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_________保险单号:_________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纳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承保险别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号牌│ │厂牌│ ┃┃号码│ │型号│ ┃┠──┼────────────┼──┼──────────────┨┃发动│ │车架│ ┃┃机号│ │号 │ ┃┠──┼─────────┬──┼──┼──┬──┬────┬───┨┃行驶│ │使用│ │座位│ │初次登记│ ┃┃ │ │ │ │/ │ │ │ ┃┃区域│ │性质│ │吨位│ │ 年月 │ ┃┠──┴─────────┴──┴──┴──┼──┴────┴───┨┃车辆损失险 │ 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 │保险 │费率(│ 基本│保险费│ 赔偿限额 │保险费小计┃┃价值 │金额 │%) │保险费│ 小计│ │ ┃┠───┼─────┼───┼───┼───┼─────┼─────┨┃ │ │ │ │ │ │ ┃第┠─┬─┴─────┼───┴───┴───┼─────┼─────┨┃ │ 险别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费率(固定│保险费小计┃三┃ │ │ │保险费) │ ┃┃ ├───────┼───────────┼─────┼─────┨联┃ │全车盗抢险 │ │ │ ┃┃附├──┬────┼───────────┼─────┼─────┨┃ │车上│车上座位│ │ │ ┃被┃ │责任├────┼───────────┼─────┼─────┨保┃ │险 │车上货物│ │ │ ┃险┃ ├──┴────┼───────────┼─────┼─────┨人┃加│无过失责任险 │ │ │ ┃留┃ ├───────┼───────────┼─────┼─────┨存┃ │车载货物掉落责│ │ │ ┃联┃ │任险 │ │ │ ┃┃ ├───────┼───────────┼─────┼─────┨┃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 │ ┃┃ ├───────┼───────────┼─────┼─────┨┃ │车辆停驶损失险│ │ │ ┃┃ ├───────┼───────────┼─────┼─────┨┃ │自燃损失险 │ │ │ ┃┃ ├───────┼───────────┼─────┼─────┨┃ │新增加设备损失│ │ │ ┃┃ │险 │ │ │ ┃┃ ├───────┼───────────┼─────┼─────┨┃ │不计免赔特约险│ │ │ ┃┃ ├───────┼───────────┼─────┼─────┨┃ │ │ │ │ ┃┠─┴───────┴───────────┴─────┴─────┨┃无赔偿优待金额: 保险费合计(小写) (大写): ┃┠─────┬───────────────────────────┨┃保险期限 │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约定: ┃┃ ┃┃ ┃┠─────────────────────────────────┨┃明示告知:1.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填写内容如与投保事实不符,立 ┃┃即通知本保险人采用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更改,其他方式的更改无效。 ┃┃ 2.保险阅读所附保险条款,特别是有关责任免除和被保险人义 ┃┃务的部分。 ┃┃ 3.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等,应书面通知 ┃┃本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 4.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被保险人地址: │保 险 人: ┃┃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单日期: ┃┃ │ (保险人签章) ┃┃联系人: │ ┃┃ │ ┃┗━━━━━━━━━━━━━━━━┷━━━━━━━━━━━━━━━━┛核保人(签章):_________ 制单人(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签章):_________
金融合同:机动车辆保险单(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