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工作职责
残联工作职责1
一、主要职责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由县政府领导同志联系,残联工作职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改造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对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或意见,做好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残联机关设三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负责残疾人联合会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会务、信息、督办、公产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康复中心
组织和指导开展残疾状况、致残原因和康复需求调查,掌握、协调残疾人康复技术资源;拟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政策和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组织开展残疾人九项康复和各类残疾人用品用具的开发、供应、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行业协会的工作,开展学术交流,培训康复人才;开展残疾人专项统计,总结推广残疾人康复先进工作经验;承担县残疾人康复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残联工作职责》。
(三)教育就业服务所
参与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盲文、手语;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盲人按摩与盲人辅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和残疾人组织兴办福利企业;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协助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2
一、建立健全学习、工作、定期走访残疾人家庭、信息接待、志愿助残、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保障基层组织工作经费,完善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二、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残疾人基本情况信息,并建档立卡,经常深入残疾人家庭了解残疾人情况,及时反馈残疾人的.诉求,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三、按时参加旗残联举办的培训和活动及时报送各类信息、报表、材料等,出色的完成残疾人工作任务。
四、完成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残联工作职责3
1、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
2、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4、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5、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6、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7、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8、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事业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4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 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供应、福利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同级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对有关业务工作进行管理。
(六)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七)承担上级残联和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5
工作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勾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6、承担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8、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11、承担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6
1、负责街道残联事务,负责会议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
2、掌握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及时反映情况,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3、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承担落实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技能培训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5、指导社区残协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
6、负责残疾信访、维稳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7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
七、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 “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八、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九、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1、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倡导“四自”精神。
2、心想、情系、利谋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
3、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工作,承担本级残疾人工作的日常事务。
4、做好有关残疾人生活保障、就业、教育、康复、维权、文化教育等工作。
5、宣传残疾人事业,大力倡导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6、承担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主要工作,包括入户调研、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落实个性化方案。
7、帮助残疾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8、负责做好对残疾人扶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9、管理好残疾人工作档案。
10、指导本辖区内社区(村)残协开展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8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 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六、承担乡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九、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十、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9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计划、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各项优惠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弘扬人道主义,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保障、无障碍建设、残疾预防、社会募捐和社会服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做好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
七、认真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国际聋人节”、“国际盲人节”等活动,组织好“红领巾助残”、“结对帮扶助残”以及适合当地特点的.助残活动,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促进扶残解困工作走向社会化。
八、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九、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居、社区)残协开展工作。
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10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本地区残疾人状况调查,协助乡政府研究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实施纲要的意见和措施。
二、团结教育广大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世界观,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动员社会理解、关爱、帮助残疾人。
四、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反映和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六、管理和指导村级残疾人协会,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
七、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残联工作职责11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接受残疾人督察,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覆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到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六)积极开展爱心助残的募捐活动。
(七)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残联工作职责12
一、组织学习、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并制定具体规定或办法,体现对残疾人有优惠照顾。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的`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二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调查了解残疾人基本情况,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工作,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脱贫解困工作,根据本地实际和残疾人不同情况,在帮扶措施上给予优先或照顾;并采取纳入“低保”供养、救助、补助等办法,改善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
五、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做好残疾人的开信来访,为残疾人排忧解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