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服务合同范本 第1篇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全面实施,切实加强单位垃圾袋装收运管理,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16号市长令规定,就收运甲方袋装垃圾订立以下合同内容:
一、甲方产生垃圾委托乙方按环卫垃圾袋装收运管理作业规范收运,并按乙方要求修建统一的袋装垃圾投放点,设置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统一的垃圾桶和指定专人管理;
二、甲方委托乙方收运袋装垃圾,甲方向乙方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月_____元,全年计收_____元;
三、乙方对甲方按时收集到投放点的袋装垃圾,每日收运一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袋装垃圾积压,由乙方负责突击收运解决,并不再向甲方另行收费。
四、甲方袋装垃圾如不能按时收集到投放点,垃圾不按规定入袋,未使用统一标准垃圾袋,或将超长超宽大件垃圾、建渣、工业垃圾等混入袋装垃圾,乙方有权拒绝收运,因此造成的垃圾积压,不属乙方责任,其突击收运费用均由甲方向乙方另行缴纳;
五、甲方袋装垃圾投放点的清洗、保洁、维护管理事宜,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接受乙方的检查;
六、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从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有效;
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情况发生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负责人: (盖章)负责人: (盖章)
经办人: (盖章)经办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20___年__月__日
垃圾服务合同范本 第2篇
甲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100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150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300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20___年__月__日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98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100元,如在96分以下则每月扣罚200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1700元,计14110元。达到98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25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10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____ (签字)
乙方:____(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垃圾服务合同范本 第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大修现场指定区域内存量检修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及垃圾数量
甲方大修现场堆放的检修垃圾,约1200立方。
二、服务期限
完成清运期限 天,自 20__ 年 月 日至 20__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该价款包括并不限于运输、填埋等一切费用,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2、本项目无预付款,于垃圾清运处理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3、结算方式为:汇票或转帐,乙方在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交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检修垃圾由乙方清运并负责填埋。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堆放及填埋地点。如果因填埋地出现环境污染等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不符合检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检修垃圾清运如有增量,经双方对增量确认无误后,垃圾增量的费用,可以参照本合同的单价确定(即1200立方/8万元为标准)。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三天,否则视为逾期完工。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上述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清运检修垃圾过程中,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以逾期的天数按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于签字或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