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审判长”“书记员”的席位设置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丈夫”“妻子”“主持调解人”“记录人”这些角色的设置。不久前,福建泉州的两位村民因离异后孩子抚养及探视问题纠纷向南安市仑苍镇妇联和仑苍镇联调分中心寻求帮助,针对双方矛盾的焦点,妇联工作人员与联调分中心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与女方和男方单独进行谈话调解,从法理、情理方面做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当场签下调解协议书,握手言和。
这是泉州市家事纠纷调解室的一个工作缩影,也是泉州市搭建强基促稳服务平台,让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泉州市妇联创新理念,主动探索构建以村级家事调解室为阵地的乡村治理平台,与当地公、检、法、司签订维权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矛盾联调、风险联控的工作格局。以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为当地群众提供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意识。通过营造温馨的调解环境,家庭式的互动交流,用情感人,以理服人,潜移默化影响当事人,逐步形成了家庭服务“小阵地”。三年来办理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7145件,免收法律服务费1813.58万元,挽回损失14820.328万元。
截至目前,泉州市妇联已在全市创建1459个村(社区)家事纠纷调解室,以源头预防为切入点,首先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法律自治能力,累计举办853场宣传活动,分发宣传材料90万多份,为12万多名妇女儿童提供义诊、法律咨询和其他服务。
此外,为标本兼治,深层解纷,泉州市妇联通过定期与综治协管员、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妇女代表等走访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动、有遗产继承纠纷、家暴隐患、留守妇女儿童、邻里纠纷的家庭,有反映婚姻失败、情感失和、家庭暴力、生活困难等问题的个人,进行拉网排查和跟踪化解,及时评估收集到的矛盾纠纷线索、分类分级建档,并精准对接律师、心理咨询师、调解员等社会力量联动调处,以预防冲突升级演变,有效防控化解风险。(陈春梅 陈琳)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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