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广告经营权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债权的担保,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履行债务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经营权质押合同标的
(1)本合同经营权质押标的为乙方位于____市武珞路与中南__中__(注:最好注明产权号或者土地证号或什么路多少号)第6、7层全部外墙墙面和第8层部分外墙墙面(仅指墙高)的广告经营权,广告经营权所涉广告位墙面面积约239平方米。乙方广告经营权系__________(填:基于投资大厦所有权、购买经营权、租赁经营权或其他取得方式)所得。
甲方保证:
1、基于该广告经营权的任何经营权人可以自由设立任何合法广告或将该广告位租赁给他人设立广告;
2、出质的广告经营权无任何权利瑕疵
3、该广告经营权价值不低于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的价值。甲方如违背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广告经营权价值金额为_____元整,全额质押。
(3)广告经营权期限为_____。注:(期限必须有,________年期的经营权和________年期的价值可不一样,质押期限肯定比经营期限短,但是我们应当把经营权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期限与质押期限无关。)
第三条、本合同广告经营权质押担保的乙方债权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等。
第四条、质押的经营权的交付的时间:乙方将借款交付给甲方以前,乙方应当将____(注:此处填写产生经营权的基础合同)交付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办理经营权出质登记。
第五条、本经营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
第六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七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经营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3)其他可能导致甲方丧失债权清偿能力的事由。
第八条、在乙方实现本合同项下所有债权以前,甲方如需转让已经出质给乙方的的广告经营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签订债权让与协议并将转让所得款项全部划入乙方账户以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该经营权出质给
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经营权办理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而诉至人民法院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该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理公证用一份。该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盖章)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甲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乙方: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