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第1篇
甲: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天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第2篇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市区存量房买卖合同模板 第3篇
第二章 房屋基本状况
第一条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南京市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及其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土地用途为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不动产单元号为 ,丘权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至 止 □划拨取得;
该房屋状况说明书见附件一。
该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房屋抵押情况
该房屋抵押情况:□抵押 □未抵押
抵押权人: ,
抵押登记日期: ,
债务履行期限: ,
甲方消除抵押完成时间: 。
抵押权人同意该房屋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二。
第三条 房屋租赁情况
该房屋租赁情况:□已出租 □未出租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乙方为该房屋承租人 □乙方非该房屋承租人。
□甲方提供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文件。
□甲方已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文件及具结优先购买权人接到通知后逾期未表示优先购买房屋的证明文件。
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三。
甲方已将该房屋出租,租赁期限: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至租赁期限届满期间的房屋收益归□甲方 □乙方所有。
其他 。
第三章 房屋价款
第四条 房屋转让价款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其中含定金(小写) 元,(大写) ,尾款(小写) 元,(大写) 。
第五条 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采取A□自行给付B□资金监管方式进行交易,对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约定如下:
□自行给付
双方同意以以下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风险的全部责任(非资金监管声明见附件四):
□全额付款
(1) 将购房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由双方自行给付。
(2)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在房屋交付时,双方自行交割。
□贷款
(1) 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由双方自行给付。
(2)甲方同意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额。乙方同意于 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____日内筹款补足。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____________ 元,在房屋交付时,双方自行交割。
□资金监管
双方分别在资金监管开户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指定网上甲方账户名:
□指定网上乙方账户名:
乙方在下列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规定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
□全额付款
(1) 前将购房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解交监管账户。
(2)双方同意将部分房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不存入监管账户,双方商定于 由双方自行给付。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双方自行交割。
□贷款
(1) 前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解交监管账户。
(2)双方同意将部分房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不存入监管账户,于 由双方自行给付。
(3)甲方同意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额。乙方同意于 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资金监管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____日内筹款补足。
(4)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监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双方自行交割。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支付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七条 税费
对于存量房买卖所涉及税、费的缴纳,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下列方式承担:
□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承担的纳税义务,缴纳各项税费;
□经双方协商一致,
由甲方承担: ;
由乙方承担: 。
第四章 房屋交付
第八条 房屋交付时间和手续
双方定于 正式交付该房屋,交付房屋达到双方约定交付条件;
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第八条约定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迁出户口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
第五章 房屋交易方式及合同备案网签、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第十条 交易方式
双方通过下列第 种方式达成交易。
双方当事人自行成交(自行交易声明见附件五);
双方当事人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 (机构名称)成交,机构备案号: ,经纪服务合同编号: ,经纪服务费用为: 元(大写 元整)。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见附件六。
其他方式: 。
第十一条 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应当到房屋所在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交易的,双方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有关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其他约定如下:
第十二条 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逾期 日未申请转移登记的,当事人一方可以主张解除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过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进行赔偿。
第六章 双方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义务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该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和身份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存量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未隐瞒房地产的权利瑕疵和影响交易的重大情况;
甲方承诺,虽然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保证在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前,除本合同已经披露的权利瑕疵外,对该房屋享有完整的处置权;
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未办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或未撤回备案的,甲方不得再以该房屋为标的进行交易备案和不动产登记申请。
第十四条 乙方义务
乙方保证所提交的身份证明、其它相关材料和陈述的相关情况真实、合法、有效,并符合国家及南京市购买新购住房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
甲方在转让历史建筑时,《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应转让给乙方,乙方可申请办理新的历史建筑保护告知书,双方在签订转让合同时一并签署历史建筑保护承诺书(承诺书见附件七)。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补充协议
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见附件八)。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如果发生内容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 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提交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