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担保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为了企业的发展及筹措资金的便利,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基础上。甲方为乙方提供单方担保,并签订融资(贷款)担保协议如下:
第一条、担保的最高金额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的方式为抵(质)押
根据双方签订的抵(质)押合同,乙方以本公司如下资产及权益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1)、房屋、土地:
2)、机器、大型设备、运输设备:
3)、银行汇票、本票、公司股票、债券:
4)、其他担保方认可的可以抵(质)押的财产:
第三条、担保的期限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在担保期限及担保限额内,应债权人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公司财务报表、报告、企业简介及其它,签订担保合同)。
3)、对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与债权人主合同发生变更,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定期或随时提供反映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资金、财务核算、统计等方面的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本企业进行定期或随时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已抵(质)押给甲方做反担保的财产。
7)、乙方机构若发生分立、合并、重组、变更等情况,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变更后的机构应与甲方重新落实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及权益,并重新签订抵(质)押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合法有效地签署本协议,双方及其签署人员均已经完成了合法必需的或议事、或授权、或决议等程序;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