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头引言那句“活着,并历经苦痛”太让人匪夷所思了,为什么要这样写呢?带着求知的心态,我进入了文章深处。
从两个好兄弟的分离,到荒野求生,最后与狼搏斗,整个过程是主人公忍耐力的体现。他没有食物,没有淡水,没有力气。整个世界都抛弃了他,最后他只得像虫子般蠕动。他和病狼这两个苟延残喘的生物,上演了一场宏大的生存斗争。他赢了,一条长长的轨迹,是他历经痛苦,并活着的标志。在我看来,这是一场值得同情的伟大胜利。
我认为,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是最具达尔文"适者生存,物竞天择"自然主义观念的一篇经典,其中也包含了人性所表现出来的顽强、坚毅以及乐观向上的心态。毕竟:
人生最难得的是拼博,最可贵的是坚持。
可是,再读它,我却看到了人性的弱点。
第二次,是在惊叹中阅读的。
使我最不喜欢的就是比尔。人类的虚伪,不愿接受事实充斥在这个普通人周围。危难时抛弃,心存幻想与侥幸的希望,最终自然的野性将其粉碎。整个过程让人感概,整个小说荡人心脾。我感受到了人在面前的渺小与无能,但是坚强意志是成功的关键,我以坚持不懈的主人公为楷模。
第三次是疑惑。
为什么他一直求生呢,他为何如吝啬鬼般收集食物呢?带着打破沙锅问底的态度我进行了第三次的深入探索。
“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他仍旧要吃沼泽地桨果和小鱼,仍要喝烧开的热水,同时还要用疲惫的目光留意那只病狼。”第一个问题被解答了。因为生命不愿离去,体内的生命力驱使他前进。这让我了解到了生命追求美的过程,人性美也体现了。这时主人公与天搏命,终于成为了赢家。
“铺位上摆着一排排硬面包,褥子里也给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堆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智是清醒的,只是在防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主人公获得了再来一次的机会,所以他时刻珍惜、谨慎,和文题“热爱”二字符合。如文章题注“这场赌博已不再金光灿灿。”之所以称之为赌博,因为主人公做的一切都有危险性,有可能丧失生命。不在金光灿灿的,不只是生命,而于人性。
阅读至此,联想到生活。人人都想要扼住命运的咽喉,但是挥手自兹去时,无奈与洒脱,豁达与乐观,能让人幡然领悟,悄然蜕变。
我怀着同情,怀着惊讶。无论如何,都要做到―热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