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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看到平台一个咨询,挺让人揪心的。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女方因婆媳矛盾过于激烈,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并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试管生下一女儿,因不是儿子,婆家百般刁难,还在月子里就逼迫儿媳生二胎,也正是因为生的是女儿,公婆不管不顾,男方才起在外工作,仅女方一人照顾小孩。因公婆无情,不给看孩子,所以无法外出工作,没有工作,又被婆家责骂没赚钱,只知道花男方的钱……
看到这样一个案例,若是搁在以前,我是无法体会到女方内心的挣扎和痛苦的。如今,我也身为人妻,身为儿媳,身为母亲,每种身份的转变都代表着一份责任,没结婚前,我自认为只要对别人好,婆媳关系也不会很差,但现在我也明白,无论再怎么好,公婆与自己的亲生父母还是不一样的,说话要思虑再三才能说,不敢任性,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一句话就会惹他们不开心。虽然,我跟公婆没什么矛盾,相处也还可以,但那种小心翼翼维系的关系,很是心累。
从事法律行业这几年来,笔者也见过或大或小咨询离婚的案件,所谓大小,单以资产来评定的,小到无资产,负债累累,大到资产以亿计,财产分割剪不断,理还乱。所有的离婚案,要考虑的点,无非就是四样,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和子女抚养。可导致离婚的原因,可谓是千姿百态,而在众多原因中,婆媳矛盾又是最直接的导火索。
婚姻家庭关系是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最为相关的法律关系。我一直认为,结婚,不是谁谁谁嫁或者入赘到谁家里去,而是两个人从各自的原生家庭走出来,共同成立自己的小家。
家,应该是讲情分,讲感情的地方,何必要百般刁难呢。
坊间总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女儿在婆家不干活是福气好,儿媳妇在自家不干活是好吃懒做,大型双标现场啊。公婆生怕儿媳妇没有吃到他们曾经吃过的苦,父母生怕女儿再吃他们吃的苦。
公婆没有义务帮儿媳妇,儿媳妇也无义务给公婆养老,但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孩子,大多数是爷爷奶奶在带,儿媳妇让公婆安享晚年的也多。但是,随着女性力量的崛起(只崛起了一点点罢了),传统的做法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婚主义的女性也越来越多。
作为一名已婚女性,有时候很容易有共情心理。我们身处的社会,给女性太多的不利标签。
社会有温情,亦有法则,既不讲情,那就讲权利义务吧。
希望自己,也希望所有的已婚女性,要意识觉醒,不要被压迫,希望所有的婆婆,和未来会做婆婆的我们,都能对儿媳温柔以待,所谓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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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常山律师
编辑:律霸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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