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富民县司法局、县妇联领导在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为富民县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标志着富民县又一家以调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为主的民间调解组织成立。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充分发挥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职能作用。富民逐步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下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原来已建立道调委、医调委、诉调委、综调委(含劳动争议)、妇调委、校调委、访调委和商调委的基础上,今年针对命案防控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频发的实际情况,与县妇联、县民政局共同协商建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富民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县妇联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主席担任主任,县民政局分管婚姻登记工作的副局长、县司法局分管人民调解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并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明确2名以上人员任调解员承担日常调解工作。主要调解涉及婚姻家庭的民事纠纷,包括婚恋纠纷、婚姻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抚养纠纷、继承纠纷、家庭财产分割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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