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承包安装工程合约书 篇1
定做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依照《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工期、合同款价
1.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甲方定做要求,进行塑钢门窗窗型设计、绘制并提交《塑钢门窗大样图》给甲方确认后,乙方按要求制作、安装塑钢门窗。
1.2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年,自塑钢门窗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3合同价款
门窗数量:平方米(门窗按设计洞口尺寸计算,暂估)。
门窗单价:¥元/平方米。
合同总金额:¥元(暂估,最终结算价以实际发生量计算)。
1.4工程款支付:合同生效后材料到现场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门窗工程窗框安装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门窗工程窗扇(含纱扇)安装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将乙方结算办理完毕同时支付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余额(扣留3%的保修金);工程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保修金(结算总价款的3%)。
1.5甲方未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前,乙方保留其制作安装的门窗的所有权。
第2条主要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门窗并按国标生产安装验收。
2.1型材:大连实德型材
2.2玻璃:6mm平钢化+6a+6mm平钢化中空
2.3五金件:优质五金配件
2.4密封胶条:玉溪橡塑厂提供
2.5密封毛条:仿硅化毛条
2.6衬钢:壁厚为1.2mm镀锌国标钢衬
2.7纱窗:不锈钢纱网
第3条保修、维修及售后服务
保修叁年,终身维修,接电话24小时内到现场,72小时内修复。
第4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消或不履行合同。
否则,违约方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合同总价款的10%。
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其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执行。
第5条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等。
第6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第7条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价款及保修金支付完毕终止。
第8条合同附加条款
施工安全:施工安全由施工方自负
第9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门窗大样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建筑承包安装工程合约书 篇2
甲方:玉树________水务局
乙方:青海省________限责任公司
玉树州水务局将玉树县0.4~10线路工程承包给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0.4~10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一、工程名称:玉树县禅古新社区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供电)工程
二、工程内容:0.4~10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三、工程地点:玉树县
四、设计单位:青海省
五、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六、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
(¥)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四、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二、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五、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10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十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玉树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玉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水务局乙方:青海省________工程局
有限责任公司
负责人:负责人: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承包安装工程合约书 篇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北京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居民楼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共计______平方米(最终按实际发生面积计算)。
四、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俊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俊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 ____ 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第三条 工程款结算
一、工程款拨付与结算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下表)
第四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 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 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 在施工中,如遇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 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三、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五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三、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进攻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批。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五、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
六、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货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不闷,进行调节;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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