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买卖合同(推荐10篇)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1篇

需方:浙江华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萧储(20_)36号地块华成河庒第二标段

供方: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预拌混凝土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

说明:

1、 上表内数量系总价估算,结算数量以现场签证送货单数量为准。单价未包括其他添加剂及特殊技术要求等费用。

2、 泵送润滑用砂每立方米单位按同等级混凝土价计算

3、 非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6cm±1为标准,泵送混凝土坍落度以12cm± 3为标准,每增加2cm,价格增加5元/m

4、 对价格约定不明的,应及时补签协议,否则安杭州市预拌混凝土信息价结算。

5、 细石砼加15元/方 普通膨涨剂加1个百分点 增加1元/方c15泵送加10元/方

第二条 合同履行方式

1、 需方应在浇筑前天向供方提供书面供货计划,写明供货时间、地点、数量、技术要求、浇筑部位及浇筑方式等。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需方应估算混凝土用量,并提前1小时通知供方。因估算不准造成的超量供应损失由需方承担(其中如发生连续2车运输不足立方米的则从第二车开始计算,每车增加运费100元并在送货单上注明)

2、 需方负责做好混凝土浇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施工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用电、照明齐全等,并配合做好泵管及泵管加的搭拆等相关事项

3、 供方应按需方的供货计划组织生产,按要求送货到现场,供方人员车辆用设备到施工现场后,听从需方的指挥。由于需方的原因在非正常情况下操作,供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由需方负责

4、 需方应指定现场收货人员负责收货,并在供方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

5、 要必要时,经需方同意供方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供货,但合同权利义务仍由原供方承担

6、 需方按按合同付清货款后,供方应及时提供已供商品混凝土的合格证书

7、 需方应在浇筑前提前天通知供方,供方硧定浇筑时间后,没有特殊情况下同,浇筑时间误差不得超过3小时,浇筑混凝土时,在约定时间内平均每小时送货车数达3车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 质量标准、交货地点及验上方法

1、 供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应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要求

2、 商品混凝土送货到现场后,需方应对坍落度当场进行检测,并按规定留置试件和养护

3、 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提出。对坍落度的异议应在交货时提出,强度经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准,对混凝土强度的异议应在交货后35日内提出。如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所交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 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及时与需方共同硧认质量问题并提出处理方案。当供需双方不能达成共识时,则请双方共同认可的质监部门进行分析、鉴定 3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 预拌混凝土供货量的结算依据为混凝土送货单的签收数量或者结算单。供方根据送货数量制作结算单,需方应在收到供方结算单之日起的7日内核对硧认并签字盖章,如有异议应另行说明。如需方未在上述期限内签署结算单,则视为认可。需方应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按下列方式付款:

每月月底对账,付款按供货至±,即付至已供砼款的50%,±后按月结70%支付,即月底对账,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已供砼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顶即付到已供砼总款的80%,主体结顶六个月即付到总款的90%,佘款10%在主体结顶后十贰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1、 经过质量部门鉴定后,供方硧认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供方应赔偿需方直接经济损失

2、 预拌混凝土送至施工现场,因需方原因导致无法使用的,其相应的经济损失由需方承担

3、 由于非供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的,则从第二个月算起,35天内需方应向供方付清已供预拌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4、 若需方逾期交付货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金额的%支付逾期利息

5、 需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或不予办理结算签证的,供方有权停供混凝土或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需方承担,经双方协商硧认,均可解除合同。

6、 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即时结清货款和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合同的理由,双方协商解决,减少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有未尽事宜或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萧山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需方有要权抽查供方数量,实际数量不超过国家超标准±2%,每次抽查3-5车,按抽查车数的平均数为当天该批次的数值。凭电脑小票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到银货两迄时止。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杭州金鼎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单位邮编:

法人签字: 法人签字:

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2篇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

一、材料名称、商标、型号、数量、供货时间等。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满足GB8076-20xx要求。

三、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搅拌站。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罐装运输,乙方提供给甲方6立方塑料桶,价值________元,如丢失或损坏按原价赔偿。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不计损耗。

六、验收标准、方法:依照GB8076-20xx标准执行。

七、资料:随货附送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九、双方经济责任:按《经济民法典》执行。

十、合同解除条件:甲方退回乙方塑料桶,所供材料货款结清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甲方应按用量提前1天通知乙方,每次供货不得低于8吨,低于8吨时,甲方应承担部分运输费用。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3篇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总 高 度: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_。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_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_;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_;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_)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支付节点及比例: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结算: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甲方责任及权利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乙方责任及权利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4篇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第二条 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l、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单,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计划单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计划单。

2、甲方须提前壹天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如有特殊情况要临时变更,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第四条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浇筑混凝土款项的80%,超过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应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项目混凝土主体屋面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

3、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派专人 持乙方结算单作为收款凭据,其他票据和人员一律无效(如变换人员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条 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该条以下内容的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仅针对甲乙双方。

2、本工程按车方计重结算,过磅量容重为2300-2450kg/m3,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过磅。

3、每次混凝土浇完后,甲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必须在混凝土浇完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双方认可。

4、结算单上甲方指定签字人: ,乙方指定签字人: ,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混凝土用量结算单是甲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对该依据作任何补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的日期作为停工日),甲方应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项。

6、甲方须于每月终了5日内与乙方办理混凝土的方量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我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试压报告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购买抗渗、膨胀等外加剂,则该部分的质量和资料由甲方保证,乙方保证供应混凝土的质量和资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将提供的外加剂送乙方作相溶实验和对混凝土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于主体封顶完毕后90日内提出,并申请专业机构鉴定,超过异议期,即视为对混凝土质量认可。

第七条 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浇筑混凝土时占道,环保等城管手续。由于甲方的相关手续(如夜间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如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3、在乙方浇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当次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4、甲方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孔桩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出的指导说明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及必要的配套设施。

6、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迟办理结算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特殊原因双方无法再继续合作时,甲方必须付清所有货款双方终止合同乙方退场,否则双方在未结清本工程所有货款之前,甲方不得与其他商混公司再签订本工程混凝土买卖合同。

8、甲方每次浇筑完混凝土后必须使用塑料薄模进行覆盖,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及裂缝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

l、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它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自觉保护甲方现场钢筋、模板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特殊部位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正常浇筑时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两台混凝土泵,每台混凝土泵每小时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证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应量,不能满足供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5、洗管废渣乙方必须保证每次浇筑完后负责清理干净。

第九条 安全文明生产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以人为本。乙方不违章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强行安排乙方从业人员在带有明显安全隐患的环境中作业。

第十条 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浇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双方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额货款,并承担每天本合同混凝土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 间: 时 间: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5篇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预订总数量 立方米、预计总金额(人民币) 元。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单价及用途见表1。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三、供应量结算。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商品混凝土供应量以运输车的发货总量计算,如需按施工图计算量进行复核时,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损耗。其误差应不超过±2%。

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供应量按照下列 方式进行结算:

1、按批量进行结算,在每批量供应完成后的 日内进行结算。 2、按月供应量进行结算,在每月 日进行结算。 办理结算手续的时间应不超过三日。

四、价格结算。商品混凝土价格结算在供应量结算的同时,按以下方式之一第 款确定:

1、商品混凝土供应当月,参考武汉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商品混凝土月度指导价格进行结算。

2、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未超过 %,按照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如果主要原材料结算期价格与签订合同期价格相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 %,按超过部分的单价计取税金后与本合同表1确定的单价之和确定结算单价进行结算。

五、质量验收。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的商品混凝土交货检验结果,是判定商品混凝土质量的依据。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出厂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甲方承担。当甲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

六、支付货款。在办理商品混凝土合同备案手续前,甲方将不低于合同预订总价款25%的预付款存于乙方指定帐户( );每一次价格结算完成后二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不低于70%的已结算货款,尾款在全部混凝土供应完成或工程结构封顶后的 月内付清。

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在工程开工前与乙方商定混凝土供货计划,并于供货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证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并配备必要的电力、照明及车辆冲洗等设施;负责对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指挥调度。

3、指派专人 对乙方交付的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完成验收后出具收货凭证;

4、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组织交货检验,对已验收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5、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商品混凝土的泵送、入模、浇捣及养护,保证混凝土施工正常进行;

6、泵送施工时,制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铺设、迁移管道,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

7、协助乙方做好泵送设备器材的保管工作; 8、按本合同的规定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二)乙方。

1、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保证混凝土施工进度的需要;

3、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

4、设置汽车磅,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量的核对抽查;

5、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

1、未能提供商品混凝土卸料保障条件,造成混凝土初凝期内未浇筑完毕,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验收乙方的供货、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供货或接受乙方供货后未按本合同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所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3、未按照国家规范及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混凝土施工,导致混凝土缺陷或质量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临时改变供货计划,未及时通知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结算并支付已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货款。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购货款,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5‰0违约金。

甲方超过合同规定任何付款期限1周后,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且甲方仍应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二)、乙方

1、未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未按照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资料,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的供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款方式解决:

⑴.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⑵.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6篇

订货单位(甲方):江苏中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华堂八标项目部

供货单位(乙方):三河和众混凝土有限公司

为确保商品混凝土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职责和权利,供需双方经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国家、省、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的原则,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合同供期:20_ 年 2 月 日 到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

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 “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 第二种 第一种:

按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前再按结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 / ,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 / 内付清。 第二种: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验收人: 联系电话:(二)乙方 1、混凝土运输车辆如需要通行证出入时(燕郊政府部门),乙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5、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数量,只需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事宜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章) 供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 年 月 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7篇

甲方: (购货单位)

乙方: (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 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

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b、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 办 人: 代 办 人: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地 址: 地 址: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8篇

出卖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 合同签订地点:

买受人: (章) 出卖人: (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供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供理人: 办公室电话: 办公室电话: 传真号: 传真号: 邮编: 邮编: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等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买卖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技术质量要求对送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的产品、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进行验收,并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出卖人运到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买受人首先检测混凝土质量,如合格,保证自货物送达施工现场起1小时内卸货完毕,并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买受人应即时通知出卖人确认核实后,买受人有权拒收并作退货处理,所退货物的货款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买受人已收货,但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混凝土送货单上加盖验收专用章,如超过2个小时,则视同买受人对此部分的数量以及质量没有任何何异议,预拌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若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超过1个小时,无论是否卸货完毕,买受人均须在预拌混凝土送货单上签收并对所签收的混凝土的质量负责,出卖人有权处置本车混凝土。

买受人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买受人首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可会同出卖人、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原因,经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确认,属于买受人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其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属于出卖人出厂产品质量的原因,其造成买受人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买受人如认为出卖人供货到现场浇筑的预拌混凝土的数量出现与交付验收混凝土送货单的数量有差异时,应当在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并根据《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_)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混凝土货款于10日内付清。买受人未收货后12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向出卖人提出异议,应视为买受人对送货数量无异议。

非因出卖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施工现场位置而导致供货过程中发生的交通、环保,环卫以及相领关系等事宜致使供货受阻,买受人应负责安排解决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二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买卖双方约定,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买受人现场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货款结算。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出卖人原因中途停工,导致买受人停止使用出卖人的预拌混凝土时,买受人应自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货款。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出卖人可在书面通知买受人5日后,暂停供应预拌混凝土。

第三条 合同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买受人:

根据施工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向出卖人提供所需预拌混凝土的标记、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就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出卖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供货。上述计划给买卖双方确认后,如买受人不能按时接收货物,应提前12小时通知出卖人,并再次书面确认接收时间。

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出卖人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由于预拌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拢问题,由买受人负责协调解决。

预拌混凝土运送到买受人的施工现场后,买受人授权的施工现场验收应在混凝土送货单上签字及加盖验收专用章;作为预拌混凝土接受及所有权转移的依据。买受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后,履行合

同甘共苦之前及时将验收人员的名单,验收人员的签字以及验收专用章的印模书面通知出卖人。验收人员有变更的、买受人应提前7日用书面形式通知出卖人。若买受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则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签收人即为买受人指派的合同货物签收人。

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添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负责。

对预拌混凝土浇筑后及时采取养护措施,混凝土浇筑后达到一定强度,方可拆模,拆模应在混凝土上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冬季施工和特殊降温过程应根据强度发展情况据实确定,底模拆除应根据结构类型、跨度和同条件试块强度,严格按规范执行。承担由于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出卖人:

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产品,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的要求向买受人提供合格的预拌混凝土。

供货前到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以保证预拌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出卖人运送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买受人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买受人,提供优质服务。

严格按照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预拌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预拌混凝土。如因设备临时故障或不能克服的其它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时、按量供货,应及时通知买受人,并与买受人重新确定供货时间。

接到买受人提出的应预拌混凝土数量及表现质量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三款解决。

浇筑混凝土后,向买受人提供与预拌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第四条 合同履行地及履行方式

以项目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出卖人负责合同标的物的运输,运输终止地为买受人施工现场地面,以上运输不包括将标的物由地面向工作面的运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出卖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出卖人行使抗辨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

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其违约责任(买受人行使抗辩权维护正当权益或遇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买受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其限给付货款,视为违约,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按照延期付款总额,以日%的比例来计算,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由于国家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买卖双方之外原因导致预拌混凝土停止供应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十日内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另一方不同意变更、解除或不予以答复的视为未变更、解除,但依据合同一方享有解除权的除外。

买卖双方连续发生多笔买卖业务的,除买受人向出卖人以书面方式明确指示并得到出卖人的同意外,买受人所支付的货款均按照先结旧帐再结新帐的原则结算。

有关本合同的传真,函件、已签收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及其对账单均为本合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9篇

年 2 月 日 到

第二条:商品砼质量要求及供货方式

1、质量与材料要求: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砼达到《混凝土强度检

验评定标准》GBJ107。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 2、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塌落度质量达不到现场要求予以退货。

3、乙方应满足甲方根据设计、施工方案对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抗渗等级以及混凝土拌合材料的要求。

4、商品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现场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

5、商品混凝土出厂,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批次 “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及有关资料四份交甲方存档。

6、交货地点混凝土的试验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样,其试验结果作为乙方出具技术试验资料的组成部分。每工作班次,取样次数及试块组数应满足规范及现场要求。乙方负责按规范提供全套预拌砼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按浇筑部位分批次交货。甲方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交每批次“需货通知书”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浇筑数量、供应时间、特殊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6小时通知乙方。

8、车泵要求:乙方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条例汽车不能带泥、遗撒,不能产生噪声。对输送泵要定期检查以免出现机械事故影响生产或生安全事故。

9、商品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实行单车签证收方。甲方应指派由本单位书面委托的专人按乙方“发货单”检验每车混凝土方量,现场签收。

第三条:安全责任条款

供货期间由于乙方操作人员安全措施不到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及一切机械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

第四条: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2、付款方式: 第二种 第一种:

按使用的混凝土数量进行结算,在前再按结算量的款,直至使用方不再用商砼时,双方进行总体结算,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总结算金额的 / ,其余款项待工程审计完 / 内付清。 第二种: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浇筑混凝土的必要条件。

2、指派专人验收送达现场的商品混凝土方量、质量及随车签证“发货单”。 验收人: 联系电话:(二)乙方 1、混凝土运输车辆如需要通行证出入时(燕郊政府部门),乙方应负责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 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大小、送货时间、数量等,保证商品混凝土及时,连续供应,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由于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浇筑砼,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一切损失;

3、在砼的浇筑过程中,乙方应保证砼的连续浇筑,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砼浇筑工作间歇超过两个小时罚款1000元;因间隔时间过长造成砼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4、必须保证商品砼质量,对送达现场的砼有分层、离析现象或砾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收,乙方自行承担经济损失。

5、按国标、规范要求做好商品砼试验工作,及时提供资料。

6、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做好现场商品混凝土的供应、浇筑、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7、乙方应提前将能满足施工需要的车泵及相应配件送达甲方现场,并负责铺设管道。 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砼浇筑需要,若出现不能满足要求,甲方有权更换砼厂家,同时所有剩余款,待工程结束,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于乙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要新增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数量,只需签订《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附件)》。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事宜自行终止。

需方单位:(章) 供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合同: 年 月 日

混凝土买卖合同 第10篇

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材料的名称、单价和数量:共计¥ ( 仟 佰 整)。

二、乙方供应试验材料必须满足:

乙方供应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际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乙方应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和数量及时供应。

乙方加强质量控制,为甲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三、供货时间、运输

甲方应提前三天将供货计划通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三天内供货。

由乙方负责混凝土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料员对混凝土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指定地点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1%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均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时,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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