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上这本书,我眼前还是晃动着一条黑影,挥之不去。哦,那不就是书里面的主人公丑狗迪克吗?真是它。它在死林里跳上跳下,健壮高大的身躯追捕猎物如探囊取物;它围着瞎眼小主人阿炯转来转去,聪明机智地帮助他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现在的迪克,已经集多种人物于一身,变化成了神――给阿炯带来光明与温暖的神。
迪克是阿炯的眼睛。阿炯因为思念,日夜哭泣,一双本来明亮的大眼睛被片刻不停的眼泪侵袭腐蚀,夺走了最后一丝光明。双目失明的孩子因为有迪克的牵引和帮助,绕过了水坑,躲过了暴打,穿越了死林,就像阿炯重新长出的眼睛一样。一个瘦弱单薄的小男孩,因为迪克,才能一直走,从到城市,从茶馆到剧院,并继续走下去。
迪克是阿炯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是对最好的诠释。阿炯买两个包子,一定会二一添作五,迪克一个,自己一个。平时有话说给丑狗听,美妙的二胡独奏,迪克也是第一个听众。委屈了,抱着迪克大哭一阵。高兴了,抚摸一下迪克的头,也能感觉到狗的兴奋。真是一个朝夕相处心有灵犀的知己。
迪克是阿炯的长辈。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可怜的阿炯露宿街头,身患重病时,是丑狗迪克想方设法四处求医。那焦急痛苦的眼神,真像妈妈看着自己的孩子,如果可能,会不顾一切去交换,让阿炯暖和一些,舒服一些的。
迪克是阿炯的保镖。自己心爱的妻子豺狗,在饥饿难耐时,想尽办法要除去阿炯这个心头之恨。它一次次扑咬阿炯,要置他于死地。是丑狗迪克大义灭亲,保护了小主人。
迪克还是阿炯遮风挡雨的毯子,冷了抱着它取暖;是雪中送炭的好兄弟,宁可自己当陪练,也要多挣几张毛票,好凑齐阿炯的住院费……可它又什么都不是,只是一条狗,一条其丑无比的猎狗。丑狗迪克只有在瞎眼阿炯这里,才能找到归属感。就这样,他们同病相怜,所以互相温暖着彼此。
《我们一起走,迪克》的结尾,又是阿炯带着迪克出发了。他们会去哪里?还有什么样的故事发生?盲眼能感受到的心灵之美能战胜视觉看到的外表之美吗?丑狗能最终被大家接纳吗……307页的厚度还不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看书真是一种无止境的美妙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