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第1篇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供货单位(乙方):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_年_月_日订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第2篇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第二条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供货方仓库或煤场;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由购货方自行联系运输单位,自行承担运输费用;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数量以供货方地磅数为准;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由购货方检验人员根据煤质情况安排装车;
第八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每月结算一次;供货方需全额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原煤,税率17%, 含 税单价 元/吨)
第九条 如需提供担保,可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无; 第十条 违约责任:参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如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确定价格;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1、质量检测为到场验货;以购货方检测为准,双方人员监督检查。当事双方共同取样分析,
每月为一至二批次加权平均计算固定碳、硫含量、水分进行考核。矸石、顶板夹层必须捡干除净。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供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终止应提前1个月通知购货方,购货方亦应遵守合同,如终止合同应提前1周通知供货;3、如供方所供原煤不符合本合同第1、2、12条要求,购货方有权按合同执行,供货方不得表示任何异议,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遵守;4、本合同传真件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该合同长期有效。
有效时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第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需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价(万元)重量(吨)合计总价(万元)
单位数量
合计总价总价大写(¥小写)(含税价)总重合计
本合同价款含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 。
第二条 设备的技术参数:详见《____________技术协议》
第三条 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双方签订的《 技术协议》约定为准。
(2)按国家标准执行;
(3)按部颁标准执行;
(4)成套设备及附件的质量、技术标准:
(5)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待设备安装运转后验收,验收标准为: 。
(6)由甲乙双方商定质量、技术要求执行,商定内容为: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包装按以下 项执行。
(1)包装按标准为____________
(2)双方商定的包装方式、标准为: 。
3、包装物提供与回收按以下第 项执行。
(1)供方提供包装物,包装物不回收、不计价。
(2)供方提供包装物。在货到 日内,供方自行将包装物回收清理出交货地,发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供方自负;如供方不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回收,包装物无偿归需方所有。
(3)需方提供包装物,供方负责包装,包装物由需方自行回收。
第五条、运输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按下列第 项执行。货物由供方负责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采用 运输,运费由供方承担,供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发运货物,如因运费未付导致货物不能卸货和验收的,每逾期卸货一日,供方向需方承担总货款 %的违约金,违约金付至实际交货之日。
第六条到货地点:供方负责送货到 内指定地点。
第七条 货物交付
1、交货日期:自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___天开始交货,并于__年__月__日前交清全部货物。
2、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为全新设备(含配件、零部件、随机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3、供方随设备提供设备总图、部件图、易损部件图、设备清单、基础图、说明书、合格证等必要材料各两份。
4、交货时,供方应同时将所供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需方。
第八条 所有权转移及风险负担
货物在需方厂内卸车后,视为货物已经交付,所有权转移至需方。交付之前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__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免费予以更换或维修,经更换或维修后的货物的质保期自供方更换或维修符合使用条件之日起重新计算。货物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问题时,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传真或手机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后__小时内给予答复,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起___小时内到达现场,如供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到达现场,每迟延到达一天,供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调试:
1、本合同总价款的 %为安装调试保证金。
2、安装调试期按以下第____项执行。
(1)供方在货到 日起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为 天。
(2)需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确定的时间开始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为 天。
3、供方必须在安装调试期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向需方出具书面投运报告,经需方最终验收合格后签章确认供方提供的投运报告后,视为供方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义务。
4、安装调试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十一条 结算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预付款;需方收到供方发货通知及发货清单后,再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安装调试保证金;供方安装调试完毕向需方出具书面投运报告后支付总货款的 %,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 %,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供方(质保金不计息)。需方按本条约定付款前,供方先提前三日出具增值税发票,需方见票付款,如供方不按约定提供增值税发票,需方有权拒付款项。
第十二条 供方在发货前应书面通知需方,以备需方安排收货等工作。
第十三条 验收条款
1、货到 日内,需方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给供方出具初验结论;如初验发现问题,需方在 日内通知供方,供方收到通知后 日内到场进行处理,供方不到场或到场后三日内不能解决问题,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无条件换货或退货,因此产生的损失、费用全部由供方自负。
2、标的物实际投入运行之日起30日内供方配合需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需方在供方提供的书面投运报告上签章,注明通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需方至迟在最终验收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通知供方,通知到达供方之日起24小时内,供方必须组织人员及时到场,在三日内查找出问题、修理、重新安装至验收合格,并向需方出具书面处理经过、措施及结论。如在此期间还不能验收合格,需方有权选择要求供方重做、更换、退货,同时供方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3、验收产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_____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结论,该检验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因发生不可抗力,经双方协议可解除合同;
2、如供方延迟供货超过5日、验收不合格、出现质量问题或其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需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供方指定的电子邮件或传真信息终端或通过其他方式到达供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供方每迟延一天交货,按合同总价款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不按合同约定期间安装调试,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万元,逾期超过10日应退还需方支付的安装调试保证金,并继续承担安装调试义务。
3、出现可以修复的质量问题时,供方负责修理、更换,赔偿需方损失并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出现不可修复的质量问题或不能通过最终验收,供方赔偿需方损失,损失计算期间自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期满至实际通过验收或替代标的物实际投入运行之日,损失每日 万元,同时供方向需方双倍退还安装调试保证金。本项约定违约责任在合同解除情况下同时适用。
4、如因供方违约,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采取措施以降低损失。
5、需方逾期付款,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供方负责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需方操作人员具备操作技能,培训费用供方自负。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正负不超过%,超出吨位不予补偿,不足部分则乘单价扣除。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时生效只有单位印章而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的合同不生效。(传真件的效力)。
第二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需方:____(公章) 供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第4篇
供方:_加工厂 合同编号:
需方:_采购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地:_县_镇_村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地:_县_镇_村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二、质量要求:
1、控制标准:以满足需方炼铁使用为标准。
2、扣罚标准:产品如达不到需方使用要求,扣除对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货款(以需方炼钢厂使用报告为准);若因此给需方生产造成损失,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且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供量要求:供货量以满足需方用量为准,按照需方要求供货。需方电话通知后,供方应于五天内交货,若耽误生产造成损失,由供方全部承担。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防潮包装10kg袋装,破损率不超1%,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供方不回收。
五、运输方式、交货地点、费用负担及风险转移
(一)双方一致同意采用第_1__种运输方式。
1、由供方汽运到需方仓库,费用由供方承担。
2、需方自提货物,费用由需方负担。
(二)产品所有权及毁损灭失风险自供方将产品交付至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过磅验收后转移至需方。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以需方炼铁使用效果为准,如供方有异议,须接单后24小时内提出。
七、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
1、承兑付款。供方开具增值税票到账且需方按第二条第二款露出货款后,需方每月支付上月货款。供方不开具发票的,需方有权拒绝付款。
2、因供方原因中断供货,需方暂停支付货款:在供方继续履行合同后,需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3、如供需双方停止业务,则在双方对清账目,发票全部入账,确认无任何遗留问题后,第二个月起,按照集团规定付清货款。
4、由于供方虚开发票、开具虚假发票对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供方承担。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供方权利义务
1、供方有权要求需方及时接收货物、检验货物、告知检验结果。
2、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3、供方应遵循合同约定及时开具发票。
(二)需方权利义务
1、供方车辆到达后,需方应及时协调车辆入场、过磅、检验,并约束料场人员、检验人员,不得私自收受供方财务,一经发现,严厉惩罚。
2、货物验收过程中,需方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对货物进行过磅、计量、检验并及时告知供方检验结果、及时向供方出具入库单。
3、需方财务人员必须以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不得以任何绝口搪塞、拖延支付货款。
九、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供方逾期交货超过5天的,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可抗力除外),需方解除合同后,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2、供方延期交货期间,价格上涨的,按原合同价格执行;价格下跌的,按市场价格执行。
3、供方不得掺杂、掺假、弄虚作假等,发现一次,除需方自行处理该批货物外,供方承担本批次所供货物总金额5倍-10倍的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有关部门调解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以任何手段对需方人员行贿,若发现供方向需方人员行贿,供方应当向需方支付行贿额十倍的补偿金,并且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如停止业务,双方按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的方式结算。
2、供需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执两份,需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章):_县__加工厂 需方(章):河北__物资采购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_县_村 单位地址:河北省_县_镇 法定代表人:_X 法定代表人:_X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编:__ 邮编:__
电话:__ 电话:__
传真: 传真:__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_支行
账号: 账号:__X
税号: 税号:__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第5篇
甲方: 屏南县旺信贸易责任有限公司
乙方:xx
第一条 基本合作内容
1、甲方保证及时、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本地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区域分布、上市时间、总产量预测等信息资料,以便乙方制订市场营销工作计划。
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单负责当地的瓜菜收购和包装工作,确保乙方所需反季节瓜菜的货源组织和供应;乙方负责瓜菜的运输和销售。
3、甲方保证优先向乙方提供反季节瓜菜,平均日货量不低于xx吨;乙方保证优先向甲方订购反季节瓜菜(甲方不能确保乙方所需瓜菜的品质和数量情况除外)。
4、甲方协助乙方在当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业务,整合本地的农业资源,以推动本地农场企业与乡镇企业的农业信息网络工程。
第二条 订货、数量及价格
1、乙方每次订货可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再以电子邮件或书面传真确认,详列所需瓜菜品种、等级规格、数量、质量要求、收购价格及交货时间、地点等,传真原件须乙方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生效。(场地租赁合同)
2、乙方每次订货一般总量不少于5T货车标准配载(空运货物除外),低于5T货车标准载量乙方应提高瓜菜收购代理费标准。
3、甲方保证以最高优惠的价格向乙供货,在保证瓜菜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瓜菜的收购成本价。具体瓜菜品种的具体收购价格和代理费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行情确定。
第三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乙方所需瓜菜的品种、等级和质量由双方按照中国绿色通道电子商务网所提供的xx农产品等级标准确定,没有标准的则由双方看样协商确定。
2、甲方确定每次瓜菜的采收时间,确保所收购的瓜菜干净、新鲜,不掺杂土泥沙,没有农药和化肥等污染,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适合储藏和长途运输,完全满足乙方对瓜菜的时间和品质要求。
3、瓜菜包装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不同的瓜菜品种和运输要求确定,包装物可由甲方负责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需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交还甲方。
第四条 交货、验收、装车及运输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经办人根据双方确定的等级质量标准的包装要求验收。
2、甲方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承运人的要求及时装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甲方有义务协调因收购、装车等因素所引发的民事、交通纠纷、保证承运人、运输车辆及所装载瓜菜的安全和通行无阻。
3、运输车辆一般由乙方负责调派。甲方可向乙方推荐本地承运人但须保所荐承运人的商业信誉和承运车辆的车况良好,适合承运乙方本次所订购的瓜菜。
第五条 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
1、乙方应在每次下单的当天,根据双方核定的费用总计以电汇、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特殊情况下可放宽至乙方收货后的十天之内)
2、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瓜菜时,乙方只需担保货款的及时回收,而无须承担任何费用支出。瓜菜销售完毕后,乙方应在十天内向甲方支付其所得的全部款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货物的品种、数量、品质、质量或包装明显不符合双方确认的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货款总值xx%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末能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按质、按量交货而造成逾期交货,乙方有权提出折价处理或拒收全部瓜菜,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多支付费用和全部损失。
3、因装车人员组织不力而延误时间造成损失或因收购、装车引发当地民事、交通纠纷而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费用支出和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其他事项可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xx 乙方(盖章):xx
代表(签字):xx 代表(签字):xx
xx年月日 xx年月日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第6篇
出卖人: 合 同 编 号:
合 同履行地:
第一条:买受人: 签 订 时 间:
第二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按公司三包规定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公司配备标准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货款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公司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在 公司自提。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买受人自理。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无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技术指导、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 内全部付清合同货款后在公司内提货。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条件:履行后解除。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双方确保履约合同,如单方面撤销合同,违约方向对方赔偿合同额的10%。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无
出卖人 买受人
出卖人: 住所: 出卖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产品买卖合同范文 第7篇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按照设备总价的3%即人民币 元支付定金,款到卖方账户后合同生效。该笔费用保留到第一次产品排产时,自动转为排产款。
2 买方根据自己需要,在交货前3个月将需要排产的产品(按照表中的电梯标号和楼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同时将该批次产品设备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确认款项后安排生产。 3 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买方将已排产的产品货款的70%和全额运输保险费汇入卖方账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发货。
4 买方以银行本票付款的,卖方在收到银行本票后当日发货;以银行汇票或支票付款的,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5 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6 根据国税发(95)088号通知的规定,产品直接销售给产品使用单位的,卖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开具一般发票。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订货时必须将产品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在合同中写明。设备款发票由 开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
四、交货日期
1 卖方在按期收到合同规定的各个批次产品应付款项和排产通知书后及技术规格确认书后90天内向买方交付该批次产品。
2 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按10天为一个单位(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交货地点
上海市闵行江川路811号。
六、交货方式
卖方代为办理托运,公路运输至需方工地: ”项目现场。
七、产品包装
1 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 买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损蚀、损失和损害
八、产品质量保证
1 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 本合同中“ 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 GB16899-20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 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 18个月。
4 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 卖方与买方或卖方与产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产品安装合同》,因非卖方原因使得《产品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卖方将不承担产品安装验收和整机运行质量的责任。
6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7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8 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九、产品质量验收
1 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后附)。
2 除卖方负责安装电梯产品之外,买方应在收到本合同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应当附有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买方怠于提出索赔通知的,视为产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卖方不再负责补缺或更换。
3 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 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十一、其它
1 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 上海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60元/天、日本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在买方支付仓储费之后,产品质量保证期顺延。
2 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 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为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双方必须再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编号为AZ-1。
4 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 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委托代办运输、保险协议”、“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 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 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另行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