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逆境中保持人性之美——《芳华》读后感1000字:
于平凡中发扬助人为乐之美,做锦上添花的星火。我怀着复杂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严歌苓的《芳华》。
这种复杂,来源于对主人公多舛命运的不公,并感叹于那个时代文艺兵个个残破的结局,更多的是震惊于在那个颠倒了黑白、模糊了善恶的世界中,人类原罪的裸露……所幸的是,书中主人公有一颗向善之心的坚持,让我坚信,无论身处何境,都应遵从自己的内心,展示人性之美。
于平凡中发扬助人为乐之美,做锦上添花的星火。书中的主人公是普通的,一米六九的身高,十度的美丑线上保持五度的相貌,加上一个并不出众的名字——刘峰,似乎极容易淹没在众多或出身高贵、或美颜出众的文艺兵中。但刘峰不以为然,处处发扬着“雷峰”的精神,在那个物质贫乏、人情淡漠的老红楼里,燃起美丽的星火。
哪里有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他,他是一个木匠、铁匠,也是一个电工,是那个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事儿,人们第一个想到的人;他是那个到北京开会,无偿为大家捎东西的搬运工,也是在毯子课上,那个最苦最累的抄功师傅;他是那个为炊师班班长手工打造沙发的好人,也是那个为女兵做小甜饼的好同志。可这样一个任劳任怨、获取表彰无数、一心为别人着想的好人,却一夜之间因“触摸”事件成为了众矢之的,成为大家口诛笔伐的对象,于是,他的人生如同他后来的那支假肢,残破而无奈。
于困境中发挥舍生取义之美,做雪中送炭的雄鹰。
在中越边境的战场上,重回野战军工兵营的刘峰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将运送粮草的汽车率先带到弹药给养区,而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
读到这里时,我想这个人应该是一心求死的,可能因为那次屈辱的“触摸”事件玷污了他的一世英名,也可能是他认识到所谓的英名是兑换不了真情和幸福,所以()他的选择只是想用一种激进的方式解脱。但读到后来,我看到南下的刘峰在以独臂的方式苟活,甚至在逼娼从良的路上“骗”了郝淑雯一万块钱时,我否定了自己当初的想法,一个天生骨子里流着正义之血的人,他遇事的第一反应是遵从自己的第一意向的,那次故意带错的路是因为他心里真有要救的人。
于绝境中保持纯良,做安静的天使等待最终的归途。
老年的刘峰是神秘的,一个独臂老人却如同来无影去无踪的世外高人,成就了仙风道骨,成为众人口中一会儿寡居,一会儿有老伴的奇人。对于他念了一辈子的丁丁,他终没有勇气一见,对于恋了他一生的小曼,他终没有勇气再娶。一生孤苦,两袖清风,生活极简,在化疗的最后时间里,面对好不容易找上门的故人,依然谈笑风生,仿佛生命于他而言,没有大家想像的艰难,亦没有期望的那般美好。作者:金融市场部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