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池塘养殖中外用渔药的注意事项

池塘养殖中渔民会经常在池塘中泼洒渔用杀虫剂和杀菌剂,但有些渔民不懂用药常识,凭经验用药,随意加大剂量,盲目配伍,轻则延误病情,重则引起中毒,造成损失。根据近年来深入池塘调查,和渔民交流,向水产专家咨询,向有经验的渔民学习,总结出池塘养殖中外用渔药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外用渔药一般在上午10点—下午4点间泼洒,但夏天应避开正午最热时间。因为温度越高,药效越强,这时泼洒渔药容易引起鱼类中毒,对施药者也是一种危险。

二、鱼刚喂过后不要立即施药。鱼刚喂过后,部分鱼类还在采食水面上漂浮的饵料,立即洒药会引起鱼类中毒。

三、阴雨天、鱼浮头时不泼洒渔药。阴雨天施药不仅药效差,而且易造成缺氧;浮头时用药会使浮头加重,甚至鱼类中毒死亡。

四、药物泼洒前需充分溶解并过滤药渣。因为药渣会使鱼类误食,中毒死亡。

五、泼洒药物需均匀,上风口多泼洒。

六、泼洒药物之后不干扰鱼类,并观察1—2小时。施药后鱼类受到药物刺激,处于应激反应状态,要注意观察,如有不正常情况,必须及时采取适当解救措施。

七、计算用药量不是简单的 亩数×水深,而是应按水的体积计算。要求准确丈量池塘面积和计算出平均水深。计算平均水深时总测点应不少于10个,求其平均值。

八、杀藻时一次泼洒池塘的1/3,并注意增氧。杀灭大量有害藻类后,死亡的藻类腐烂易造成池塘水质变坏,导致水体严重缺氧。因此,杀灭藻类期间应注意水质变化,以便及时注入新水或采取增氧措施。

九、药物不能盲目配伍混用。有些药物配伍后毒性增强,如敌百虫与碱性药物混用,可生成毒性更强的敌敌畏,对水产动物是剧毒药物。有些药物混用时可产生拮抗作用,使用后达不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同时还可能延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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