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开封府有一个屠夫姓胡,他的妻子因为行为不检点,常受胡屠夫和公婆的打骂,因此她时常有离开丈夫远远逃走的念头。
有一日傍晚,她去井边打水,一去不回,胡屠夫见状担忧妻子出什么意外,就立即去官府报案。
这时,正巧在附近一口枯井中发现一具女尸,官府命胡屠夫和胡屠夫的岳父去辨认。
胡屠夫仔细地看了一遍说:“我能一定这不是我妻子,因为我妻子有一只脚缺一个小趾,而这尸首的脚趾是全的。”
胡屠夫的岳父同胡一贯不和,见此情形正好是报复女婿的一个好机会。
于是等胡屠夫刚说完,他就伏在女尸旁大哭,并对官府的人说:“这就是我的闺女(daughter),她的公婆一贯期负她,一定是他们把她打死后扔在井里的。你们一定要为我的闺女报仇啊!”这一下胡屠夫可是百口莫辩了。
时值盛夏,两天后,尸体已腐臭,官府只得把尸体埋在城外,胡屠夫收监候审,他在受审时,受不住酷刑,迫于无奈只得招认是自己害死了妻子。
过了些日子,负责复审此案的刑部边郎中,他为人细心郑重,洞察秋毫,查阅案卷后发现许多疑点,他认定此案是冤案,他认为胡屠夫的妻子一定没有死,胡屠夫一定是被冤枉的。但负责审理此案的宣抚使安文玉却保持原判。边郎中为了查证事实,就派人到各城门口去,把张贴的捉拿逃亡者的所有告示都仔细寓目一遍。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发现一张告示中提到的从胡姓商人家逃跑的一女婢,其特征和女尸非常相似。边郎中得知这个发现后,立即派人监督埋尸者起出原尸,埋尸者指着河岸的一个新坟说:“这就是那座坟。”为了验证,众人就七手八脚地把坟挖开。没想到挖开后一看,里面埋的竟是一具男尸。大家都感到非常诧异,边郎中若有所思地说:“事先埋尸正值盛夏,埋尸人担忧河水上涨了过河不安全,可能是把尸体匆匆抛到河里交差。得知我们要挖坟验尸以后,非常惊慌,又找来一具男尸来充数。”经过审问,那埋尸者摇头承认。
安文玉虽然晓畅胡屠夫是冤枉的,但以没有抓住逃走的胡妻为由,仍然不答应释放胡屠夫。事也凑巧,开封府有一个仕宦被调任洛州(今河北永年县)州官,他的一个听差在来迎接的歌妓中发现了胡屠夫的妻子,便把她带到州府审问。原来这女人乘打水跑到一相好家,没想到相好竟然不知恩义,把她卖给妓院,沦落入歌妓。
真相大白,胡屠夫被开释,边郎中善于分析,智辨真伪,为先人称道。
森林里住着一只小白兔,它整天蹦蹦跳跳很快乐。可是有一天森林里来了一只狼,这只狼一叫,兔子就被吓得瑟瑟发抖,它担心地想,如果狼一直生活在这里,它将失去快乐和安 ..
重阳节又到了,宋太宗(976-998)钦命遍请诸王,大摆酒宴。楚王元佐患有精神病,此时刚巧发病,太宗因此没请这位长子参加。这暴戾的家伙半夜醒来,听说自己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