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每日防火巡查内容
保安部:
1、每日班前班后检查消防控制中心运行情况。
2、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
3、巡查时应检查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是否有效正常。
4、排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5、每月进行一次消防火灾隐患排查。
6、防火检查时,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消防安全管理员,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7、做好以上检查内容通报、督促、落实。
前厅部:
1、每日班前班后检查前台所有的用电设施,确保安全使用。
2、随时查看监控系统,掌握酒店内各方位火灾,火险及其它安全事件的动态情况。
3、做好各项事件的记录,汇报。
工程部:
1、每月进行一次防火设施设备检查。
2、每月检查一次消防控制中心,室外消防给水管网。
3、消防栓、控制柜、消防水泵每15天起动运行一次。
4、巡查用电用水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5、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6、做好以上内容信息记录、沟通、落实。
客房部:
1、当班员工在班前班后对所在岗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2、在操作过程中不得占用疏散通道。
3、排除客房用电设施使用情况消除隐患。
4、每月参加酒店防火巡查工作。
5、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报管理人员,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
6、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沟通、整改、落实。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一、每日对全院防火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进行巡查、登记。
二、听取防火重点单位的汇报、检查登记。
三、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问题报告保卫处及院有关领导。
四、及时收集消防安全信息,掌握全院的防火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的工作内容
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巡查的规范要求
1、负责防火巡查的人员、单位的防火巡查一般由当日消防值班人员负责。
2、防火巡查的部位。防火巡查的部位一般是单位一句有关消防法确定的重点部位,例如:配电室、厨房、员工宿舍、锅炉房、计算机房、消防控制室等。
3、防火巡查的频次。防火巡查的频次由单位根据自身的特点确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公共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每两个小时巡查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队营业场所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4、防火巡查人员的工作任务。我放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火灾处置流程
1. 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火灾确认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或到附近消防电话插孔处用消防电话分机等通讯工具想消防控制室反馈火灾确认信息。可根据火灾燃烧规模情况决定利用现场灭火器进行扑救还是立即疏散转移。
2. 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街道现场火灾确认下信息后,必须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
3. 拨打119火警电话想消防部门报警。
4. 消防值班人员向消防值班经理和单位负责人报告火情同事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 启动相应的联动设备,如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6. 通过消防广播系统通知火灾及相关区域人员疏散。
7. 消防队到场后,要如实报告情况,协助消防人员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做好火警记录 消防控制室值班职责
1. 负责对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的监视,值班期间随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2. 负责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每日检查,以确保消防控制设备正常运行。3. 当建筑消防设施出现异常,误报和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并协助维保人员进行维修、维护、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4. 接到火灾报警后,按火灾处置流程处理
5. 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
6. 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相仿技能。
每日
防
火
巡
查
记
录
本
单位名称:年月日至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制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巡查日期巡查时间段巡查人员(签名)
消防安全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制度。
一、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防火巡查人员为陈本学、陈勇、叶富勇。
二、防火巡查的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三、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四、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五、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