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寻乌公安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

根据《全县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切实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不断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满意度,结合上级“放管服”改革要求,经研究推出以下九项户政便民利民措施。

一、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全国异地通办

全县各户籍派出所可以为全国各地群众提供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和期满换领异地办证服务,但首次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需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提升“互联网 政务服务”水平

依托“江西公安为民网上办事系统”,群众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登录“江西公安”APP或“赣服通”APP,推行线上办理新生婴儿出生落户申报(办理条件:婴儿在江西省内出生、婴儿父母已领结婚证且为江西省内户口)和网上申办二代居民身份证(满16周岁江西户籍群众5年内、未满16周岁江西户籍群众2年内办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可以网上申请)。群众办理业务时,忘带或未能现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学历证明等证件的,如能提供相应官方电子证件或在政府共享平台能查询到所需证件,经核实后可当场办理。

三、实行延时、错时、预约工作机制

公安机关各户籍办证窗口全面实行延时、错时、预约工作机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和工作日中午,推行窗口错时、延时办理业务,365天不打烊为群众提供办证、办事服务。

四、居民身份证换证、到证提醒服务

在全县各派出所安装“心连心短信”服务平台,群众身份证将在3个月后到期,会发送及时换证的温馨提示。到证后会发送“您的身份证已到,请到派出所领取”的提示,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可按群众需求提供邮寄证件服务。

五、落户城镇“零门槛”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赣市府办字〔2020〕62号)文件精神,有意愿将户口迁入我县城镇地域的群众,均可向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未成年子女应随父或随母落户;鼓励先落户后就业,有就业意愿的,可申请落户拟就业地社区集体户。

六、省内户口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

江西省内户籍办理户口迁移,不用在迁出地和迁入地派出所两边跑,只需向迁入地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即可完成落户登记。

七、开通“绿色通道”服务

户籍信息的非主项变更业务(家庭住址、婚姻状况、学历等)直接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对高考考生、中考考生等急需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人员加急办理;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八、免费为群众提供服务

首次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免费办理;首次免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首次免费办理居住证及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提供免费二代身份证照相、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照相服务;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九、上门办证服务

对行动不便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上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服务和送证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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