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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高效妥善解决家事纠纷,体现未成年人审判人文关怀,结合赛罕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5人
二、主要职责:
1.对个案当事人进行心理评估,出具心理咨询报告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舒缓对立情绪,挽救婚姻危机,修复家庭关系;
2.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及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案件的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安抚、疏导工作;
3.根据需要进行亲子关系观察,运用心理咨询技术,探知亲子关系、孩子内心真实意愿,出具亲子关系观察报告,对子女抚养问题向法官提出有效建议;
4.对亲子观察中发现因父母离异导致未成年子女产生心理问题的,及时开展心理疏导;
5.对离婚、抚养纠纷中的子女抚养问题,引导父母正确面对离婚后的亲情关系,并对离婚后如何加强与孩子的亲情维系及如何与孩子相处等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
6.根据需要开展亲职教育辅导工作,对普遍存在的家庭教育问题进行针对性指导。对家庭教育问题较为突出的情况,协助法官出具亲职教育辅导建议书,提出有利于亲子关系,有助于孩子成长的相关建议。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成年公民,经验丰富者可放宽至55周岁(196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热心于公益事业和心理咨询工作,富有有亲和力和同情心;
4.具有心理咨询相关技能或幼教、未成年教育等相关经验。
(二)报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录用:
1.取得心理咨询或未成年教育的相关证书的;
2.有心理咨询师团队、工作室,并从事专业心理咨询工作5年以上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的;
4.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删除或撤销的;
5.因存在严重失信行为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的;
6.不适合从事心理咨询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7月4日。
2.报名需提交材料:
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现有或原有工作证明,曾获得各类奖项证明,2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3.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邮寄至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惠民街37号赛罕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李秉韧收,联系电话:0471-5277332。或将电子报名材料发送至shjiashishenpan@163.com
五、资格审查及录用公示:
根据报名条件,本院将综合评选确定录用人员,经审核后进行公示。
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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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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