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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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1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我校在历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进行精准扶贫,做到不遗漏,不造假,层层审核,最终落实。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春季我校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共有住宿生197人,受资助学生共计62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园有18人,义务教育小学段有44人(小学部受助学生全部是四至六年级住宿学生),共计发放资金31000元。20xx年秋季我校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共有住宿生179人,其中受资助学生36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园15人,义务教育小学段21人,均严格执行寄宿学生补助,共计发放资金18000元。
二、资助分析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学校在资助评审过程中,发现有1名学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在20xx年春季未纳入资助范围,该生是建档立卡人口,20xx年春季该生未住宿,镇下发表说该生已脱贫。又因班主任在调查时该生不愿意。未纳入资助对象。
幼儿园刘志启,该生家庭是扶贫户,贫困户人口中早期该生未纳入扶贫人口,当时督学办下发的扶贫户人口查不到此人,班主任老师在摸底时,未找出来,经调查村20xx年将此人才纳入建档立卡人口,未受资助。20xx年秋已转入京山实验小学月亮10班就读。
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及学前教育幼儿园幼儿,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一)寄宿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3)、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8)、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的.成员的子女。
(二)贫困幼儿: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扶贫手册》原件由幼儿园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未发放《扶贫手册》的,提供镇民政办管理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学生家庭个人页面);
2.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户家庭的幼儿(农村、城镇居民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
3.残疾幼儿或者残疾家庭的幼儿(残疾证);
4.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革命烈士子女(烈士证);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幼儿:
(1)父母亲一方死亡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病例);
(2)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幼儿(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镇证明材料)。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充分理解文件精神。
2、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3、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4、学生申请。
5、资助对象认定程序。学生申请后,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受助学生。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审核盖章。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6、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7、所有受助资料归档。
在资助工作中,本校对资助学生通过家访、询问所在社区负责人及邻居进行核实是否困难,做到确实把关。无优亲厚友、公职人员纳入资助,有银行发放资料,签字手续完善。贫困生资助中无非住宿生纳入资助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工作中不易把握。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2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我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进行精准扶贫,做到不遗漏,不造假,层层审核,最终落实。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我校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共有建档立卡户77人,低保家庭24人,本人残疾学生2人,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共103人,其中受助学生中寄宿生15人,每人每学期资助500元,发放困难生活补助7500元;非寄宿生88人,每人每学期资助250元,发放困难学生补助元,本学期共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元。
二、资助分析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学校在资助评审过程中,发现有1名学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未纳入资助范围,该生是建档立卡人口,本学期该生未住宿,镇下发表说该生已脱贫。又因班主任在调查时该生不愿意。未纳入资助对象。
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
3、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充分理解文件精神。
2、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3、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4、学生申请。
5、资助对象认定程序。学生申请后,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受助学生。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交学校进行审核。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上报审核盖章。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打到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中,杜绝发现金,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6、享受资助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7、所有受助资料归档。
在资助工作中,本校对资助学生通过家访、询问所在社区负责人及邻居进行核实是否困难,做到确实把关。无优亲厚友、公职人员纳入资助,有银行发放资料,签字手续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工作中不易把握。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千名教师进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xx学校
xx年十一月十五日
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3
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xx年秋季—20xx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xx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81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6423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
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250元,共计
发放总金额11000元。
20xx年春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4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4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2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1000元。
20xx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4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4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2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0250元。
20xx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52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52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15元,共计发放总金额31980元。
20xx年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3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3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24750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