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司法局全面整合资源,组织力量下沉一线,创新打造村(社区)“法律之家”,完善“窗口”到“家门口”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建优“法律之家”。聚焦基层乡村法治建设和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以为民实事项目推进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调查研究到位。分别组织召开司法所长座谈会、科室负责人会议,重点听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存在问题,并为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零距离”法律服务等献计献策,为建设“法律之家”可行性提供科学指南。(二)建设规划到位。以“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规划为统领,确立以构建覆盖乡村、便捷高效、均等普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为工作目标,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出台“法律之家”建设方案。明确有场地、有布置、有人员“三有”建设标准,分年度推进村(社区)“法律之家”建设工作。2022年投入50万元左右建成30个“法律之家”,每个镇(街道)设置1至2个,力争通过3年努力,在全市乡村建设“法律之家”304个,打造标准化、规范化、实体化的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三)协调对接到位。多次向市领导汇报情况,确保“法律之家”建设主题、主线与上级工作思路保持一致。与18个镇(街道)沟通衔接,实地考察并确定“法律之家”建设场所。同时,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统一协调,组织“法律明白人”、调解员、法律顾问、社区矫正工作者以定期不定期形式入驻村(社区)“法律之家”,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工作。
二是创新品牌、示范引领,建强“法律之家”。聚焦法律服务群众难点堵点,整合司法行政领域合力,以品牌创建引领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向一线延伸。(一)示范引领,平台建设标准化。围绕“树品牌、建精品、创一流”工作目标,采取以点带面,整体建设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村(社区)“法律之家”标准化建设,打造“下沉式、零距离”服务平台。从徐舍、湖滏镇确定2个村为先行建设示范点,下设“法律明白人”驿站、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系点、立法民意征集点、援法议事厅、调解工作室等。规范名称设置、入驻成员、工作职责、标牌标识等内容,建成标牌标识醒目、接待窗口统一、制度全面上墙、办公设施配置的“法律之家”,为全市“法律之家”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二)整合力量,窗口服务一体化。紧扣公共法律服务为民理念,有效整合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站点等力量资源,设立个人品牌调解室、“法律明白人”驿站、援法议事会等一体化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公证事项咨询指引服务,实现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力量整合。将依托“智慧法务”项目,建设“法务村指南” 小程序线上服务窗口,不断满足群众网上法律咨询的全天候服务模式。(三)明确事项,业务清单明细化。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市司法局统筹,明确法律顾问、社区矫正、援法议事、法律援助、矛盾调解等25项法律服务事项,制定服务清单,确保有效运行,实现科学管理、规范运行目标。同时,通过现场服务、电话服务、网络服务和自助服务等方式,为村(社区)和群众提供涉法事项处置服务和解决路径,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与村(社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融合度,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司法行政宜兴样本。
三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建实“法律之家”。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作为重要环节,确保“法律之家”工作有效运行。(一)公示告知制度。对当事群众所需法律服务,凡能直接办理的即时办理;不能即时提供法律服务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法律服务办理程序和所需全部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和主要证据材料缺失,不能提供法律服务的,应说明不予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因。同时,在“法律之家”公示进驻人员照片、姓名、电话和工作职责、服务事项、服务流程等。(二)常态化联络机制。由各司法所指派1名司法行政在编人员专职负责“法律之家”日常工作沟通联络。由司法所牵头定期组织召开“法律之家”联席工作会议,收集工作情况,安排部署工作。村(社区)法治服务员、兼职调解员、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社区矫正工作者定期与村(社区)网格长建立对接机制,配合网格员做好网格中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努力形成“基层群众、法律之家服务员、网格员”工作无缝对接。(三)应急预警机制。健全完善处置村(社区)突发和重大矛盾应急工作机制,加强专班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测预判、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司法行政服务职能得到及时有效发挥,更好地防范化解基层社会风险。宜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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