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昭阳区工商局按照“大维权格局”,从消费者的诉求出发,以消费者满意为导向,按照“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思路,有效整合维权资源,不断加大维权力度,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万元。
昭阳区工商局根据城区大型商业区域集中、消费人群广泛等实际情况,提升消保维权效能,扩大“大消保”的社会公信力,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拓宽和畅通维权通道,全力为消费者服务。在消费维权中,强化组织领导,将“大消保”工作摆在优先位置,在精力、人力配备、硬件建设上加大倾斜力度,并成立了“大消保”维权体系工作领导小组,自始至终跟踪指导,参与制定了详实的实施方案,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为做好基层工商所的消保维权工作,区工商局实行主管业务的副局长和分管基层工商所的副局长“两头”工作督导制,各基层工商所也迅速成立了消费维权领导小组,均由所长任组长。抓消保基础建设,组建了消保维权大厅,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消费者协会3个部门联合办公,实现了消费纠纷“一厅受理、一厅调解、专线分拨、上下互动”的维权新模式。同时,还积极推进12315维权联络站的设立,分别在辖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社区等地设立12315维权服务站,将投诉窗口前移,近距离方便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积极推动诉转案工作,强化消协、12315、执法办案单位的合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数据实现共享,对受理的投诉进行汇总分析,调解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法机构转送,查办结果由执法机构向12315反馈。
今年9月25日,果农凌某向乐居工商所投诉“苹果套膜袋”质量问题。2014年12月,在当地经销商崔某处购买 “苹果套膜袋”18件共计3330元,对9.5亩苹果进行上套种植,结果还未到苹果成熟时期,使用的苹果膜套就普遍破损,导致苹果着色不佳、颜色难看,严重影响苹果的销售及价格。果农与经销商及厂家协商纠纷赔偿时,厂家在现场查看后只同意补偿果农18件苹果膜套,果农不接受该补偿,即向乐居工商所投诉。9月29日,乐居工商所在区农业局执法大队的协助下进行了实地现场查验,组织双方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纠纷责任与不确定因素分析,经过双方多次协商,由经营者崔某补助果农凌某苹果套膜袋款、套袋工时开支共7600元,及时挽回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提高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
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192件,成功调解188件, 其中有2件撤诉、2件终止调解,调解成功率98.6%,受理举报17件、咨询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0.82万元。其中商品质量类90件,挽回经济损失31.07万元;服务类102件,挽回经济损失49.75万元。
来源|昭通日报
文|王明贵
编辑|罗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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