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来找我。
点上面『关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悉达多》:“我无权去评判他人的生活,我只能为自己做出判断。”
每个人活着都有两种任务:一是向内自我经营,二是向外与人相处。拿二者相比较,前者更重要。
经营好自己是根基,有了这个根基,第二项任务才有谈论的价值,才能让二者相辅相成。
对待婚姻也应该具备这样的思路,不管你是婚姻中的哪一种角色,都应该先把自己经营好,如此才能跟其他角色处好关系。
如果本末倒置,就很难与人处好关系,因为不懂经营自己的人,所秉承的观念和原则往往存在问题。
下面这个女人和她婆家人相处时就运用了这种思路,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东林老师,您好:
我想分享一下我从婚姻中总结的经验。
人心浮躁,会使得有些人与人相处的时候蛮不讲理。因为他们自己没有思考过相关道理,也没有人跟他们讲过道理,他们没有通情达理的习惯。
在任何一段关系中,如果双方都是这样的人,就无法处好关系,只会针尖对麦芒,谁也不服谁。但如果有一方通情达理,就有可能处好关系。
对待婆媳关系时,有时候也需要用到这样的思路。
就拿我和我婆婆来说,她一开始看不惯我,而且没有思考过“儿媳是否愿意跟自己一起住”之类的问题,自顾自认为自己作为婆婆,有权利在儿媳面前摆架子。
她没思考过的问题,我全都思考过。当她没事找事的时候,在她霸占婚房的一个房间赖着不走的时候,我并不慌乱,因为我预设过这样的情境。
我没想跟她吵架,只是说了一些规范行为的话。而在她听来,我是针对她,要赶她走,于是就扯着嗓子冲我大喊:“我买的房,凭什么不让我住?”
我说你可以住下,但是有两个条件:“第一,让你儿子跟我离婚,我离开这个家了,就不会碍你的眼了,你想怎么住就怎么住,想住多久就住多久;第二,如果你无法接受第一个条件,不想让我们离婚,又想在我们家安心住下,那就必须听我安排,因为你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我才是,你在的时候,我们夫妻俩有很多事不方便做。”
她问我能有什么不方便做的事,我跟她说:“除非你不想抱孙子了,否则……你应该明白我的话是什么意思。”
跟这样的相处,只能一步步点醒她,引导她去思考她从未思考过的问题,只有这样,她才能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
认识到有些事对她不利了,她自然会有所顾虑;认识到欺负我对她和她儿子没好处了,她自然会换一种态度与我相处。
这是我经营婆媳关系的一点小心机,或许不适用于其他婆婆,但却特别适用于我的婆婆。自从那天我们大吵一架之后,我们的关系就变好了,或许这就是所谓“不打不相识”吧!
东林夕亭情感建议:
婆媳关系没那么神秘,只是一种很常见的人际关系,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合不来,一种合得来。
两种情况都有明显的特征:合得来的婆媳,要么双方都是通情达理的人,要么彼此都会做人,要么彼此相互牵制;而合不来的婆媳,则不满足这些条件。
但是,并不是所有合不来的婆媳都是水火不容的情况,有些可以通过“磨合”变成合得来的婆媳,上面那对婆媳就是如此。
这一类婆媳关系不能一概称为“不打不相识”,而是需要其中一方理智清醒,只有这样才能在攻守的过程中,引导对方明事理,或者让对方认识到利害关系,建立彼此间的牵制。
结合上面那对婆媳来说,如果儿媳跟婆婆一样的性格,很多问题都不思考,只顾着跟婆婆硬碰硬,她们就不可能有“不打不相识”的局面产生,只会反目成仇,势不两立。
这既是给其他婆婆的提醒,也是给其他儿媳的提醒,如果你也跟那个女人一样理智清醒,预设过婆媳之间有可能出现的问题,思考过对策,就无需担心你的婆婆或儿媳欺负你。你只需要继续保持理智清醒与对方磨合就好,就算磨合不好,至少你也知道之后不必再浪费口舌,可以毫无顾忌地跟对方划清界限。
以上则为【“我和婆婆大吵一架后,关系反而变好了”:不打不相识(和婆婆闹了点不愉快谁也不想理谁)】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