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物该怎么恋爱呢?(小人物恋爱模板)

喝掉最后一口可乐,曹国维一丝快乐也没有了,眼神定格在了手指紧攥着的瓶子上,突然发出闷响。空气还是沉默,也有让人难堪的尴尬。

自己突然变成了一无所有的穷光蛋,任凭谁也不会快乐的。

还能做些什么呢?要不就去找艳菊吧,谁让自己连个房间都没有。

艳菊是前女友,有且只有一个的那种,但你要是讲爱没爱过,还真不好说,曹国维就是一傻逼。

“傻逼曹国维。”这是艳菊的口头禅,有事没事总爱嘟囔,含混不清的,老让人为躲避她四溅的唾沫而发愁。艳菊这人最强势了,跟她谈恋爱的时候,你走路只能先迈右腿,还不能问为什么,问了就要挨骂,“傻逼曹国维。”久而久之,挨骂成了习惯,话不说也觉得氛围不到。

艳菊人如其名,艳俗,看上了蹲在天桥上贴膜的曹国维,那时候曹国维还心比天高,觉得自己总有一天能暴富,然后揣着吉他浪迹天涯,当然,还得带着暴富之后拥有的资金。

艳菊是附近大学的学生,又漂亮又飒,像曹国维一样穷。有了新手机不舍得在店里贴膜,跑到曹国维面前把手机一递,就不讲话了。

曹国维贴膜不管大小都是十块钱,同样,你也不能挑品质。艳菊手机别的不行,屏超大,贴完也不说给钱,就说帮曹国维贴膜,不要工钱。俩人坐在那像骗保。

曹国维根本就懒得跟艳菊要钱,他见过她很多次了,她帮人送外卖到宿舍里,有时穿美团,有时穿饿了么,到了学校门口一脱,真是漂亮极了。他俩就坐在那看城市亮起灯光,曹国维揉着僵硬的屁股,看艳菊帮他把工具收拾起来了,她弯腰的姿势特别利落,像掰下一个脆生生的玉米一样舒坦。俩人很默契的分开,曹国维没扭头看艳菊,也不知道艳菊看没看他。

小人物该怎样恋爱呢?

俩人在雨天收摊跑去店里吃面,加好多辣椒的牛肉板面;曹国维会给艳菊带花,十块钱一支的大百合,带点水珠,自然又超脱;大太阳底下是两张并不般配的脸,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

曹国维知道他俩一定会分手的,艳菊张扬得好看,像大丽菊一般,层层叠叠饱满又娇嫩。她只不过是贪图一时的快乐才跟他在一起。

他在日记里写道:“今天跟艳菊遇到了她的同学,我以为她会把我推开,她没有。她跟我牵着手去打招呼,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自卑,我也不觉得难为情。我知道,他们都觉得穷人和穷人最配,艳菊也这样觉得,她只是需要一个男朋友吧,没有钱,总不能没有自尊和一点快乐。”

贴膜的间隙,漫长而空白的时光里,曹国维会读书,盗版书和杂志,他最喜欢读诗,因为不需要讲给艳菊听这首诗讲了个什么,诗的意境只能在深夜独自咀嚼。

他也写,他把最喜欢的两句印在了手机壳上,他说:“宇宙浩瀚,旷野肆虐。”

艳菊总打趣他是个哲学家,应该换曹国维去读大学,艳菊来贴膜,艳菊的成绩挺一般的,当初能够上大学完全是因为运气好。艳菊更像是维系自卑者自尊领域的学霸,她物质却要装作毫不在意,她敏感却又竭力表现真诚,她不爱他却可以跟他接吻。艳菊总要在下一秒就消失,她牢牢地控制了曹国维。她要在他身上找回丢掉的尊严。她以此为乐。

可是跟哲学家谈恋爱很累。

曹国维不在意物质,他工作的上限是得以温饱。他在遇到艳菊之前最爱的娱乐活动是跑到地铁站听流浪艺人唱歌,唱郑钧那首《私奔》。他不觉得好听,只是觉得有趣。就这样的日子也是日子,有什么不好?

艳菊不要这样,她要做正常人,不是乞丐或是穷人,可是她不屑于用身体为资本。“曹国维你再努力一点会死吗?”艳菊总是恶狠狠地说出这句,带有纯粹的力量。“我想要属于我自己的房子,爱人和我自己的生活。你懂吗?”和艳菊在一起的时间里,曹国维还无法用哲学来解释俗世思维,他总是说“我不懂,我觉得这样也挺好。”

那天曹国维在日记里写下了“渐行渐远”四个字,新鲜感一旦过去,如果对方没有足够优秀的地方,那么爱也就会消亡。

艳菊足够优秀,她马上就要毕业,会有正式的工作,她漂亮,她懂自己要什么。在她对他的爱消亡之前,他要放弃。

“无非就是她要的我给不了,曹国维你的人生就是废物的人生。傻逼曹国维。”这是曹国维有关艳菊的最后记录。

那天曹国维没有买百合,他终于送了她大丽菊,他想着送百合不过是自己喜欢罢了,临了倒是讲究起了合不合适。

艳菊还是很想要好的生活,可是她逐渐觉得跟曹国维在一起的日子也蛮好,不是为了争一口气证明自己有男朋友亦或是有人爱她,而是有人可以给她自由和理解。她没有告诉曹国维她想毕业就嫁给他,这也是做自己。

你跟哲学家谈做自己。

曹国维很轻松就把话讲出来了,他甚至开始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艳菊会把水倒在我的脸上吗?或者是哭着跑掉?

她也有可能会很冷静。

艳菊只是又骂了曹国维是个大傻逼,她走的时候还带走了花。

从此以后,曹国维学会了用哲学生活,艳菊离开的每一天都像是明天。

他还是固执地买一束百合,在出租屋的花瓶里收纳两个灵魂。一个属于曹国维。

艳菊在的日子里曹国维便不再去地铁站看流浪歌手唱歌。他再去的时候发现了另一个流浪歌手,还是《私奔》。他试着去问这一位上一位去了哪里,过了一会只是有一句歌词响起:“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那一刻曹国维看到了奔跑的艳菊,她明艳的笑,柔软的腰肢,在日光之下熠熠生辉的眼睛。他想他还是爱她的。

他写诗,他流浪。他试图去追求他曾经享受的生活,去寻找往日活着的感觉。他看到草原上的孩子在奔跑,带起流浪的轨迹;深夜买醉的人在他眼前呕吐,似乎可以窥见他生活的碎片。过去的曹国维可以忍受饥渴和劳累,现在却变得不堪一击。他发誓在所有钱都花完之前他一定要回去,至少要跟艳菊好好告别,再买一束大丽菊,跟她像伴侣一样绝妙的般配。

“我只不过是想挽回罢了。挽回怯懦又无知的自己,不再假装,我要告诉她我明白了。”这是曹国维有关艳菊的又一次记录的开始。

可是,曹国维是个大傻逼。

哲学家怎么会觉得有人还会在原地等你。

如果非要给故事写一个结局。曹国维在买大丽菊的时候,店员告诉他,大丽菊要买双数的,双数是大吉大利。

那单数呢?

背叛。

哲学家以为买两支就会大吉大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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