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的买卖合同模板(汇总5篇)

简易的买卖合同模板 第1篇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买受人所购的基本情况:

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名流时代广场”第号单位。该车库套内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计价方式与价款

双方约定按套计算该车位(库)总价款为(人民币)拾万仟佰_____元整。

三、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即人民币拾万仟佰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有关规定,该车库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如地震、水灾等;

2、遭遇非技术所能解决的问题,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4、经规划部门批准或设计单位同意的变更导致延期,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内告之买受人的;

五、出卖人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三十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百分之二的总价款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交接

车库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买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内办理结算和交房手续,否则按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和看管费。逾期三十天,出卖人有权按买受人违约而终止合同,买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该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

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八、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黄岛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贰份,买受人贰份。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附件:车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 签于年月日

简易的买卖合同模板 第2篇

甲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合同如下,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乙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内容向甲方购买水泥(货物):

货物数量以(甲方站台交货时单据上记载的数量为准)甲方过磅单(交货时双方签字的提货单上)记载的数量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验。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散装按_________计算合理损耗;

第二条 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负责水泥的装车和运输,并承担费用。

乙方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货物的时间及具体数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货事宜(如一次提货物的数量过大,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交货地点:若乙方自行负责运输,交货地点为甲方厂区;若乙方委托甲方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到达地点。

第三条 质量检验标准、方法、期限

甲方交付水泥的质量标准按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

水泥质量验收方式以甲方对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品质检验报告为质量合格依据。水泥出厂时双方应共同取样封存样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进行共同取样封存,则以甲方留存的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为准。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建议为40日内,不要超过国家标准对水泥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内书面提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的质量检验机构对水泥出厂时双方共同取样封存样品或甲方留存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进行检验。

第四条 结算价款 结算方式

结算价款采取以下AB两种方式其中的_____:

A:实际结算时按合同第条款表中所列总价款结算,结算价款不因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B:结算价款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甲方可对水泥价格进行上调或下浮,实际结算时价格随行就市。

结算方式采取ABC三种方式其中的______:

A:采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货物之前,乙方将结算总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B:采取分批支付,根据每批实际需要提取的货物数量,进行分批支付,在提取该批货物之前将给皮价款支付给甲方;

C: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内,如甲方、乙方的主体发生变更,应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接本合同内的全部权利、义务。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或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签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使用区域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原则上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月均交(提)货,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协商。买受人提货量特殊时,应提前 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尽可能满足买受人的需求;出卖人遇特殊原因(如设备大修、电力供应不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不能正常生产影响供货能力而不能完全按合同约定数量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双方协商对交(提)货数量作相应调整。每天实际交提货数量,买受人提前一天电话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符合GB/175-20_《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四条 标的物验收、检验标准、方式:按GB/175-20_国标规定,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90天。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提货之日起90天内提出,买卖双方将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如检验不合格,出卖人将赔偿买受人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检验费用;如检验合格,检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质量按GB/175-20_国家标准检验,以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出卖人应在每批水泥出厂时向买受人出具3天强度报告,并及时补报28天强度报告。

第五条 合同损耗标准及计算方式:散装水泥以出卖人地磅计量实数为准。买受人有异议可共同利用第三方贸易磅进行磅差检验。损耗按浙江省散办规定执行(合理损耗≤3‰)。

第六条 交(提)货地点:由买受人自行到出卖人公司内提货。

(注:买受人可委托运输人负责提货,并与运输人签订运输合同,由买受人向出卖人办理委托书等文书,交货地点为买受人使用地点。)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单价为暂定单价,如遇厂家价格上调,按双方同意的单价结算。2、双方每月办理一次结算,每月最后一天为结算截止日,结算凭据为双方确认的订货清单、现场收货人签字的送货验收单。出卖人在货款结清后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买受人。买受人需在每月10日前将前月结算货款支付给出卖人90%,余额在最后一次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3、买受人若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拖欠款不能超过60天,如发生超期拖欠,其拖欠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买受人不按约付款;2、买卖双方对水泥价格调整无法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并在解除合同的七天内结清货款。为此双方互不承担调价产生的其他责任。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因不可抗力(如遇台风地震火灾战争等)因素形成时,双方享有不履行合同的免责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出 卖 人 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物、生产厂家、商标、强度等级、包装形式、数量、单价、合同总金额

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 

第二条 交(提)货时间

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计划。具体日需求计划提交办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3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 质量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_标准执行。 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 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 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 )种方式:

1、 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2、 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交货地点为 ,运费及下车费 元/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授权 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货物所有权及任何风险均自交货时起转移,即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代办运输的,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第七条 验收方式、期限、地点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 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 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 双方同意选择第 种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2、 先货后款,出卖人供货满 吨,次日结付清全部货款。双方同意买受人以转帐支票或现金结算货款及运费,货物数量以买受方 任一人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若已对账,以对账单为准。) 第九条 对帐买受人负有每月核对出卖人出具的对账单,并在对账单上进行签章的义务。如买受人不履行该义务,则买受人的收货数量以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或买受人授权提货人签字确认的发货磅单上记载的水泥数量为准,并可要求买受人立即结清全部货款。 第十条 发票的开具出卖人只能将水泥发票开具给买受人,买受人应书面提供开具发票所需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当买卖双方有其中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即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买方连续30个日未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 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 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 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卖人销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 5、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 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 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3份,出卖人执 2份,买受人执 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甲方:乙方:日期:

简易的买卖合同模板 第3篇

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数量:

产品:

数量:

二、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为

总价(含/不含税价):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

甲方产品的包装、运输由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产品交付

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

产品交付地点为乙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天。

四、价款结算

甲方交付后,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 天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标的产品不受污染、损毁及破坏,如有产品在交付前受到污染、损毁或破坏,乙方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产品货款,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受损产品货款80%的违约金。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七、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一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在通知到对方前,一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对方联系的,由变动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货物交付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简易的买卖合同模板 第4篇

甲方(出卖人):

房屋共有产权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其座落在___(见附件的平面图),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现尚未办理产权证。

第二条 房屋权属

该房屋为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甲方保证其全部家庭成员同意甲方出卖该房屋给乙方,且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如发生上诉未清事项,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房屋面积和价格:

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按3470元/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281000元整(大写:贰拾捌万壹仟元整)。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将购房款贰拾伍万壹千元整(¥251000元)交付给甲方,该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余款叁万元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三日内付清。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建行,户名: ,账号 。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本合同签订后当日,甲方应将所持有的《安置协议书》原件(编号: )、交款票据原件等一切与该安置房有关的文件及凭证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将该房屋及其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手续所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三日内,将领到的产权证书交由乙方。

2、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之后,甲方应告知乙方,并自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到自己名下后的3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七条 补偿费和建筑差价的享有和承担

1、根据甲方和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指挥部应给付给甲方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每平方米每个月10元,由乙方享有,并从首付款中预先扣除一年的安置补助费(9720元),超过一年的安置补助费由甲方再补给乙方,不足一年乙方应返还差价给甲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购房款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在交房后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在接到办理房屋产权通知后逾期10日不去相应机构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的,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甲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4、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再次将该房屋出售给他人,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给乙方。

5、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出证后超过30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第九条、合同无效的特别约定:

若本合同无效,甲方特别声明在本合同确认无效的十日内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叁拾万元整。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的签署地泉州市福华商厦所辖地方法院—-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时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产权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另一份留存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易的买卖合同模板 第5篇

出卖人(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标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元)金额:(元)厂家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甲方交付货品执行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最终用户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间发生的的所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详见装箱单,附合格证,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最终用户要求地点交付货品。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按照最终用户要求运输,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最终用户指定的使用单位在交货地点按第二条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是否验收合格,质保期内提出异议。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预付10%货款,货到检验合格后付清总货款的90%,余款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付清。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甲方)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买受人(乙方)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感谢您访问:美文云网站!本文永久链接:https://meiwenyun.com/227956.html。侵删或不良信息举报请联系邮箱:820608633@qq.com或微信:meiwenyun888。
上一篇 2023年5月7日 23:09
下一篇 2023年5月7日 23:09

相关推荐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