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女)多年前与天津市西青区某镇韩某结为夫妻,婚后生活美满,育有一子一女。2020年韩某向妻子坦白,由于自己近期沉迷赌博越陷越深,目前已经无力偿还外债,为了不拖累妻儿,希望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为了打消妻子疑虑,韩某承诺自己离婚不离家,双方约定两子女归妻子王某抚养,村里所居住平房也归王某,韩某净身出户。双方在办理完毕离婚登记后,韩某却突然失去联系,连续几日夜不归宿,王某遂向村中邻里多方打听,才知晓韩某并未欠债,办理离婚是因其婚内出轨,要与第三者登记结婚。得知真相后的王某精神严重受创,而在此时,韩某的父亲又要求王某搬家,王某拿出离婚协议与韩某父亲对峙,但韩某父亲提出该房屋为自己所有,并非王某夫妻的婚后财产。王某顿感生活无望,来到某镇政府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
1.倾听登记,掌握诉求核心
镇政府受到申请后,根据案件性质,镇妇联委托司法所联合对该案件进行调解。调解员邀请王某来到接待室,王某对自己婚姻家庭情况进行了陈述,由于精神打击,王某语序混乱,调解员随即变更方式,使用一问一答的问询模式进行沟通,引导当事人进行陈述,掌握具体纠纷的产生情况。经过长时间的沟通,调解员初步掌握了王某的家庭情况以及具体诉求,王某也自述如果韩某父亲坚持让自己搬家,自己即将处于无家可归的状态。调解员要求王某出示自己的离婚协议,并登记了韩某及其父亲联系方式,准备就案件情况开展调查,初定纠纷解决方案。
2.调查取证,落实案件信息
调解员按照王某登记的相关信息进村走访调查,通过了解王某邻居、村委会工作人员以及韩某父亲,证实了王某陈述的部分信息,并就其他的相关信息进行搜集。在案件研判分析会上,调解员将各自走访调查信息进行了汇总,基本能够证实韩某的婚内出轨事实,虽然韩某在离婚协议中净身出户,但是鉴于对王某产生的精神损害应该予以赔偿。同时经过与韩某父亲的沟通,其表示王某已经与自己儿子办理了离婚,就不应该继续在自己的房产中居住,而且自己的平房还未置换拆迁,如果拆迁会产生更多的经济纠纷。研判分析会上调解员根据调查情况制定了初步调解方案,首先由调解员与韩某父亲进行调解沟通,保障王某及两个子女的居住安全;其次与村委会落实房产拆迁置换政策。
3.共情沟通,搭建情感桥梁
调解员就王某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两名子女的生活状况与韩某父亲进行沟通,陈述了目前生活状态对孩子成长的不利之处以及韩某过错行为造成的恶劣后果。王某在婚姻家庭生活期间作为无过错方,还要独自承担两名子女的抚养,对王某是极度的不公平。通过多番沟通,韩某父亲表示虽然韩某夫妻的婚姻生活及财产情况与自己无关,但是其自愿拿出自己的一间宅基地平房给与王某及两个子女居住和处置。
调解员初步达成的调解成果代表调解方向的正确性,但是鉴于这个家庭的特殊情况,调解员希望能够通过置换拆迁使得王某及两个子女搬迁至示范镇居住,这样一方面避免了王某与韩父经常见面的尴尬,另一方面也利于两个孩子就学生活。于是调解员将想法与王某进行了沟通,王某表示这也是自己期望的最好结果。
调解结果
镇妇联、司法所找到相关村进行协调,并将具体情况汇报到镇党委,得到同意之后,与其所在村委会进行具体平改方案的沟通,最终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达成了纠纷化解方案:1、韩某父亲将自己宅基地上的一间平房给付王某个人所有;2、王某自愿将该房屋进行拆迁,用于置换还迁房一处;3、王某自行出资购买还迁房中多余面积。
案例点评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中对婚姻关系做出了基本规定,即夫妻双方要做到相互忠实。韩某在他的这段婚姻生活中,做出了出轨行为,背离了忠实的道德底线和法律要求在前,不仅没有悔过之心,继续编造谎言以“假离婚”作为托词,对王某进行了加倍的伤害。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就是真离婚。此案也告诫婚姻关系的双方应当忠于婚姻,切莫弄假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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