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探索育儿假,提出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近期,多省份密集修改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各地都普遍延长产假、增设育儿假。
根据统计,截至目前,至少15个省份公布了当地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正案,这些省份包括江西、四川、江苏、贵州、吉林、山西、黑龙江,辽宁、湖南、湖北、陕西、安徽、海南、宁夏。
育儿假有多少天
在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贵州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此外,部分省份延长产假和男性陪产假。在14省的规定里,产假最长或可延至350天,男性陪产假最长延至35天。
假期过长会影响女性就业吗
不少年轻女性担心,育儿假是否能真正落到实处,会不会给女性就业造成困扰。尤其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可能会带来招聘性别歧视加剧、产妇岗位被顶替风险上升等问题。
中央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的同时,提出要“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比如对育龄妇女所在单位,根据女性生育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等。形成养育成本共担的社会机制,企业才会愿意招聘女性,消除就业歧视。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还提到:假期过长有可能影响女性就业,从长远看不利于维护和发展女性权益。
因此,建立更多的生育成本分摊机制,强化公共服务和保障十分关键。人口专家、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院长董玉整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中央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的同时,提出要“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这一点很重要,落实起来也需要很多相关的政策支撑。“比如对育龄妇女所在单位,根据女性生育情况,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给予一定的奖励补贴等。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养育成本共担的社会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企业愿意招聘女性、大胆培养使用女性,消除就业歧视。”
修改后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除了假期延长外,如何减轻生育负担、家庭负担也十分引人关注。其中,黑龙江、吉林、安徽提出了建立实施生育、育儿补贴制度。比如,安徽省提出,建立生育补贴制度。生育补贴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