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的买卖合同 第1篇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买卖_____树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供遵照执行: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树卖给乙方。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______树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_____树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____月内取走上述______树。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______树的出卖价格,共计______元。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_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开挖、包装、装卸、运输上述______树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条:乙方移栽上述_____树的成活问题与甲方无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而约定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第七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的买卖合同 第2篇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购买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杉XX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山XX位于 省 县 乡 村 组小地名为 的地方,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共 亩,约为 株,此片杉XX为 ,由 户人家于___XXXX___年共造,林里面不杂其他人造的林。
二、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此片杉XX以总价款为: 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
三、双方同意:
1、乙方付清总价款之日起,甲方此片林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此片林地上的所有林木所有权即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做任何形式的处置,甲方不得干涉。
2、工程林还款由乙方负责。
3、若有纠纷、界限不清引起的各种问题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提供林权证、身份证、造林合同证等证件给乙方办理砍伐许可证
5、此山砍伐期至___XXXX___年底,若办不到砍伐许可指标可延期至___XXXX___年底砍完,租地养树费由乙方负责,由乙方按每年每株一元补付给甲方。
6、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发现有人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有责任及时告诉乙方。
7、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即林木搬出林地前甲方有意偷盗、灭失、毁损林木的,甲方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 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联系地址、电话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到对方,
2、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砍伐林木时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提供其合法证明文件(砍伐证)。
十
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解决。
二、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手印或授权代表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名盖手印: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话:
乙方签名盖手印:
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名盖手印:
电话:
___XXXX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的买卖合同 第3篇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林木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卖给乙方___亩林木,小地名,树种为杂木。
2、甲方卖给乙方林木资金共计元整,乙方先付元作为定金,剩余资金必须在砍伐林木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资金未全部付清前不能砍伐任何一株林木,否则甲方将报告林业部门、林业森林公安按盗伐林木进行处置。
3、乙方负责到林业相关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甲方提供给乙方此片林木林权证办理采伐手续。
4、乙方必须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林木砍伐结束,超过砍伐期限甲方有权对此片林木进行重新拍卖。
5、在砍伐林木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
6、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元。
7、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手印):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的买卖合同 第4篇
出租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为了加快山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发展生态农业、森林产业和生态旅游等绿色产业,解决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了平等协商。甲方并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见本合同书附件一)。甲方依据该决议并根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与乙方签订本林业用地承包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就承包___县___乡___村集体山地山林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承包标的:甲方所有权项下的本次红线划定集体山地山林。
1、转让林地应具备如下条件:
1)、林地权属的四至界限清楚一一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附件二)。
2)、无纠纷、争议、没有被抵押、查封、租赁承包给他方或他方合作经营等。
3)、经批准的分类经营划定的商品用材林林区的林地。
2、具体地点、面积和面积测量:
1)、四至界限以双方签名确认的林业、土地部门测绘的1: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为准。见卫星测绘图件(附件三)。
2)、以实际承包面积计算租金。
3)、面积测算方法:用[ft=,+0,]1:[ft=,+0,]10000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进行求算,或用[ft=,+0,]GPS(卫星定位仪)测算。
3、以林业部门办理的《林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该《山林所有权证》及附图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二、承包期限:
自承包期限为年,即从20__年9月1日至20__年8月30日止,共计70年。本合同获得村和县乡政府批准确认之日为起租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共计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每3年支付一次,第一支付于合同签订之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次支付日期为8月30日前。每5年为提增一次,提增的幅度为%。
四、承包山林的交付:
本合同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为起租日,自该日起甲方落实人员将承包范围四至砍出标示,人工费用由乙方支付,完成现场清界定界后,将标的物的林地经双方签字后,甲转移由乙方经营和使用。
承包性质与山林用途: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处置权,对山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分包开发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及当地乡政府应全力予以支持和配合。
乙方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和林业、农业、旅游等各部门法律政策,根据市场的需求,对山地使用进行系统规划或项目开发,林地的规划、投资和经营由乙方负责,开发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亦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在履行本合同的基础上,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租或与第三人联营合作开发项目,但所形成的一切债务与甲方无关。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政府与有关部门批准,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管理用房、生产用房、经营设施等,以满足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
六、管护责任:
在乙方承包使用山林期间,乙方应自行承担对林木的管护责任,做好消防、治安、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等工作,费用乙方负担。
七、甲方的义务:
1、协助办理必须以其名义申报、用印的项目或事项。
2、协助处理山地权属纠份和林木盗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确保乙方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
3、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山林范围之内的林权、土地、资产、坟墓、林木的政策处理,保障承包划线范围内的一切资产经营权、处置权为乙方所有,保障经营权流转后山林范围内山林和土地规划开发的无障碍。
4、协助做好村民对乙方开发经营期间的干扰,做好周边山林相邻纠纷的处理。
5、协助申请办理每年的森林采伐计划,费用由乙方支付。
6、乙方在承包期间,需要开设林区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时,甲方必须无偿提供解决,并协助做好相关的政策处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补偿费按当地乡镇修建康庄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其费用由乙方一次性补清。
7、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内种植各种作物,如种植乙方有权清除,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租期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将该林地发包的,在同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乙方可以要求合同展期,有权优先继续承租该山林。
2、如乙方不要求继续承包或甲方不同意继续承包,应在租期届满前一年内通知对方,山林附属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由甲、乙双方按当时评估价格的2:8折价进行分配,即80%的份额归乙方所有,20%的份额归甲方所有。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经营的林木资源、地面建筑和附属设备及其它所有资产补偿款应在双方合同届满时偿付,如甲方未能按时偿付该款,乙方有权继续经营该山地,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增加租金。
九、地面附着物的处理
1、甲方将该承包山地现有地面附着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1)林木;
(2)建筑物及设备(以资产清单记录为准,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上述地面附着物在交付承包山地的同时交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一次性支付地面附着物转让费人民币元,此款在甲方将出租的山地及地面附着物交付给乙方后支付。
3、如遇合同在租期届满之前中止或解除,根据双方对造成合同中止或解除的过错责任,甲方应将尚存的地面附着物按评估价80%返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会履行,相关条款已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违约方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全部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双方都有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在山地权属上设定有其它权利暇疵造成纠纷,影响乙方承租经营权的行使,乙方有权要求减少或免除纠纷解决期间的租金,甲方并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并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故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经甲方催要后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林区的经营权,乙方已经交纳的款项予以没收。
十一、免责条款
1、在承包山地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乙方遭受损失、合同无法继续继续履行,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如合同不能获得批准或经修改的合同条件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应将定金返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和,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善后工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依法设立相关经营开发公司,公司成立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成立的公司承受。
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以将其承租的山林分割和转租给他人开发经营。
3、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十三、纠纷的解决和处理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尽量协商解决,确实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由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调解,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法律效力:
本主合同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政府部门批准确认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的买卖合同 第5篇
甲方(出卖方):
乙方(购买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如下买卖协议:
一、买卖标的物及价款。
甲方愿将其位于平旺乡马营新村十里河林场以东水渠两旁所有柳树及马营新村十里河大桥低以南水渠两旁所有柳树共计40棵出售给乙方,总价款为3万元。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照约定收取乙方购买柳树押金5000元人民币及货款。
2、甲方承诺有出售上述柳树的绝对的、合法的、完全的处分权,保证无任何权属争议和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为乙方提供采挖树木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树木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人员阻碍、干涉、刁难等不利于采挖、运输、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人工费、机械租凭费等一切经济损失。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收款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法字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自行采挖树木,所挖产品均归乙方所有。采挖开始时,付给甲方押金5000元,采挖过程中每运走3、5棵柳树付给甲方相近的款项3000元,收尾时与押金一并结算.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的买卖合同 第6篇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承包林地内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议特立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承包林地内的已成材的杉木、松木、栎木出售给乙方采伐,四界以林权证为准,乙方在砍伐中不得越界。
二、乙方买甲方树木价人民币 元整( 元)砍伐到一半时乙方一次付清全款。
三、从订立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必须在20 年 月份砍伐完毕,越期不得继续砍伐。
四、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合法的出售手续,甲方提供相关配合。乙方负责向当地林业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并办理合法的运输手续。
五、砍伐过程中所有的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进场施工不得损伤他人树木。
六、乙方不得采伐未成材的小树木。因放成材树的需要的除外。
七、以上树木买卖的相关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收树木价款为净得价款。此协议自双方鉴字后生效,双方互不反悔,如有哪方反悔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和纠纷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