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推荐7篇)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 第1篇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建设工程 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经规划部门批准,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_________【座】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层】_________号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 第2篇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房屋地址:_________

房屋面积总面积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主房面积_________㎡车库面积_________㎡配房面积_________㎡阁楼面积_________㎡,房屋结构_________,产权_________年,房屋用途_________,购房合同编号 。

第二条 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甲方贷款余额人民币¥_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以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月供人民币¥_________万(大写)_________元整。房屋如能办理更名手续乙方应在更名办理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甲方积极配合办理更名手续,本合同签订履行后甲方不再支付与本房有关系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税费承担

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办一手房房产证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过户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退还乙方所有已支付房款并赔偿乙方所有损失及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甲方于房产证可办理后积极无偿配合乙方办理房产证办理、过户、更名等手续,甲方应在物业通知领钥匙_________日内向乙方腾空房屋并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时配合乙方办理所有手续及交房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积极配合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支付乙方__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作为违约金。

如乙方为按时向银行支付按揭造成甲方贷款逾期等不良记录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损失计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大写) 元整。

乙方如未能按规定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房权证交易手续甲方有权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赔损失。

本房如因天灾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双方互不赔偿互不追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 第3篇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电话号码:

乙方(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或工商登记注册号: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VIN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 (是或否)因为质量问题而进行过更换、退货或主要零部件的维修、更换,原因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手车技术状况表见附件一。

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过户手续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车款;

□合同签订之日,交付订金 元(大写: 元), 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元(大写: 元);

□其它支付方式,如使用汽车消费贷款等支付方式以补充合同形式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过户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即 元(大写: 元);甲方承担 %,即 元(大写: 元)。

车辆过户时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过户手续办理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过户、转籍手续。

甲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在车辆交付乙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甲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甲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对转出属地的车辆,乙方确认已经了解注册地对于迁入机动车限制性规定,确认该车辆符合当地注册登记标准。如果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当地注册登记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车辆质量与质量保证

甲方为法人的或通过法人机构委托销售、拍卖的,应按照附件一提供二手车技术状况表,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车辆完成交易后,甲方向乙方提供 个月的质保,质保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或甲方故意隐瞒相关车辆信息,包括三包记录、维修记录、改装记录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乙方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甲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本车价款的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相应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车辆并承担相应损失。

其他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委托第三方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二手车技术状况表

附件二:车辆相关凭证

甲方:

(签章)

甲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乙方:

(签章)

乙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 第4篇

应注意使用格式合同的风险

实务中的货运合同一般都是格式合同。 建议承运人对托运人就合同中免除及限制赔偿责任的条款作专门提示,或取得托运人的书面确认同意,否则,托运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可采用适当技术手段限制业务人员对模板的编辑

企业为降低风险需要适当避免或控制业务人员对合同内容的随意修改,在技术上可采取下面这些方法: 仅提供不能编辑的版本或纸质版本有的公司会只提供PDF版本给业务人员以及对方当事人。实际签约时只能打印出来在指定填空项上面填空,而无法修改合同。此时在合同条款中,还可以考虑特别加上“清洁打印文本”条款。例如,本合同正文中除指定填空项目以外,如双方对此合同正文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对合同正文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均不发生效力。 利用WORD的限制编辑功能 WORD中有限制编辑功能,可以限制对整个文档的编辑(可设定为只读、只能用修订模式修订、只能批注等模式),不仅如此,还可以同时对某部分内容设置“例外”(这一部分是允许编辑的)。利用这个功能,企业就可以将合同模板(WORD格式)中不允许修改的部分设置为只读(或只能批注等),而对允许填写、补充的内容设置为“例外”。

对于“可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文件,应尽量避免成为格式条款

快递单、运输单、保险单等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各类合同,很难不作为格式合同;各类企业拟定的、重复使用的,面向其他单位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的合同模板也可能成为“格式条款”。审查注意事项为: 应注意找出重点条款,例如:(1)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赔偿责任、增加费用的。(2)要求对方不得解除或终止合同,或不得要求退款的,或退款要扣除相当一部分费用的。(3)说明我方不承担责任,或限制我方承担责任的。 对重点条款采取下列作法进行说明、特别提示: (1)字体加大加粗、特殊颜色等,以与一般条款相区别。(2)对方签约处专门增加签约提示条款。(签约提示条款本身也是格式条款,也应加大加粗提示)。

如果合同存在附件,附件合同中约定管辖必须特别谨慎

1、主合同与从合同约定不同的法院管辖——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主合同、从合同对仲裁有不一致的约定时,不能以主合同为准,只能分别处理。 3、如果附件、配套合同的签署主体与主合同存在不一致,应考虑约定“与本合同有关争议的管辖,以_合同(指主交易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为准”。

应注意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的处理

合同主体条款,最重要的是保证主体名称准确,能与真实的权利义务主体对应起来。 公司等机构作为合同主体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建议列明:准确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法定代表人”可列可不列。但如果由对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时,首部列明对方法定代表人更好,更能证明对方签署人员的身份。(3)合同主体处经常会列上联系人信息,但是不可轻易列为“授权代表”或“代理人”。一旦列明该人员,则该人员即成为我方委托代理人,有可能给我方带来风险。即使确实有必要设置代理人,也不建议以这种方式授权,而应以专门的授权书或授权条款的方式(明确列明权限、范围及时间等,包括对权限的限制等)。

注意考虑合同中约定价格究竟包括哪些价格和费用,并最好以专门条款明确

实务中,常需要考虑的是:(1)实物类买卖,要考虑是否包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装卸费用保管费用(可能约定超过一定保管时间需要另行支付保管费用)报关费用(2)服务类,要考虑是否包括:人工成本(一般应该包括)设备设施物资成本(一般情况下会包括)差旅费(可以约定包括在内,即由服务方自行承担;也有的会约定包括具体范围或标准内的差旅费,超出范围或标准的则需要另外报销)文印制作费用(工作文档可能限定一定份数,超出则需要另外支付制作费用)从付款方角度,一般会在合同中另外加上一个条款,含义类似于“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以外,就本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价款、报酬或报销。”即所谓的“总括价款”或“全部价款”条款。

应注意考虑“一次给付合同”的提前解除问题

一次给付合同指合同的内容,因一次给付即可实现;如买卖、赠与、承揽等。 约定提前解除,必须一并考虑提前解除情况下的“退款、退货、退场”这三个问题,提示明确:(1)解除的阶段、前提。一次给付合同一般不会允许随时解除,而只是前期的特定阶段能解除。(2)解除的责任限制。应该明确约定解除方承担的有限责任。例如,支付一定费用、赔偿一定违约金,但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应注意一般违约救济措施的设置

例如,针对主要的违约情形: 首先考虑违约金或约定损失赔偿计算标准。如为逾期付款,则为逾期付款违约金。如为逾期交货或逾期履行,则为逾期履行违约金。如为积极违约行为,则往往是固定违约金(损失较为固定时)或按一定方式计算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损失不确定时)。 其次考虑是否约定解除条件及解除下的违约金。一般为: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违约达到一定程度,则我方有权立即解除。除了约定解除下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计算方法之外,还需要同步考虑解除合同时的善后处理(退款退货、撤场退出等),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应约定。

应注意签名盖章手续的处理

审查公司签名盖章手续时,一般而言,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章即可生效,但为求稳妥,也可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名。 审查个人签名盖章手续时,应注意:应要求个人签名,为强化效果还可同时要求按指印。在实务中,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可能是以个人名义签约,也可能是代表单位签约。同个人签署合同应强化签名手续审核,强化提示:个人签署合同时签名不真实、个人主张自己没有了解合同内容且公司没有提示等情形都会增多,因此与个人签署合同时最好能当面签署。 其他注意事项:为避免中间页码替换,可要求加盖骑缝章。签名盖章的位置应该在合同指定的签名盖章位置,不能偏离很远。签名盖章的位置与前面的合同正文距离不应太远(不应留出过多空行),以防对方或第三方恶意添加内容。如果有手写部分,应要求对方(或双方)在手写处专门进行签署。如果发现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是“签名、盖章后生效”或“签名并盖章/签名加盖章后生效”,则必须要求对方同时签名并盖章,或者修改签署条款。如果对方使用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或非正式公章盖章,应要求重新盖章。一般情况下,如果对方有联系人或代表在签约现场,建议由该自然人亦一并在合同上签名,无论该人有无授权。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与签名盖章主体不一致时,要综合考虑签名盖章主体与合同抬头标明的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实际履行主体等情况来判断合同主体。一般情况下,应以签名盖章的主体为准。

注意如下可优先选择仲裁的情形

涉及保密的、不想公开披露的合同、交易。 因合同内容涉嫌违法而可能导致无效的合同。 有的经营者针对大批量的交易合同(特别是小额、消费类)会设置仲裁条款。 部分劳务类合同中,为了避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同时也给劳务人员索赔制造一些障碍,也有可能约定仲裁。这种出发点也是不值得提倡的。 如果对方当事人的主要资产在境外,可以优先考虑约定仲裁。 专属管辖地点对我方不利时,可选择仲裁。 对方当事人有较大破产可能的案件,不愿意被破产法院集中管辖的,应考虑选择约定仲裁。 在对方当事人人数较多的情形下,利用仲裁条款进行规则限定可以避免因纠纷所涉人数众多而造成的舆论压力。

注意如下优先选择法院管辖的情形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涉及第三方主体的,优先选择诉讼。 在与合同相对方实力相差悬殊时优先选择法院管辖。 如果将来发生的纠纷中财产保全可能比较重要,则建议选择约定法院管辖。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 第5篇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军人证件】【 】

证件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 商品房项目建设依据

(一)出卖人以【出让】【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

(二)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三)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的核准名称为 ,规划的容积率 ,规划的绿地率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 。

第二条 订立本合同时,受托为本建筑建设与服务的单位:

工程勘察单位: ;

工程监理单位: ;

工程设计单位: ;

房屋面积测绘单位: ;

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

装修实施单位: ;

前期物业服务单位: 。

第三条 商品房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四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一)该商品房为预售许可证 号下第 【幢】【座】【 】

单元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以房屋登记的房号为准,但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所在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建筑区划划分情况公示于商品房销售现场。

关于该商品房在所在楼栋的平面位置示意图的具体说明,见附件一。

(二)签订本合同时,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车位】【 】。

(三)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四)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该商品房的户型平面图,见附件一。

(五)该商品房的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卖人在销售现场公示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建筑面积预测报告。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构成,见附件二。

第五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一)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出售前享有合法权利;

(二)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三)该商品房没有被司法查封;

(四)该商品房除本合同第五条情形外没有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 ;

(六) 。

第七条 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本合同第六条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八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一)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二)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三)按照【套(基本单元)】【幢】【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四)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款项 (币种) 元(大写 元整),该款项于【本合同签订】【支付首付款】【 】时【抵作】【 】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分期付款。买受人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其中,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首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 %,金额 (币种) 元(大写 元整);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第二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 %,金额 (币种) 元(大写 元整);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第三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 %,金额 (币种) 元(大写 元整); 。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 (币种) 元(大写 元整)向 (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其他方式:

关于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十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一)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不解除合同的,双方于 日内达成新的房价款支付协议,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预售款监管

(一)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专户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专项用于本工程建设。

(二)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

第四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变更

(一)出卖人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该商品房销售后,出卖人不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二)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三)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

第十三条 出卖人未在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约定期限内书面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

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一)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该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款载明的预测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因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买卖双方不解除合同的,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按照【套(基本单元)】【幢】【 】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买卖双方约定:【退房】【重新约定总价款】【 】【 】。买受人退房的,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 。

第六章 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一)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符合下列第1、2、 、 项所列条件:

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

;

(二)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

第十六条 该商品房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交付使用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镇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雨、污水排放纳入城镇雨、污水排放管网;

;

供电:交付时纳入城镇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镇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

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3、4、5、6项由出卖人负责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规划的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

规划的非市政道路: 年 月 日达到 ;

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 月 日达到 ;

规划的物业服务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

配置的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设施: 年 月 日达到 ;

【规划的医疗卫生用房】: 年 月 日达到 ;

【规划的幼儿园】: 年 月 日达到 ;

【规划的学校】: 年 月 日达到 ;

关于本项目内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七条 基础设施设备和相关公共设施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违约责任

(一) 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第1、2、3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币种) 元(大写 元整)的违约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币种)

元(大写 元整)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币种) 元(大写 元整)的违约金。

(二)该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时,未达到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二)款约定交付使用条件的,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1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2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3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8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9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 。

第十八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有以下原因之一需要延期交付该商品房的,出卖人书面通知买受人:

不可抗力;

;

(二)该商品房达到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在交付日期届满前 日,书面通知买受人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

买受人在出卖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买受人无法在出卖人通知的交付期限内办理该商品房交接手续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

买受人未收到前述交接通知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接手续的起始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接手续的地点。

(三)买卖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向买受人出示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处理。

(四)交接程序

买卖双方同意按下列流程办理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

核实买受人身份。出卖人在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时,核验买受人身份(包括多个买受人);买受人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出卖人核验买受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查验房屋状况。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服务契约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接手续的前提条件。买受人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查验该商品房时,出卖人予以配合,并与买受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对房屋查验情况予以书面记录。

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关费用结算。出卖人与买受人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确认房屋建筑面积,并结算实测面积差异产生的费用。

办理房屋占有、使用的交接手续。出卖人与买受人办理完前述手续后,出卖人向买受人转交房屋钥匙、用电卡、 、 、 等,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 、 等资料,完成该商品房的交接手续。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按买受人购买的【套】【幢】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住宅使用说明书》除对合理使用住宅有提示外,设施、设备的生产厂家另有说明书的,一并附上。

(五)修复

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按以下约定时间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日内;

管道堵塞, 日内;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日内;

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日内;

, 日内;

, 日内。

第十九条 逾期交房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不多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自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2)逾期在 日(该期限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违约金比率不低于本条第(一)款第1项第(1)目中的比率)。

(二)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的时间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二十条 商品房质量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有异议的,可以【自行】【与出卖人共同】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买受人自行委托申请的,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买受人不解除本合同的, 。

(二)其他质量问题

该商品房质量符合有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发现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及时更换、修理;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经过更换、修理,仍然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

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装置、装修、装饰所用材料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不符合前项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列第(1)、 、 、

方式处理(可多选):

(1)及时更换、修理;

(2)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3) ;

(4) 。

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的约定,见附件六。

(四)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

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符合【国家】【地方】标准,标准名称: ,标准文号: 。

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或建筑隔声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出卖人予以配合。经检测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经检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负责整改。整改后再次检测发生的费用仍由出卖人承担。因整改导致该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该商品房符合经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出卖人按照有关部门批准方案的节能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关于该商品房民用建筑节能措施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七。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一)商品房实行保修制度。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该商品房为非住宅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关于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的约定,见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因买受人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害。

(三)保修期内,买受人要求对该商品房维修的书面通知送达出卖人 日内,出卖人既不履行保修义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及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保修期内,出卖人对该商品房履行保修义务的,买受人提供必要的方便;因买受人拒绝提供方便导致该商品房相邻部位受到影响的,买受人承担相邻权人及出卖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保修期内,因出卖人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质量担保

出卖人不按照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约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由 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质量担保的证明见附件九。

第二十三条 质量保险

该商品房【是】【否】购买了质量保险,保险机构是 ,保险范围是 ,保险情形有 ,保险期限是 。

关于质量保险的证明,见附件十。

第八章 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二十四条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一)出卖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不超过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后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本合同登记备案信息。

(二)本合同采用网上签约并登记备案的,出卖人保持签约文本与备案文本内容的一致。

(三)有关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第二十五条 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约定,逾期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出卖人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约定侵犯买受人权益的,出卖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预告登记

(一)双方于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 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

(二)出卖人未按照前款约定与买受人申请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三)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的,及时提供规定的相关资料。出卖人在本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 日内,将该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交给买受人。

第二十七条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同意自该商品房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约定交付使用之日起

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按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的税费。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责任处理

(一)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日内取得该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不解除合同的,自应当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房屋所有权登记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因买受人怠于、迟延提交必要的登记资料、支付相应税费或履行其他应履行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义务等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登记迟延的法律责任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二)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在接到出卖人发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领取通知后 日内领取。买受人届满日既不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又不按照委托协议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的,买受人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支付出卖人垫支的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

从通知届满之日起至支付法定税费、其他约定费用之日止对出卖人垫支总额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第九章 前期物业服务

第二十九条 前期物业服务

(一)在业主、业主大会首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卖人依法选聘本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前期物业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业主、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止。

(二)物业服务期间,物业服务费实行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为 。

(三)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房屋查验机构】【 】代为查验并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卖人将共用部位、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承接查验情况予以公示。

(四)买受人已详细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同意由业主、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或续聘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见附件十一。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买受人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以下部位归业主共有:

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业服务用房;

(三)双方对其他配套设施约定如下:

规划的车位、车库: ;

;

第三十一条 要约邀请与要约

出卖人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允诺具体确定,并对本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买卖双方均视为要约。

第三十二条 房屋不利因素告知

出卖人通过【告知书】【销售现场公示】【 】向买受人告知该商品房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220KV以上的大型变电站、化学工厂、铁路等可能引起气味、污染、辐射性、噪音等不利因素。

不利因素告知书,见附件十二。

第三十三条 销售承诺

(一)出卖人承诺不采取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二)出卖人承诺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建设和出售,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使用性质,并按照规划用途办理房屋登记。

(三)出卖人承诺不擅自占用、处分和经营与该商品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不改变其使用功能。

(四)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并在销售现场及时准确公示房源的可售、认(定)购、签订合同、合同登记备案、限售、抵押、查封等状态信息。

(五)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现场】【 】公示该商品房所在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机动车位(库)数量或配比、配置形式(地下建筑、机械、地面道路)等信息。

(六) 。

第三十四条 出卖人未按照第三十三条的约定履行承诺的,买卖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一)项承诺的, ;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二)项承诺的, ;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三)项承诺的, ;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四)项承诺的, ;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五)项承诺的, ;

出卖人未履行该条第(六)项承诺的, 。

第三十五条 使用承诺

买受人承诺使用该商品房期间,不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

第三十六条 送达

出卖人和买受人承诺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买受人信息保护

出卖人对买受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执行公务的需要,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出卖人及其销售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对外披露买受人信息,或将买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三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申请调解。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三十九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中约定应当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排除买受人主要权利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其中出卖人 份,买受人 份,【 】 份,【 】 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买受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 第6篇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与上述甲方系夫妻关系):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一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与上述乙方系夫妻关系):

单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买方夫妻身份证、结婚证见合同附件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买卖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乙方决定购买甲方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商品房位于____幢____楼第____单元________号房屋。商品房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___。属_____砖混_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室____厅____卫。(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条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商品房总金额为共_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人民币)元整。(括弧外填汉字大写,括弧内填阿拉伯数字,发生争议以汉字大写为准)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付房款____%。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鉴于乙方经济困难,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该商品房3个月内付清房款的____%。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本条第一款日期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该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携带有关商品房登记过户所需的所有证件、资料、票据等,到市房产局将商品房办理产权登记过户给乙方。否则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第日起,违约方每日向未违约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登记过户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所需契税、评估费等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商品房无法登记过户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甲方应当立即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确定不能登记过户之日起有权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甲方应当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付清房款之日将商品房钥匙交付给乙方。否则从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甲方要将房子在过户交屋前,将室内清扫干净,不能留有垃圾,废弃物等。

第七条甲方承诺该商品房内从未发生过任何人死亡、从未发生过恶性伤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从未发生过其他使社会一般人居住在该房产生精神紧张、惊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逾期则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不欠任何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如发生此种情况,甲方承诺在接到乙方所称甲方拖欠上述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清。否则从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

该商品房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及转移后,甲方承诺其他任何第三方不会对乙方所购的商品房及该房屋相关设备、设施等提出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留置权、交纳土地出让金权利等)要求,不会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价款才能使乙方达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设施、设备的目的。如发生此情况,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甲方应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总房价%的违约金,直至甲方将上述妨碍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项消除。

第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_________

我保证甲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甲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保证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单位: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证乙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乙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保证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单位: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例 第7篇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

注册地址: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邮政编码: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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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所购买房屋的基本情况为,现房、普通住宅、建筑 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室内所有装璜不变,为乙方所有。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在_________日内办理过户,房屋过户后,购房余款_________万元整一次性付完。

第五条:甲方于乙方将房款全部付清后 日后将交易的房产 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税费分担:甲方承担税,其余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乙双方在房屋过户时于房产部门签订的合同仅作过户 时使用,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向守约方 支付总房价的 30%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方双方各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 双方均可向连云港市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

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 2‰ 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

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 的违约金。

4、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乙方:

1、乙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八、本合同签订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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