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响应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效化解、防范、遏制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及非法集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控制融资风险,及早发现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线索,妥善化解风险,增强老年人防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紧盯发生在老年人身边、侵害老年人利益的人和事,从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加大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养老服务企业涉嫌诈骗老年人资金问题。排查整治从事养老服务的企业利用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和社区服务的便利,向老年人宣传涉及“消费返利”“健康管理”等消费金融渠道,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等虚假广告信息,以骗取老年人资金,使老年人利益受损的问题;养老服务企业以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检或不合理低价旅游等欺骗、诱导方式,向老年人进行虚假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非法吸收资金的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以不同形式提供服务的企业监管不到位、出现养老行业漏洞的问题。
(二)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和预收费管理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销售“老年产品”、“以房养老”等名义,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为诱饵,向入住老年人或社会公众吸引投资问题;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向未入住人员销售“会员卡”“贵宾卡”“预付卡”,收取相关费用问题;养老服务机构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养老费问题;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不够、发现问题线索报告处置不力的问题。
(三)养老服务机构涉嫌违规销售保健品问题。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向老年人推销故意夸大功效的“保健”产品现象;养老服务机构为牟取暴利将普通消费品“功能化”包装后高价售卖现象;乡镇(办)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排查、处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养老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要组织深入排查,摸清底数,针对问题抓好整改,建立排查整治清单。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信息及线索。各乡镇(办)要把打击养老服务领域诈骗活动作为一项常态性、长效性的工作执行,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告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乡镇(办)政府;对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区级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在街道、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张贴防诈骗宣传海报、发放防诈骗宣传折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人观看民政厅制作的防诈骗宣传短片;围绕尊老孝老爱老、防范养老诈骗及非法集资等主题,制作播放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办)民政部门要及时将排查出的风险线索上报区民政局,重大突出情况立即报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成效、风险形势,期间各乡镇(办)可随时报送阶段性成果、突出风险苗头、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2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罪工作专家座谈会精神,有效遏制电信网络罪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方向
以“防范电信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増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罪案件线索,苢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电信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电信罪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罪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二)落实责任,确保后续跟进。
(三)利用微信等先进媒体,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四)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社会组织立即报送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社会组织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3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频繁利用手机、电话和互联网实施电信诈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且犯罪分子手段花样多、翻新速度快、新的骗术层出不穷,给师生及家长的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为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及家长识骗防骗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电信与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最大限度扩大宣传面、最大限度提高师生及家长自防意识、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的“三个最大限度”为总体目标,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把违法犯罪分子采用的’各种诈骗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曝光,让广大师生员工知悉,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辨别和抵御诈骗的能力,有效防止各类电信与网络诈骗行为发生,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防范诈骗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德育处:负责制定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方案,督促、领导各班开展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学生管理教育力度,不断普及防诈骗知识。指导各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和网络犯罪的手法,不断增强各教学院的宣传教育水平,提高师生及家长骗防骗能力。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和保卫处提供的相关素材,采取报道典型案例、揭示电信与网络诈骗手段等多种形式,对防范电信与网络诈骗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全校师生及家长共同参与防范电信和网络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安全办:收集整理各类电信与网络诈骗案例,认真研究电信与网络诈骗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加强与地方公安、电信、金融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研究防范对策。
充分发挥防范和打击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打击电信与网络诈骗快速反应和协作机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提高打击效率。
四、防范重点
(一)电信诈骗。
境外诈骗团伙通过网络改号电话拨打被害人电话,冒充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以受害人“电话欠费、信息泄露、法院传票、信用卡年费扣除、恶意透支、涉及洗钱”等为由,要求被害人查看假冒“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对受害人进行诱惑、恐吓,诱骗受害人将钱款转至犯罪嫌疑人指定的账号内,后通过网络银行在境外将赃款层层分解并在ATM机上提现。
(二)网络诈骗。
QQ和钉钉诈骗团伙通过搜索家长QQ群或钉钉群,以“学生缴费”等为诱饵发送木马病毒,盗取老师使用的QQ或钉钉号码,再冒充,向家长发送转账汇款指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班要充分认识当前电信与网络诈骗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进一步增强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宣传防范工作作为保平安、保稳定、保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各项防范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能力。
各班主任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德育处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网、条幅标语、LED屏、钉钉群、QQ群等多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使电信与网络诈骗人人知晓,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识骗防骗能力,努力减少此类案件发生。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4
根据中共柳林县委平安柳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林县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行动方案》和《全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柳林县政府研究和服务中心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精神,由乡人民政府牵头督促指导,各村委、各部门具体落实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隐患监测研判、预警提示和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针对性地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我乡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1.重点排查化解因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互联网金融业、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民间借贷等引发的矛盾纠纷。针对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违约、债券市场违约、互联网平台公司无序扩张、网贷平台过度授信等问题引发的涉稳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化解处置。
2.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处理、反馈等规章制度,加强与县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
要坚决整治以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通过诱骗老年人群体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曝光一批涉嫌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舆论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村委、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养老诈骗的重要举措,通过政府视频号、悬挂横幅和街头宣传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金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多方合力、多个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防范养老诈骗舆论声势。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为20xx年5月到10月,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具体任务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5日--5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责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具体制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投资项目、理财产品、投资入股等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治和规范。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各村委、各部门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送乡政府,全面总结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一套长效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体系,为持久深入有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喜迎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委、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防范整治养老诈骗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社会环境国泰民安的实际举措。要按照工作职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村委、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在县专办的领导下,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防范养老诈骗专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细化方案,优化服务
各村委、各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及工作安排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展开。同时,要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理解、尊重老年人需求,引导老年人认清“养老骗局”,强化社会尊老敬老,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营造良好的敬老社会氛围。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5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各种新型电信诈骗的犯罪形式层出不穷,高校已成为电信诈骗的主要侵害群体。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生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和能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我校的高发势头,经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与内保支队召开工作协调会决定,联合我校共同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刑警支队反电诈中心牵头,我校保卫处具体负责,学生处、校团委、二级学院共同组织。本次活动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
二、活动时间
反电诈宣传从20xx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为期一个月。
三、活动形式
开展多种形式的防范电信诈骗进校园宣传活动。
(一)我校保卫处负责建立“反诈宣传”联络员,负责与公安机关及年级辅导员、各学院班长日常联络。张贴防骗宣传海报及钱盾软件推广海报,覆盖学校图书馆、食堂、公寓和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通过联络员建立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微信群(内含铺导员、各班班长),由市反电诈中心向群推送防电诈宣传知识及典型案例,再由各辅导员和班长在本班微信群进行推送宣传。活动结束,作为学校反诈骗网络平台,此微信群永久保留,群内人员根据各学院情况及时更换。
(三)积极推广以手机安装防诈骗软件“钱盾”、电脑安装电脑版“钱盾”(钱盾:由阿里巴巴研发的.可覆盖手机端、PC端、Pad端,专业解决用户资金安全,防信息泄露的技术平台)的`形式有效降低风险,及时挽回损失。市反诈中心通过微信群及时推送最新防骗知识,也便于受理学生报案。
(四)校团委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校园网开展防范电诈知识宣传,形成常态化机制。市反电诈中队民警进校园举办防骗知识讲座。以校园常见案件类型提醒学生防骗,强化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通过本次活动让广大师生了解、掌握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行为的基本形式,避免上当受骗,降低发案。
(二)活动期间,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法,高效推进反诈宣传活动。
(三)为保证微信群发挥作用,辅导员、班长进群后将个人信息修改为所在学院、年级、真实姓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退群、擅自拉入无关人员、不得在群里发送与反电信诈骗无关的内容。
(四)各二级学院于本月27日前将本学院辅导员、各班班长信息(姓名、性别、电话号码、微信号)整理报送至保卫处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扫码进群。辅导员,各班班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各二级学院要及时确定新人员并向学校保卫处书面报告,以便更换责任人。
(五)辅导员、班长负责向本班微信群推送反诈知识,向市反诈中心反馈学生动态,同时配合校保卫处工作人员了解掌握各班微信群宣传情况。
(六)各辅导员、班长微信绑卡,确保能成功进群。
(七)各二级学院负责集中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总结、并按时报送学生处。
(八)活动期间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刑警支队、内保支队及辖区派出所的回访工作。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6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工作要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按照“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原则,深入摸底排查,科学分类处置,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在确保排查问题全部化解的同时,加快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净化养老服务领域生态环境,维护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前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即日起至2月10):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2月10日至2月底):形成摸排名单,对照指标逐个排查,定期汇总摸排进展情况,对照排查问题清单,进行综合风险研判,形成隐患风险管控名单。
(三)分类整治阶段(20xx年3月至5月底):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站所开展分类整治,精准施策,确保风险软着陆。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6月底前):对风险摸底排查与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建立防范化解养老领域诈骗问题的政策措施。
三、任务要求
(一)全面摸底排查
1.明确摸排对象。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摸排,并将掌握的信息,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获取的信息相结合,汇总形成摸排对象清单。
2.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摸排;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乡镇负责摸排。县民政部局在摸排中,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
3.把握摸排重点。从机构类型上看,重点排查民办的、公建民营的’、规模相对较大的、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从摸排事项上看,重点排查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有没有因为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4.掌握摸排方法。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全覆盖逐一上门排查,个别地区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要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在摸排中,要善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5.明确工作要求。各地要在20xx年2月底前,扎实完成本轮摸底排查。市、县民政局将对各地的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和跟踪检查。
(二)推进分类处置
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4类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情况,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要提示其经营风险,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因为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纳入橙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纳入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对养老服务机构和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名单。对摸排中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可能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前期已经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在属地非法集资等诈骗防范处置机制领导下,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涉嫌犯罪的,要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要对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要做好分类处置。对已经收住老年人,运营比较平稳,且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督促其尽快依法办理登记,并加强后续跟踪检查,确保风险整体可控;对已经收住老年人,且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应当责令退还资金,并根据场所性质,属民非性质的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处置,属企业性质的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取缔。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综合研判风险,按照“一院一策”原则进行规范整治,确保精准“拆弹”,实现风险软着陆。对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在分类处置的同时要报送县民政局。
(三)强化综合监管
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xx〕91号)要求,将本次专项行动与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特别是民营机构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加强食品、药品、消防等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预收费、会员费、产品推销的监管,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公安、工信、金融监管等部门加大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规避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监测预警报告机制,根据不同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的风险区别对待、分类处置。对情节较轻的,要报告同级行业监管部门;情节较重的,要报告党委和政府,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导致发生严重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提高政治意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积极推进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确保全县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得到有效化解。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和20xx年工作重点,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人负责。要迅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乡镇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报告。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民政系统内部,养老服务部门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之间要健全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
(三)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各乡镇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机制,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福利和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
各乡镇要梳理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诈骗行为的新手法、新伎俩,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定期发布预警信息。要精准宣传、多样化宣传,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开展宣传,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动员群众参与到行动中来,举报相关线索。积极宣传依法依规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和渠道,引导帮助老年人通过法律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跟踪社会热点。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7
为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法制办、县法治办《市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及《县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文件精神,为有效遏制网络电信诈骗案件的高发势头,进一步扩大各类电信诈骗案件的防范宣传面,全面提升本县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xx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防诈骗、不参与”为主题的预防网络、电信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深刻揭露不法分子实施电信诈骗的手法,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防范和打击电信诈骗的支持与配合,切实营造警民携手、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网络电信诈骗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昌锋担任,副组长由副政委董继军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刑侦大队负责人秦翔担任,成员由指挥中心以及督察、刑侦、网安及派出所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侦大队。
三、时间安排
利用春节期间外出人员返乡、临近春节诈骗活动猖獗的重要时期,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时间为20xx年1月下旬至2月下旬,集中宣传活动后,将“防诈骗、不参与”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重点
(一)预防不法分子打着扶贫旗号的敛财诈骗;
(二)预防不法分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敛财诈骗;
(三)预防不法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的集资诈骗;
(四)预防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短信的敛财诈骗;
(五)预防不法分子冒充亲友的敛财诈骗;
(六)预防不法分子以保健为名诱骗老人钱财的诈骗。
五、工作措施
(一)利用电视台等主流谋体开展宣传;
(二)利用微信、短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三)在xx生活网站xx普法专栏、xx普法微信公众号开辟“防诈骗、不参与”专栏进行宣传;
(四)利用大型广告牌、LED显示屏、公交车LED显示屏开展宣传;
(五)制作宣传牌(栏)、悬挂横幅标语等开展宣传;
(六)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开展宣传;
(七)利用圩日、各种节庆日开展宣传;
(八)利用扶贫工作进村入户开展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统筹,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宣传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二)注重积累,及时上传。各单位在开展集中宣传及张贴发放宣传资料等活动情况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拍摄、录制,保存影像资料,保存各种文件、文章,收集统计相关数据备检。同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刑侦大队。
(三)注重总结,及时上报。刑侦大队制定本活动工作方案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月21日报县法建办。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8
为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专家座谈会精神,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高发势头,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能力,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與论氛围,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集中宣传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电信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増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诈骗案件线索,苢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电信诈骗案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电信诈骗分子的作案手段;
(二)群众识别常见电信诈骗的方法,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
(四)群众举报电信诈骗线索的方式等。
(五)公安机关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扩大社会宣传效果。
(二)落实责任,确保后续跟进。
(三)利用微信等先进媒体,积极宣传电信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四)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社会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方案下发后,各社会组织立即报送联络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各社会组织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9
为贯彻落实略阳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强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监管,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产品、违法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督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
通过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全县涉老食品、保健产品流通秩序,有效遏制针对老年人群体的违法营销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的行为,大力提升老年人对食品和保健产品的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形成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局面。
二、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股,负责此次专项工作的上传下达,资料归档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强化行政指导,督促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严格审查食品、保健食品等广告内容。
加强广告监测检查,针对涉及老年人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开展专项监测检查,有效实施对广告发布活动的动态监管。
加强广告监管执法,重点查处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等广告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
针对坑害老年人的食品、保健产品会销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在宾馆、酒店、商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利用“会托”、“医托”、专家讲课、赠送礼品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虚假宣传涉老食品、保健产品功效、作用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三)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重点查处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
重点查处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声称具备保健功能,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药械保化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
加强保健食品服务网点(经销商和专场店)市场监管力度,对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违规直销、传销等严重违法行为的经销商专卖店、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实施违规直销及传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竞价股、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五)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转办老年消费者有关食品保健产品的投诉举报。
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及消费维权工作,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对涉嫌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办所)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引导老年人树立正确消费理念,增强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范能力。
向经营者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教育其自觉守法经营,督促整改涉嫌违法行为。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提供案件线索,最大限度拓展信息来源。
(二)打击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1月30日)
集中力量依法开展打击整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进行整治规范。
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行为开展精准打击,严格依法办案,努力查办一批大要案件,打出专项行动声威。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总结固化成果、强化建章立制。
各镇办所、各相关科室、县综合执法大队要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规范涉老食品、保健产品等市场的有效监管模式,进行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推进。
各单位要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强力推进。
各镇办所也要成立专门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跟踪问效。
县局各相关科室要加强对镇(办)所工作的指导,加强系统内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局将组成专项督导组,对各镇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克服困难,服务于民。
考虑到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产品的违法行为多发生于非工作时间段(早晨8点钟之前以及周六周日居多),各镇(办)所及县局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肩负起职责,合理安排人员、时间及检查方式,保障此项工作“不含糊、有效果”。
防范诈骗宣传活动方案10
根据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精神,自4月下旬起,由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及长态化的电信诈骗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部署会议和全省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同步推进,认真贯彻省市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行动,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电信诈骗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切实防控因养老、电信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曝光一批涉养老、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识别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针对养老诈骗、电信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专项行动积累的有益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陈祥耀局长。
副组长:苏孙源副局长,施明金主任。
成员:办公室主任:郑友、市场规范管理股股长:于荣钱、登记审批股股长:郑玉婷、药品化妆品监管股股长:苏晓群、政策法规股长:吴光铮、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办公室主任:于荣钱。
四、工作举措
打击养老诈骗方面
(一)加强隐患排查。结合本部门实际,依照职责主动开展摸排,梳理养老诈骗领域发案情况及存在问题,切实摸清风险隐患底数,多维度对全县养老诈骗现状进行风险画像,找准问题,综合评估,把准方向,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二)明确整治重点。依法查处以“养老”名义进行的`养老产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管,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中的广告宣传;加强对“养老”名义进行的各种虚假广告和商业行为。加强监管巡查力度,把养老诈骗违法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老年人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三)提高防范意识。打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观念,提升反诈反骗防范意识,增强明辨是非能力。
打击电信诈骗方面
(一)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一是规范管理网络交易经营行为,提高网络经营主体的“亮标亮照”率。二是加强违法广告的巡查监控。坚持传统监管方式与信息化监管手段相结合,线上线下落实广告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网络违法广告。三是严查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辖区内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的摸底排查,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四是对辖区内的互联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平台、网络工作室等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至公安机关,并配合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打击取缔非法活动。五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从经营方式、经营形式等入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市场主体,及时进行清理,确保市场主体资格合法化。同时,要对新增互联网、投资理财平台(含投资、理财、投资管理、咨询等)、网络工作室等类型市场主体,加强后续监管。
(二)加强敏感领域监管。加大对手机、电脑、印刷、快递等市场敏感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无照经营及违法违规经营场所,特别是对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黑卡”、“伪基站”、无线电通讯设备等作案工具的,对经营者予以重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加强反诈知识宣传。鼓励广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同参与、抵制各类网络电信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参与反诈防骗宣传,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搜索并点击关注“国家反诈中心”,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多渠道开展防范宣传。提醒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在思想上戒除贪念,不随意相信陌生人“忽悠”,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四)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与公安、通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提升工作实效;要会同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对可疑公司、工作室开展定期现场检查,检查其工作平台及业务开展情况,一旦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要配合公安机关保存相关证据,并支持公安机关做好后续工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履职,优化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增加监管频次,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