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读后感2000字: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最负盛名的短篇小说,我读的是以《热爱生命》命名的8篇小说集,包括《热爱生命》《毒日头》(上半部)《旷野的呼唤》(又名《野性的呼唤》)《雪狼》(又名《白狼》)《寂静的雪野》《北方的尤利西斯》(《北方的奥德赛)》《一块炸牛排》《义犬念旧主》。
一书一世界。《热爱生命》小说集,展示了荒原之美、野性之美、欲望之美、生存之美、残酷之美、狡诈之美、勇敢之美、坚毅之美、征服之美、壮烈之美,这里有独狼、猎狗、义犬,还有形形色色冲向冰封荒原的白人,当地的吉普赛人,描绘了一幅求生、求战、求胜、求死的悲壮画卷。这里的生存法则是原始的,物竞天择的,肌肉的力量、厮杀的技巧、斗争的经验、饥饿的忍耐、求生的意志,一丝丝的落差都足以被埋葬和覆灭。这里的人也好、狗也罢,都燃烧着火一样的意志,无止境地挣扎徘徊于生死边缘。
杰克·伦敦常常将主人公置于极端严酷、生死一线的环境之下,以此压榨出最透彻、最真实的人性。《热爱生命》这部短篇,描写了一个被同伴抛弃,在冰雪荒原独自求生的掏金者,饥饿、是饥饿、还是饥饿,这最原始的欲望一点一点地摧毁这个肉体,吞食一切知觉。漫长的道路上,食物就是生命的火种,一只小鸡被活着咬碎嚼尽,野兽啃过的骨头被吸吮干净、捣成糊状吃下。令人惊奇的是,哪怕有一点点食物送入体内,这架机器凭借着求生的意志又开始运转,生命重新被点燃。小说最精彩的是结尾处,一个奄奄一息的人、一只病怏怏垂死的狼,彼此一前一后对峙僵持着,人倒下了与昏迷作斗争,狼忍耐着徘徊在近前,最终人与狼用积攒下的最后一丝气力扭打在一起,狼咬住人的手,人卡住狼的嘴,一口咬进狼的脖子,却被厚厚的皮毛阻挡,僵持,僵持着,僵持住,力量在一点点耗尽,生命在一点点消逝……半个小时后,人的嘴里流进了一丝血腥,接着是一股,他昏迷的胜利了,胜利的昏迷了。即使死神的魔爪扼住了他,他也要跟死神拼搏到底。生,还是死,对生命的热爱,是人类永不屈服的本能。
《旷野的呼唤》,讲述的是一只名叫鲍克的狗,从舒适的大城市、大庄园被几经倒手卖到了北极冰雪荒园,成为一只雪橇狗。在这个过程中,他经历了狗贩子残暴地殴打、群狗疯狂的攻击、头狗狡诈的绞杀,冰天雪地无情的折磨,这一切没有将他打败,反而唤醒了来自远古血脉中流淌着的桀骜。读这部小说,对鲍克不禁肃然起敬!它被人从文明的中心抓了出来,扔进了原始的混沌之中。在原始的野蛮生活中,慈悲根本不存在。杀人或被吃,吃人或被吃,它必须服从这个从“岁月”的远古时代流传下来的命令。只要没有被毁灭,那毁灭你的力量终究会使你变得无比强大。鲍克,最后遇到了一个爱它的主人,爱让它更加的壮大。当主人被印第安人杀死后,它冲进他们的营地,疯狂的复仇,向人类发起了挑战,一个接一个的人倒下,它变成了魔鬼一样的存在。后来,没有了人类情感的羁绊,它回归荒原,统领群狼,成为传说。
《雪狼》,可以说是《旷野的呼唤》的姊妹篇。一只幼小的狼仔,在生与死地残酷现实中成长,被塑造出狡猾、残忍、孤僻、冷酷的性格。恶棍一般的主人,将它扔到斗兽场里,每天在永无止境的厮杀里轮回,你可以想像那时刻濒临死亡的眼神,那用尽全身力量迸发出的求生欲望。在最后一场角斗里,它倒下了,也即将解脱……这时,一个人冲进斗兽场救了它,从此它开始懂得了“爱”。这部小说,演绎了兽性之理与人性之爱,揭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爱可以治愈最痛彻的绝望。
无论是《旷野的呼唤》还是《雪狼》,都蕴含着最古老的哲理,生命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被征服。不屈,是一种状态,一种生命向往的精神状态。不屈的灵魂是倔强的、自由的、高傲的,无论面对什么样的环境,不屈服于困难,不屈服于恐惧,不屈服于权威。唯有不屈,方显尊严。
《毒日头》,是一部长篇小说的上半部,塑造了一个战冰雪、斗严寒,挑战生命极限地男子汉形象,他的绰号叫“毒日头”。主人公给人的印象,钢铁一般的意志,钢铁一般的肌肉,钢铁一般的毅力,最让人羡慕的是他还有火一样的激情和热情。他所到之处,沉寂的人们瞬间会欢腾起来,男女老少皆因他而欢呼鹊跃。“点燃”,对,就是“点燃”,他拥有“点燃”的本领。就像尼采讲到的“酒神”和“火神”的融合体,自由与激情,征服与战胜,狂野与不羁交织在一起。人类始终在找寻着生命的意义,其实生命就是一个自我超越、自我展示、自我满足的过程。像“毒日头”一样,活就活它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
《一块炸牛排》,讲述的是一个叫汤姆金的老拳击手,生活极度贫困的条件下,为了全家的生存要打一次比赛,可是赛前却连一块牛排都吃不起。作者以极其细腻的笔峰,生动刻画了他的肉体与精神世界。不得不叹服,他对肌肉、力量的描写是那么的纤细,犹如高超的画家或者古希腊的雕塑家一样,把肌肉里的纤维一丝丝的雕刻描绘出来。也不得不叹服,他对穷困潦倒下男人悲苦的精神世界,描写的是如此透彻入骨,汤姆金输掉了比赛,输掉了比赛也就输掉了生存的本钱,因为一块牛排,因为一块牛排可以催生的那一股力量。他独自号啕大哭。他被摧毁了,被年青的拳击手摧毁了,不管他多么的有经验、有技巧,终究被岁月淘汰……
最后,说一下作者杰克·伦敦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从小出卖劳力为生,卖过报、卸过货、当过童工、干过水手,也淘过金,抢过劫,坐过牢。流浪的一生,写作的一生。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1916年40岁时在精神极度苦闷空虚中服毒自杀。一个极尽歌颂热爱生命之人,最后是自杀身亡,这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还是之重,也许只是上帝的一个玩笑。作者:夜晨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