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着“名山秀水、文化休宁”美誉的黄山市休宁县,有这样一位职业女律师,55岁的她短发齐耳,面容端庄,双眸明亮透出成熟女性独有的睿智,沉稳不乏热情,干练充满活力。
30年来,她坚守着法律人的初心与使命。她就是我们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李美琳。
人 物 名 片
李美琳
1964年出生
1985年参加工作
现任安徽省李美琳律师事务所主任
所获荣誉
2009年,被省司法厅、省妇联联合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律师”,被省妇联评为“安徽省三八红旗手”;
2011年,被全国律协评为“全国党员律师标兵”;
2014年,被省司法厅、省妇联联合授予“安徽省优秀女律师”称号;
2017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安徽省律师行业依法诚信执业示范岗”。
“这辈子我把律师做好就值得了”
当一名律师,为公平正义呐喊,为社会和谐献力是李美琳的梦想,然而圆梦之路并非一帆风顺。
1985年从安徽省司法学校毕业的她,分配到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3年后,调入休宁县律师事业所工作,如愿以偿圆了“律师梦”。但她清楚,只有拥有“金刚钻”才能干好“瓷器活”。往后的日子,她经常一个人蹲守在律师事务所档案室里挑灯夜战,打开历史卷宗,认真阅读,写下一篇篇笔记,记下一页页心得,忘情“淘金”,不断“充电”,虚心向前辈和书本请教,尽最大努力提升自己灵活运用法律的实战能力。
机遇只垂青于孜孜不倦的奋斗者。李美琳至今都记得她接手的第一起案件:
休宁县山斗乡村民汤某将自己加工的“土纸”,销售给江西某店家后,老板却拒绝结清尾款,以汤某加工的“土纸”规格不符合国家标准为由,恶意压价50%,汤某无法接受便想到请律师帮助维权。
这是李美琳第一次到外地办案,当时还是一名律师助理的她,心里七上八下。 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查阅大量有关政策法律规定,法庭辩论中,她以“土纸”系国家三类农副产品,没有统一的规格“标准”,被告以此压价缺乏依据为由据理力争。 最终,法庭采信了她的观点,当年为汤某挽回经济损失近万元。
至那以后30年来,李美琳共办理刑事辩护案件500多件,其中无罪辩护成功案件至少有5件;经她代理的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案件600多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0余家,给当事人和顾问单位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社会公益事业是我的第二职业”
人间自有真情在,热心能化三冬雪。李美琳把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作为自己的“第二职业”。
2008年9月,休宁县成立了律师联合党支部,由李美琳担任党支部书记。作为一名基层支部书记,她带领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把支部活动办得风生水起,多次受到上级表彰。
她积极参加的送法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全市百名律师献爱心等公益活动;并先后多次为留守儿童、患病的律师和司法所干警、地震灾区捐款捐物万余元。
如今,休宁律师联合党支部,已成为全县一块响当当的党建品牌。
榜 样
人若近贤良 比如纸一张
以纸包兰麝 因香而得香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李美琳不仅是一位伴法而行的巾帼律师,更是一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追梦人!
供 稿:黄山市休宁县司法局
作 者:张启立
编 辑:吴丽玲 摩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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