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3年(集锦7篇)

买卖合同3年 第1篇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按照设备总价的3%即人民币 元支付定金,款到卖方账户后合同生效。该笔费用保留到第一次产品排产时,自动转为排产款。

2 买方根据自己需要,在交货前3个月将需要排产的产品(按照表中的电梯标号和楼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同时将该批次产品设备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确认款项后安排生产。 3 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买方将已排产的产品货款的70%和全额运输保险费汇入卖方账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发货。

4 买方以银行本票付款的,卖方在收到银行本票后当日发货;以银行汇票或支票付款的,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5 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6 根据国税发(95)088号通知的规定,产品直接销售给产品使用单位的,卖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开具一般发票。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订货时必须将产品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在合同中写明。设备款发票由 开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按期收到合同规定的各个批次产品应付款项和排产通知书后及技术规格确认书后90天内向买方交付该批次产品。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按10天为一个单位(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交货地点

上海市闵行江川路811号。

六、交货方式

卖方代为办理托运,公路运输至需方工地: ”项目现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 买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损蚀、损失和损害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 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 GB16899-20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 18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 卖方与买方或卖方与产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产品安装合同》,因非卖方原因使得《产品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卖方将不承担产品安装验收和整机运行质量的责任。

6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7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8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九、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后附)。

2 除卖方负责安装电梯产品之外,买方应在收到本合同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应当附有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买方怠于提出索赔通知的,视为产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卖方不再负责补缺或更换。

3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十一、其它

1 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 上海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60元/天、日本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在买方支付仓储费之后,产品质量保证期顺延。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为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双方必须再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编号为AZ-1。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委托代办运输、保险协议”、“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另行约定

买卖合同3年 第2篇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及价款费、税费等为完成设备供应、安装的全部费用。

二、设备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甲方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图纸的确认。乙方应保证电梯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甲方现场安装条件,在电梯设备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的电梯设备质量标准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执行。

3、乙方按其企业标准提供电梯设备包装,以保证电梯设备安全抵达合同指定的到货地点。若到货地当地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运输或包装有任何特殊规定和要求,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迟延交货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货款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以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定金后,正式安排生产;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前20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5%向乙方支付第二笔货款;设备运达交货地点交付于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65%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货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扣除乙方因承担的质量保修费用后据实无息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甲方通过其开户行以同城支票方式付款。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于20_年4月12日将合同项下全部电梯设备交付于甲方予以初步验收,交货地点为:烟台市芝罘区世茂海湾一号项目工地;乙方应及时安排施工人员并保证于20_年5月12日之前将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

2、因甲方逾期付款导致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的交货时间、安装工期相应顺延一日,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交付的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不符合双方约定造成交货时间、安装工期迟延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本着有利于电梯设备安全的包装、运输方式将货运抵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运输、装卸及一切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5、在甲方对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应予以妥善保管,否则,因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设备验收

1、货到交付地点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双方根据设备资料及合同要求对电梯设备包装的完整性、装箱数量及其外观进行验收。甲方发现乙方所交付设备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3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及时核查补救。

2、在甲方没有对设备初步验收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安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更换新的设备。

3、电梯设备的安装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由双方及相关部门按照“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予以验收,安装工程最终需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六、保修责任

1、乙方必须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需提供24小时服务,而且维修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维修结束。

2、乙方须对合同中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提供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维修提供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乙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情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六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第二、第三笔款项中任何一笔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3、因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天;

(2)乙方交付的电梯设备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3日内仍不能更正解决。

(3)乙方交付安装的电梯设备经两次维修处理仍不符合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者仍不能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4、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出现时,合同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合同一方停业或者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任何许可证被吊销,或者被解散、终止、清算、宣告破产或兼并;

(2)甲方财产被查封的导致严重损害甲方履约能力的。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违约不能按时将电梯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时,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逾期安装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交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2、由于甲方违约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设备价款时,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迟延支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3、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维修后仍不能排除故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乙方应承担全部第三方的维修费用。

4、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5、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在合同设备产成后为甲方免费保管1天, 自第2天起, 因甲方原因推迟交付时间的,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台电/扶梯50元/天的仓储保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和仓储保管费后(如有),按合同规定交货。超过九十天,甲方仍不付清货款或提货, 乙方可视为甲方自动退货,定金不予返还。

2、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5、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买卖合同3年 第3篇

地下停车位转让合约(可适用于储藏室等转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方便乙方在__________停放车辆,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地下停车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汽车车位。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车位的销售特征为:[现售车位]/[预售车位]

四、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三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凭缴费清单领取汽车位使用卡,取得使用权。如在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乙方所购的上述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汽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恢复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承担后果。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相应管理费用。

六、乙方使用汽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七、乙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按有关规定,无法办理产权证、土地证手续,但享有与所购房屋土地同等年限的使用权(不享有土地使用权);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八、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汽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九、甲方有权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之委托车位的管理方式。

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享有转让、继承的权利,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变更协议,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相关的手续费,手续费按原车位转让价款的千分之二收取。

十一、代政府收缴的物业维修专项基金在签订本转让合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十四、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3年 第4篇

买方:__________ (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就甲乙双方买卖合作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产地、品牌、规格、颜色、材质、数量、单价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保修

产品的质量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执行,乙方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要求,同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保证能够通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

乙方对产品的质保期为:__________ 年,自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或做更换处理,逾期按每天 ________元累计计算违约金。

第三条、计量方法

以乙方根据甲方通知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由甲方库管员和采购人员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第四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由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包装,如无相关标准按双方约定的有利于保护产品的方式进行包装,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不回收。双方约定的包装物和包装方式为:

第五条 交货地点、方法及期限

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指定地点即: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乙方将货物运到其他地点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但甲方应在交货前24小时内通知乙方)。标的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至甲方。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2)乙方负责委托第三方运输,甲方负责运费;(3)甲方自提自运。

货物装卸采用第 种方法执行:

(1)乙方负责装卸;(2)乙方负责装、甲方负责卸;(3)甲方负责装卸。

交货期限:

双方约定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交货,或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规格、数量、品名交货,但甲方应提前 小时通知乙方。

第六条、交货和结算凭证的特别约定

交货时双方应做好书面记录,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等货物基本情况及交货时间、地点,相应送货单必须由甲方相应的库管员和采购人员共同签字认可,并由乙方完善相关结算凭证的审批手续,在甲方财务部挂帐后方有效,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交货义务。

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

材料交付验收程序:__________

每次送货后,必须使用乙方提供的经双方认可的送货单,并由乙方委托人员在送货单的结帐联上签字确认送货数量,甲方库管人员才予以验收。若乙方实际送货的数量比送货单上明确的数量少,则乙方此前所送的每批次货都应按扣除本次差量为双方的实际结算量。乙方每发生一次差量,还应按本协议第条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乙方须在送货后五日内凭甲方认可的送货单、材料入库验收单到甲方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作为结算依据之一,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次货款。乙方从送货单开票之日起____日内须完善甲方审批及财务挂账手续,否则该送货单自动失效,并视为乙方放弃收取该笔货款的权利。若甲方有关人员故意拖延相关结算单据的签字时间,乙方可及时函告甲方,甲方应予以及时处理。

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的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__________

产品的价格,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货款结算与支付:__________

第八条、验收和封样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提供相关样品由甲方总库和乙方经办人共同确认后进行封。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检查到乙方的货物与封样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按本合同条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按国家规定的方法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双方交接时只对数量、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质量、规格、型号等以国家相关部门检验为准或者以安装、使用后相关部门验收为准。

第九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破损的,则由双方开箱检查,检验产品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则由乙方更换。如当时不能发现问题的,则在今后发现情况后,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含延误工期、业主索赔损失)。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更换,并从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更换后产品符合约定之日止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除按甲方通知的时间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外,还应按已付货款的2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能按时退还货款的,还应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的,按每逾期一天 ________元累计计算并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含业主索赔等损失)。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如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及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保证所交产品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甲方在任何时候发现上述情况,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退货、更换,并按本条2款承担违约责任。若已经安装或使用的,乙方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包含返工、业主索赔等损失)。

安装或者使用后,因乙方产品原因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的,视为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按本条第2款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返工及业主索赔等损失。

乙方应当按供货量如实报量,若乙方虚报供货量的,由乙方按向甲方虚报量货物价值的20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经甲方确认,允许按(1、4)项执行:

(1)延期履行;(2)部分履行;(3)不履行合同;(4)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免予承但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否则,视为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

乙方收款时,应当出据合法有效并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应该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其他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5 天内付清,否则按同期银行逾期付款利息承担责任。本合同所约定的损失包括因产品原因引起的业主索赔等。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地点、电话联系,各种通知以电话联系的,自电话接通之时为送达;以信函联系的,自信函发出后三日为送达。

凡遇规格与合同不符,应当另行以补充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理解并知道其真实意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时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按附件中所列的结算单据办理结算,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盖章)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__

买卖合同3年 第5篇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向甲方购买如下货物:品名规格 材质 规格型号 数量(吨) 含税单价 金额(元) 生产厂家螺纹钢线材具体数量以实发为准.

质量标准:甲方保证所销售的货物符合现行国标,并附钢厂原始材质证书。如经乙方验收有质量问题,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甲方降价,换货,退货,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价格条款: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仓库含税交货价,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付款方式:期限:乙方预付合同货款10%,余款提货前付清.款到提货,按实发数量结算.

交货地点,方式,期限:汉钢货场,交货期8月31日前交清.

包装方式,损耗计算:按通用方式包装,按理论计重.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合同签约地法院裁决.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约日生效,有效期半年.

甲,以双方应诚信履约,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买卖合同3年 第6篇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甲方收藏品转让的事宜签订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转让收藏品,乙方负责介绍买方,约定收藏品见附件。

二、甲方保证藏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乙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法律责任。

三、双方约定:成交前后,甲方不能与受买方见面或通讯,甲方提供藏品并书面提出最低成交价;若甲方违反约定,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藏品。约定成交价成交乙方按交易价10%收取中介费;若超过最低成交价成交,超出部分乙方收取20%的介绍费用。

,乙方以或者邀请 担保,

该收藏品由乙方负责保管,丢失损坏视同以最低成交价买断该收藏品进行处理;收藏品自身的物理、化学变化引起变质、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

五、甲方提供银行账号,交易成功后,买方一次性全款打到甲方账户,甲方按照以上约定返给乙方应得的部分。除此以外,双方均不计交易前后发生的任何费用,买卖完成后协议自然终止。

六、若交易失败,甲、乙方将担保物或藏品退回,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费用或责任,协议自然终止。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买卖合同3年 第7篇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称及花色

规格(毫米)及型号:200×300×1000、120×250×1000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国标

计量单位:_______㎡

单价(元):1950元/㎡

合计(元):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施工现场验收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到付款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

2、交货地点:青龙滨河路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月前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5%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0%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0%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30%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5%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5%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5%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15%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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