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来源于影片《王贵与安娜》
对方的父母生病了,就一定要去照顾吗?
在婚姻里,配偶是没有义务照顾对方父母的。不是说对方的父母要是生病了,就一定要去照顾,这个要凭感情,凭能力。
比如说你现在走不开,或者你经济上你没有能力去资助,那你没有义务去这么做,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的法律里头规定的是由子女来赡养的,并没有说子女的配偶要有赡养责任,这从法律来说确实是这样的。
虽说结婚了以后会改口,你会管婆婆公公、岳父岳母叫爸爸妈妈,但这种改称呼并不能改变你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女,所以你并不会因为婚姻,你对他们就有了赡养的责任。
插图来源于影片《王贵与安娜》
婚后应不应当,给双方的父母生活费?
首先从赡养的责任来说,子女是有赡养父母的责任。
在这一点上中西方是很不一样的,西方的民法里子女大多数都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针对这件事儿,非常著名的社会学家费孝通,我的导师,他专门讲过一个中西方的亲子关系的不同模式。
我们中国叫做反哺模式,就是父母生育养你,然后你在父母老了的时候有赡养父母的责任,而西方就是接力模式,一代一代往下就是只有父母养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然后子女没有赡养的这个义务。
所以这个是我们中国和西方的不同,但是由于我们这种文化的不同,子女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已经被写进了民法,如果你不赡养父母,那你是不行的,是犯法的,甚至可以引起诉讼的,就是说这个人不赡养父母了。
但是我们首先明确,就是说配偶没赡养对方父母责任,只是子女有。
那是不是一定要每个月都给他们生活费,这个也是没有硬性规定的,就是说你要根据能力,根据你们的意愿,只要你尽到了赡养的责任,有的时候有的父母根本就不需要你去给生活费的。
那么你去安排好他们的晚年生活,经常去看看他们,照料一下,在他那个行动不方便,病了的时候,失去生活能力的时候,你要去提供照料看护,这些都是在赡养范围内,那么这个东西就是要根据自己的能力和自己的心愿来做。
插图来源于影片《王贵与安娜》
双方的老人,一定有义务帮忙照顾孩子吗?
现在有很普遍的现象,就是爷爷奶奶,姥爷姥姥来帮着带孩子。按理说老人他们是绝对没有法定的责任的,全凭他们自愿。那我们现在看到有很多比较传统的家庭,或者说关系特别亲密的那种家庭,都是老人就来帮助带第三代,可以帮他们省下这个精力去工作呀,或者是帮助他们省下保姆的钱,但是也有相当的越来越多的一批老人,他们不大愿意再做这个事情了,有好多老人就觉得我已经都干了一辈子了,我凭什么要去给你的孩子当保姆啊?
有好多的老人,或者说有点受个人本位影响的老人会这样选择的。现在随着中国的越来越现代化过程,越来越多的老人会做这种选择了,就是他不把家庭价值在放第一位了,就是我没有义务,因为本来也没有这个法定义务,只是说一种习俗上的义务,心理上有点儿觉得:唉,帮孩子忙吧,帮孩子省点钱吧。
如果出现越来越多把个人价值放在第一位,然后把家庭价值放第二位的老人们,大家会越来越不愿意去做这件事儿了。
(本文内容根据谈话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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