到我曾经感到最痛心的一件事:小悦悦事件。
当初,我并不理解“十八勇士”为何在救助一个弱小生命面前选择冷眼旁观?为何可以泯灭良心,做到麻木不仁?难道他们都没有恻隐之心吗?但自我了解南京彭宇案以后,我大概能有所接受十八个路人的被迫冷漠了。自从彭宇案发生过后,“扶与不扶”成了社会热点,面对摔跤老人不敢扶,面对躺地小婴儿不敢救。为什么?因为怕被讹诈,怕自己的好心被冤枉。没有良知了吗?内心当然是热枕的,可我不可以相信法律,我不敢相信道德,我不能相信人性。这是赤裸裸的失去了信仰啊。相比不救小悦悦,失去信仰才是更可怕的。一次不救小悦悦,是人心的一次悲凉,是社会的一次悲痛。失去信仰后,大概是有更多的小悦悦,也没人敢救,任凭残忍又沉重的车轮残暴地一次次碾压在“小悦悦”身上,至于此,人心的悲凉就不是一次,社会的悲痛更不是一轮舆论就会过去。这才是让我们对社会感到痛心的事,人失去了信仰,这个社会还谈何和谐发展?谈何共同进步?
当人失去了信仰,个人主义危机将会膨胀,“利益至上”成为优选。
不良商家为什么会“不良”?没有信仰。因为没有信仰,崇拜个人主义,利益至上。所以他们可以为了金钱出卖良知,可以不断地突破社会底线。为了金钱,他们在婴儿奶粉中添入三聚氰胺,“反正伤害不到我家宝宝”,他们在青菜中加入农药,“反正我不吃青菜”,他们在食物中加入[www.simayi.net]地沟油,“反正我不吃这些菜”。因为没有信仰,因为个人利益至上,所以他们变得愚昧无良知。正所谓,卖奶粉的不喝自己家奶粉,卖菜的不吃自家种的菜,开饭馆的,不吃自家做的饭。失去信仰,社会底线不断被突破,甚至看不见底线,在这种情况之下,人们总是会闹出诸如此类的笑话。
杨肃明老先生曾说:“人这一辈子要解决三个顺序。这三个顺序是不能错的,先要解决人和物之间的关系,解决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最后一定要解决人和内心间的关系。”当今,中国提出建设法治社会,提出完善法治,理想让大家都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重中之重的一步便是让人民信仰法律,信仰点什么去传播正能量。如果“十八勇士”相信法律会保护他们的善举,我相信他们在救小悦悦之时毫不犹豫伸出援手,如果不良商家信仰法律,他们会畏惧法律制裁,而做良心商品。
二十一世纪的我们,要信点什么,去得到一块洁净的心田,回归一种宁静的心境,树立一个远大的目标。在平静中得到人生的真谛,获得无形的力量,在天地间挺立行走。作者:16法学二班李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