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的家庭矛盾有了缓冲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运用“法院+妇联”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小记

3月12日,为提升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效能,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联合雁塔区妇联决定更新升级“法院 妇联”调解机制,在规范群众诉求表达、畅通权益保障渠道、切实维护家庭和谐、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等方面对工作机制进行优化。

张女士和蔡先生各自有过一段不美满的婚姻,两人经人介绍相识,婚后共同生活了三四年,但还是走到了起诉离婚这一步。

探究原因无外乎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并且在孩子的教育上无法达成一致。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调解员贾惠茹、郭信昌在接到案件后,经过深入了解发现,两人的矛盾点在于蔡先生工作忙无暇顾及16岁儿子的学习,张女士认为自己虽然不是亲妈,但是孩子的学习要抓紧,但这在丈夫看来是故意为难孩子,夫妻二人经常为此事争吵,并逐渐上升为家庭矛盾。

调解员贾惠茹、郭信昌将张女士和蔡先生约到法院的家事调解室进行疏导,一番推心置腹劝说后,使夫妻二人都冷静下来。经过深刻思考,二人表示以后会对这段感情加倍珍惜。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一直是雁塔法院受理案件数量较多的民事案件类型。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情绪对抗性较强,并且容易激化,引发涉诉信访、案件民转刑的风险较高。于是早在2019年,为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雁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与多个组织建立协同合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在多元解纷机制中的推动和保障作用,从而建立了法院与妇联联动化解矛盾机制,充分发挥法院与妇联的优势资源,以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为主导,提高调解功效,快速化解纠纷。

“法院 妇联”调解机制的运行模式,是指雁塔区妇联委派调解员在雁塔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贾惠茹、郭信昌就是雁塔区妇联委派到雁塔法院的调解员,他们不仅有妇联的工作经验,又能胜任法院的调解工作,通过不同身份的融合与协作,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能在诉前快速化解矛盾,使妇联的柔性调解与法院的刚性审判有机结合。

前不久,雁塔法院收到辖区80岁的区老太太关于遗产分割的诉状,其律师却表示从未见过区老太太,起诉书是其儿子王先生拿着区老太太的签字和手印前来的。听到上述事实,调解员贾惠茹、郭信昌都深感疑惑,在通知被告来领取诉状副本时,了解到被告是老太太的外孙包先生,真正的起诉人是被告的舅舅王先生。

只有弄清原因才能进行诉前调解,真正化解矛盾,并且保障区老太太的合法权益。调解员贾惠茹、郭信昌带着原、被告双方的律师来到区老太太所住的敬老院了解事实真相,区老太太明确表示起诉非自己本意,她本人愿意撤诉。

调解员贾惠茹、郭信昌秉持着家和万事兴的原则,邀请原告王先生和被告包先生来到法院,在律师的见证下达成了书面和解协议,并对老人的赡养问题进行了细化。

“家庭矛盾尖锐复杂,当事人之间情绪对抗明显,需要依靠中间力量来化解矛盾。”雁塔法院妇委会主任、政治部副主任白莉介绍说,“‘法院 妇联’的调解机制对于从源头上化解家庭纠纷、修复家庭关系有着极强促进作用。”据了解,今年截至目前,雁塔法院已接受委派案件180件,调解成功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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