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车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长安微型普通客车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元。
二、 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__ __ 年09年25日前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__ __ 年9月25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帮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 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 因双方交易车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