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永不消逝
―读《小王子》有感
午后,丝丝缕缕的阳光从纱窗的缝隙透到书页上,清晰而明亮呼指在纸张上摩挲,这不是我读《小王子》但每一次都能被它征服。
我幼时并不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无论是凄美消逝在泡沫中的小美人鱼还是被纺锤针刺破手指的睡美人都比一个来白外星球的怪王子更能夺得我稚嫩的心,因而这本薄薄的书并未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占有一席之地,直到十四岁那年的例行大扫除,我在两本厚实大书的夹缝中发现了它。
本着凭借内容是否要扔掉这本书的心态,我盘腿坐下,认真翻看这本书。一遍两遍三遍。它真的很薄,足以让我在一个小时内翻看三遍,可它又如此厚重,让一颗年轻而骄傲的心情不禁地臣服。
玫瑰娇俏艳丽,脆弱又天真,温柔又娇蛮,像是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情窦初开嘴上悄悄擦的一点口红,语言间无意的爱慕虚荣,行为上刻意的蛮横无理,都是为了吸引心上人的注意。她和小王子一样年轻,一样不懂得如何去爱,他们的爱是一场幻灭。
而小王子本身呢,我不得不悲哀的承认,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小王子。这个纯清有趣的灵魂在每个小孩子身上,用天真干净的眼好奇地打量这个世界,因一条小溪溪小的清澈见底而手舞足蹈,为一只蝴蝶翅膀的五彩斑斓欢欣雀跃。当小孩子长成大人,这个灵魂便慢慢离开,取而代之的是世俗红尘的规则和名利场上的虚伪面具,他们在衣香鬓影里笑语盈盈,谈论车子房子票子,用光明正大的说辞粉饰勃勃的野心。
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总有人不属于满地的六便土,执着地追求的光辉。小王子的灵魂在他们身上永驻,彼得潘的永无岛永远对他们敞开大门。天真与浪漫是他们的代表词,在小王子的B612号行星上,的清辉永远在他们身上闪闪发光。
天真永不消逝,浪漫至死不渝。小王子在我心中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