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官放火
原文
田登作郡①,自讳②其名,触③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⑤。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⑥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④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陆游《老学庵笔记》
译文
田登作郡守时,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人们不得不把“灯”叫做“火”。正月十五摆设花灯,允许民众进城观看,街上张贴布告说:“本州依照惯例,放火三日。”
注释
1、作郡:治理郡县
2、讳:避讳,畏忌人家直称自己的名字
3、触:触动,触怒
4、榜揭:张贴告示,榜,告示;揭,高举,举,这里是张贴的意思。
5、榜笞:榜,通“搒‘(bang),捶击,捶打;笞,用竹板或荆条打。
6、上元:阴历正月十五
7、其:他的
8、卒:士兵
9、举:全
10、书:书写
11、于:在
12、市:街头
13、依:按照
14、例:老习惯,旧例,惯例。
(1)解释下面加点词。
①触者必怒( ) ②吏卒多被榜笞( )
③吏卒多被榜笞( ) ④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 )
(2)翻译下面句子。
吏人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3)这则故事后来衍化为俗语,这个俗语是: 。
参考答案
(1)①违背,冒犯。②遭受。注意:不能解释为被动词。③拷打。榜,捶打;笞,鞭打。④全,全部。
(2)当差的书写告示说:"本州按照惯例放火三天。"并把告示牌挂在街头。注意:榜,告示,不同于上文的"榜笞";揭,高挂。根据意境,这里的"榜"的解释当是两种。
(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