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实习心得体会(精选9篇)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医实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1
时光如梭,转眼间就到了大五上学期,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就要离开校园,走入社会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的走向社会,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在20xx~20xx学年暑假期间到“xx县公安局”进行了半个月的社会实践。在这期间,我真正感受到了学校和社会的区别,也对各种社会知识、经验颇有收获和感慨!
作为一名医学生,大二的时候已经学习了《病例解剖学》,观察了各种脏器的’病变标本以及病例切片,并且在学期末一次偶然的机会亲眼目睹了一次尸体解剖过程,是由我的代教老师完成的,当时我就对法医学产生了极大地兴趣,为了进一步学习,期末选课是我选修了《法医学》这门课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收获了很多。
通过老师的讲解,初步认识了现代法医学,了解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以及司法鉴定程序和司法鉴定人必备的素质等。课堂上看了许多老师为我们搜集的图片,学习了死亡的定义、尸体死后的变化以及死亡时间的大概推测等知识。
记得曾经有位老师说过学校是一个小社会,但我总觉得校园里总少不了那份纯真,那份真诚,尽管是大学高校,学生还终归保持着学生身份。而走入社会,接触各种各样的客户、同事、上司等等,关系复杂,但你得去面对你从没面对过的一切。记得我们去年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实习时反映出来的其中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与在校的理论学习有一定的差距。在这次暑假实践中,这一点也让我感受很深。在学校,理论学习的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的,而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或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简单的问题,只要套用模式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你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的那么吃力呢?
上完课后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认识,法医学(forensicmedicine)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化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理论和技能解决法律问题的科学,用于侦察犯罪和审理民事或刑事案件提供证据。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并解决立法、侦查、审判实践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2
转瞬间,实习的日子过去一大半了。我们四位女生对刑科所的日常工作也渐渐习惯,渐渐熟悉。
初来乍到时,在所领导的悉心安排下,我们四个女生分别被分到不同的专业跟不同的实习老师学习,彭媛媛被分到理化专业、张羿被分到法医专业、张归被分到痕迹照相专业、郑乐怡被分到DNA专业。
一个半月来我们认真、虚心向实习老师请教学习,亲身参与到刑科所的日常工作、值班中,并参加了由刑科所组织的一系列活动,真正融入到刑科所这个大家庭中来。理化专业的`彭媛媛工作认真细致,在毒品毒物检验工作中努力做实习老师的好帮手;法医专业的张羿胆大心细,除了出现场外还要跟实习老师到殡仪馆解剖尸体,不怕脏不怕累;痕迹照相专业的张归认真心细,除了跟实习老师勘查现场、检验机动车辆,还努力学习手、足、工、枪、特等各种痕迹的检验鉴定工作,认真学习各种客体上痕迹的拍照固定方法;DNA专业的郑乐怡认真好学,在实习老师的带领下学习生物检材的提取、包装、检验等一系列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跟刑科所相关人员一起参加了9月28日公安部组织的大练兵考核,并取得优秀的成绩及实习老师的赞许。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3
从实习的第一天开始,就一直期盼能把实习生活过得充实。现在,实习已经过去了一半时间,为自己总结一下前半段时间里的实习工作,也为下一阶段的实习总结学到的知识。在法医办公室实习的工作内容一般分为两类,第一就是现场勘查,重点针对尸体及提取生物检材物证;第二就是面向分局的委托作出法医鉴定,重点针对尸体的解剖以查明死因和伤情检验。而这些工作在实习的时间里我都亲身经历了。在现场中,勘查应该是一个团体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的,在这里,我学会了怎样跟痕迹勘查员配合工作,有先后地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当然,法医的现场工作也很重要的,对尸体的检验步骤及方法,还有初步对尸体表面损伤作记录我都清楚明白了不少。离开现场,法医的第二个工作室就是解剖室,尸体解剖是一件需要耐心和细心的工作,认真观察尸体内部致死伤或者尸体现象,从而定出死因。而我则有机会参加这样重要的工作,帮忙记录尸体尸表和解剖情况,还有提取生物检材,例如心血、胃内容、器官组织等,而这样的解剖通常就要三到四个小时,遇到复杂的案件,可能就需要一天的时间了。法医的工作虽然很复杂很辛苦,但却让我亲身感受到法医是怎样让枉死说话的,毕竟这工作是神圣的,是严肃的。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4
在理化专业实习一个半月以来,我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每一件复杂的事情都是由简单做起的。对毒品进行定性是理化专业常见工作之一,需要熟练操作英文界面的GC/MS,这是难度之一。因为机器昂贵,所以操作时要小心翼翼,经过多次的学习,师兄已经放心让我独立去完成毒品的定性检验了,这令我信心大增。
不知不觉,一个半月已经过去,在理化办公室的日子既充实又快乐,虽然在校只有微量物证分析里有接触到这个专业,但师兄的’热情教导,加上自己的虚心学习,令我对理化专业了解更多,也喜爱更多。参加公安实习,令我感到自己作为一名公安民警,责任的确实很重大。在工作中,每一件小事都会对群众造成巨大影响。因此,以后的工作一定要细心、要负责、能够做到误差为零,就是我最大的成功。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5
在这一个半月的实习实践工作中,让我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对刑事技术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第一个是责任心,无论是在重特大现场的勘查,还是在物证检验工作中,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因为你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步骤,都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性命;第二个是虚心,在学校学习跟单位工作有着很大的差别,在这里,有很多书本里学不到的知识,有实习老师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各种先进的仪器检验设备,所以,虚心的`看、听、学是非常重要的;第三个是细心和耐心,痕迹检验工作是特别需要细心和耐心的一项工作,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检材的破坏、线索丢失,从而影响检验结果,影响案件侦破、法庭证据等等。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6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即将毕业的法医学专业在校生而言,为了能更好的适应严峻的就业形势,毕业后能够尽快的融入到社会,同时能够为自己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毕业实习是必不可少的阶段。毕业实习能够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法医学专业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认识到将所学的知识具体应用到工作中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只有在实习期间尽快调整好自己的学习方式,适应社会,才能被这个社会所接纳,进而生存发展。
刚进入实习单位的时候我有些担心,在大学学习法医学专业知识与实习岗位所需的知识有些脱节,但在经历了几天的适应过程之后,我慢慢调整观念,正确认识了实习单位和个人的岗位以及发展方向。我相信只要我们立足于现实,改变和调整看问题的角度,锐意进取,在成才的道路上不断攀登,有朝一日,那些成才的机遇就会纷至沓来,促使我们成为法医学专业公认的人才。我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把从书本上学到的法医学专业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才能真正掌握这门知识。因此,我作为一名法医学专业的学生,有幸参加了为期近三个月的毕业实习。
经过了大学四年法医学专业的理论进修,使我们法医学专业的基础知识有了根本掌握。我们即将离开大学校园,作为大学毕业生,心中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去做好自己专业发展、如何更好的去完成以后工作中每一个任务。本次实习的`目的及任务要求:
1.1实习目的
①为了将自己所学法医学专业知识运用在社会实践中,在实践中巩固自己的理论知识,将学习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反过来检验书本上理论的正确性,锻炼自己的动手能力,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能力,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通过法医学的专业实习,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提高综合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并且培养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通过法医学专业岗位实习,更广泛的直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需要,加深对社会的认识,增强自身对社会的适应性,将自己融合到社会中去,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缩短我们从一名大学生到一名工作人员之间的观念与业务距离。为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③通过实习,了解法医学专业岗位工作流程,从而确立自己在最擅长的工作岗位。为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规划起到关键的指导作用。通过实习过程,获得更多与自己专业相关的知识,扩宽知识面,增加社会阅历。接触更多的人,在实践中锻炼胆量,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和其他社交能力。培养更好的职业道德,树立好正确的职业道德观。
1.2实习任务要求
①在法医学岗位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毕业实习专业指导老师的安排,做好实习笔记,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善于发现问题
②在实习过程,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不迟到不早退,虚心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积极主动完成实习单位分配的任务,与单位同事和谐相处;
③每天都认真总结当天的实习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和收获体会,做好工作反思,并按照学校毕业实习要求及时撰写毕业实习日记。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7
今年暑假,我有幸在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见习生活。在一个月的见习过程中,我主要做的就是和老师一起去殡仪馆解剖尸体,在法医门诊看老师如何鉴定伤势,自己坐在办公室看看书。一个月下来,我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也实实在在地体会到了法医工作的艰辛。下面我就具体说说我在法医门诊所学到的一点东西,来和大家分享:
首先,法医伤势鉴定主要做的就是对鉴定当事人(一般来鉴定都是打架斗殴的双方或是故意伤害案的受害者)的伤势做出一个科学的判断,看是否构成轻伤还是重伤。鉴定的结果对一个案件的性质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鉴定结果为轻伤,案件的性质就是刑事,按照法律规定,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鉴定为重伤,就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法医伤势鉴定的重要性非同一般。
说完法医鉴定的重要性,下面就说说法医是如何进行鉴定的,也就是鉴定的程序。
第一,法医接受公安局及其下属单位、法院、检察院等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委托(法医门诊一般是不接受个人委托鉴定的),要求委托单位提供所有所需的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第二,法医仔细查看相关资料(一般包括鉴定当事人的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所有的影像学资料包括所拍的片子和报告单),并简单询问鉴定当事人的一些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一般不接受委托主要因为所提供的资料不全、现有的资料无法判断出具体损伤情况,需要去医院再做出诊断、目前不能鉴定伤势需要等伤势稳定后再做鉴定)。
第三,如果接受了相关单位的委托,法医就会填写一份人体勘验笔录,对当事人开始进行鉴定。由于鉴定的标准有很多条,具体鉴定什么也多种多样,我就不一一列举。不过,一般情况下,主要有测量伤口长度和检查受伤关节的活动度(一般要测量关节活动度,都要等到3~6个月之后才能进行,主要是为了等当事人的伤势稳定,以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鉴定过程中,最不可缺少的.工具就是照相机了,一般都是先给当事人拍一张正面照,然后在伤口处贴上比例尺,拍照固定。在当事人带来的资料中,法医经常需要的就是各种片子,法医会把当事人受伤的地方从片子上找出来,用相机记录下来,将来写报告时作为证据。
第四,法医一般都是边检查边填写勘验笔录的,等填写完以后鉴定就算完成了。对了,鉴定时的那些资料,法医一般都需要当事人复印一份留下,将来作鉴定报告的一部分。法医一般会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鉴定结果,鉴定当事人可以向委托单位询问鉴定结果。
大致的鉴定程序就是以上所述,下面就举几个具体的验伤的例子说说鉴定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运用验伤标准来做出准确的判断。
第一个例子是关于测量伤口长度的。某日,一中年妇女在派出所民警的陪同下来法医门诊验伤。当时见当事人左面颈部有一道创口,通过查看案情的介绍,得知该当事人被嫌疑人用酒瓶刺伤头面部和颈部,事后去医院进行清创缝合和抗感染的处理。经法医测量面部伤口,左侧颌面部见长4.5cm缝合创口。其损伤程度依据《人体人体轻伤的鉴定(试行)》第十四条之规定面部单个创口长度超过3.5cm,评定为轻伤。
这个案子中,在测量伤口长度时尤其要注意不要把医生处理伤口时增加的长度计算在内,在伤口长度刚好达到验伤标准下限时更要仔细测量。
第二个验伤是关于关节活动度的问题。某日,一男子在派出所民警的搀扶下走进了法医门诊。在看过案情介绍后得知,该男子在三个月前被人用刀砍伤膝关节,现在行走能然有很大的困难。法医拿了一个量角器测量了当事人膝关节目前的活动范围为0~80°,而膝关节的正常活动范围是0°~135°,可想而知,会给当事人的行走带来多大的麻烦。在重伤标准中有一条说的是膝关节关节运动活动度丧失达百分之五十九可以评定为重伤,可知该男子目前的伤势不构成重伤。
通过这个案子,我们应该知道在测量关节活动度时必须认真细心,在判定伤势时有时真的只是相差一点点却会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
总之,别看法医鉴定伤势只是拍拍照,量量长度,这么简单,里面的学问可真不小呢,你必须掌握诊断学、影像学、法医临床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这样在面对复杂多样的情况时,才能迅速准确地作出相应的判断。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8
在这一个半月的实习实践工作中,让我对公安工作,特别是对刑事技术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第一个是责任心,无论是在重特大现场的勘查,还是在物证检验工作中,都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因为你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步骤,都可能影响到一个人的性命;第二个是虚心,在学校学习跟单位工作有着很大的差别,在这里,有很多书本里学不到的知识,有实习老师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各种先进的仪器检验设备,所以,虚心的看、听、学是非常重要的;第三个是细心和耐心,痕迹检验工作是特别需要细心和耐心的一项工作,任何疏忽大意都有可能造成检材的破坏、线索丢失,从而影响检验结果,影响案件侦破、法庭证据等等。
法医实习心得体会 9
在学习法医学这门课程之前,我对法医学的认识仅仅来源于《神探夏洛克》中夏洛克的法医朋友兼得力助手辅助主角破案时为数不多的镜头,而我身边的很多同学对于法医学的认识来自于最近热播的网络剧《法医秦明》,这些影视作品毫无疑问的带我们走近了法医学,但同时为了增加剧情的看点而设计出的精彩情节也会对我们造成常识上的误导。
经过对法医学这门课程系统的学习,我对法医学有了初步的认识,了解了法医学的发展历史、主要的研究内容,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协助侦察及刑事和民事案件的审判,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科学,并为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医学资料。
在学习这门课程之前,我原以为法医学仅仅研究和尸体相关的内容,而这门课程为我开阔了视野,让我了解一个全新的知识体系。法医学的研究范畴包括但不局限于验尸,还包括活体检验,物品检验等等。对于尸体的检验包含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方式、作案工具等,对于活体的检验涉及到损伤原因、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等,对于现场的检验涉及现场物证,例如血迹、精斑等属于谁,是如何形成的,另外法医学还包含亲子鉴定等很多内容。在实际应用中,案件可能发生的情形不计其数,法医学的内容需要面面俱到的包含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于是这门学科条理清晰又涵盖广阔,法医学鉴定作为案件审判的法律证据,需要严格秉持着严谨的逻辑和科学的态度,因此我虽然不是法医学专业的学生,也时刻带着郑重的态度来学习这门课程。
法医学检验用科学的`手段最大程度的还原事实的原貌,法医的职责是公正不阿的揭露案情的真相,还死者及相关人员的清白,并维护社会的公正,这是一个伟大的职业。而对于我们医学生来说,虽然我们未必会从事法医学的相关领域,但学习法医学课程也大大的拓宽了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我国法医学的发展,更以下结合一则案例浅谈法医学的应用:
一、案情简要
xxx,女,45岁。20xx年12月7日被发现死在公园一处树坑内。现场位于公园东侧山坡,死者跪坐在坑内,衣物半脱下,衣帽将面部遮盖,无随身物品。
二、尸体检验
2日后尸检,尸表检验结果显示:双眼球睑结膜苍白,颜面轻度紫绀,颌面部多处表皮剥脱,口唇黏膜未见破损,鼻背部片状皮下出血,颈前部正中偏左点片状表皮剥脱、右颈部2处小片状皮肤粉红色改变,生活反应均较弱。双手及左手腕关节背侧多处散在擦伤,左手掌附着血迹。十指指甲青紫。解剖检验如下:颈部气管前正中的深层肌肉有小片状出血,心脏被膜下少量出血点,主动脉根部被膜下小片状出血,肺水肿,支气管内有白色及淡血性混合泡沫,余无异常发现。组织病理学检验: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粥样硬化,管腔狭窄III级(约60%),右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管腔狭窄II级(约30%);左心室乳头肌片状陈旧性心肌梗死及心肌断裂、出血;右心室心肌重度脂肪浸润。升主动脉根部内膜、主动脉弓内膜见大片粥样斑块,部分区域可见心衰细胞。双侧下颌下缘皮肤组织真皮层血管扩张充血。左颈前皮肤剥脱处皮下脂肪组织出血。颈部脊髓组织血管扩张充血伴间质出血。毒物检验显示血液、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三、讨论
机械性窒息是较为常见的暴力性致死方式,与心源性猝死(SCD)的尸体征象较为相近,主要鉴别依据是心脏是否有器质性病变。当机械性窒息征象不明显时则要根据损伤与死亡间隔时间的长短、损伤轻重、损伤后发病的特点及死亡经过,综合分析说明损伤与心源性猝死是否有关。
本例死者心脏疾病较重,容易错误鉴定为心源性猝死。死者颈部皮肤损伤程度轻微、生活反应不明显,但死者出现颜面部紫绀、颈部肌肉及心脏被膜下出血点等严重的机械性窒息表现,死亡过程较短。虽然其生前心脏疾病较严重,但均为慢性代偿性改变,未见致死性心律失常的明确形态学表现,无粥样斑块破裂、出血、血栓脱落、栓塞等急性致死病变,不支持心源性猝死。结合双手有抵抗伤等表现综合分析死者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嫌疑人供述当晚因与死者发生争执,从死者身后用左上肢扼住死者颈部,拖拉数米后发现其死亡,将其放到树坑内后逃逸。与检验推断结果一致。心肌纤维断裂部位在陈旧性梗死灶区,是在冠心病的病理基础上缺氧后出现的应激性反应,为濒死期或死后改变,在缩短死亡过程上发挥一定作用。
上述案件显示出法医学与临床医学思维方式的不同,临床医学专业的主要目的是治病救人,处理问题采取顺向思维,根据当前患者的身体状态去推测以后的疾病演变,确立治疗方案,而法医学的重点则是对损伤或死亡进行逆向分析,查出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通过法医学案例的学习,让我们在拓宽法医学知识面的同时也提供给我们很多可以借鉴的思维和技术手段。
另外,我们学习法医学也要从本专业的角度思考如何避免出现案例中的结果,我们应该通过医疗事故等案例的分析意识到,我们的工作对象是活人,我们的职责是救死扶伤,临床工作中的任何疏忽都有可能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精益求精,拥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责任心。另外,通过了解法医学司法鉴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我们可以提高对自己医学活动是否违规的分辨能力,并注意保留有效的证据,从而在医疗纠纷发生、司法鉴定介入之后可以有效地捍卫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以及国民法律意识的逐渐提高,临床医生除了从事日常的临床诊疗活动外,还承担着医学鉴定人、证据证人、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等多种社会角色,此外,医生在临床工作中还需分辨伪患者、处理与保险医学相关的事宜,从而使得临床工作面临更多的压力,也对医生这一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的《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对有争议的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由省政府指定医院进行,全国许多省市都指定了相应的医院来开展此项工作,按法律规定,医生有从事医学鉴定和在法庭上作证的义务,在揭露犯罪和法医学鉴定上起重要的作用。医学鉴定工作已非局限于纯粹的医学领域中,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医学基本素质,但在繁忙的临床实践中,由于某些医生的疏忽而造成案件取证困难甚至误诊时有发生,作为一名未来的临床医生,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则很难胜任此项工作,甚至会因此而导致不必要的错案、冤案发生。另外,在人身伤害案件例如非正常死亡或打架斗殴等治安问题中,当造成机体器质性或功能性的损害后,当事人首先接触到的是医生,当然,对受伤者进行及时的抢救和治疗是医生的天职,但这些损伤的原始资料又是揭露凶手、证明犯罪和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重要依据,当这种损害涉及到刑事或民事诉讼时,医生在初诊、抢救及以后的诊治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化验单、手术记录及病程记录等都将成为重要的原始书证。维护法律的尊严,医务工作者在此起了重要的作用,当这种情况发生时,我们应具有良好的职业责任感,全面、详细地书写病例,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可靠的证据。
在临床工作中,经常会在医患间出现纠纷,有时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会出现医疗事故。通过对法医学有关医疗纠纷中医疗事故鉴定知识的学习,掌握医疗事故的概念,了解易于引发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常见原因和法医学鉴定程序,既可以增强我们的责任心,也可以促使我们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水平,并达到有效地防止医疗事故发生的目的。临床医生要有效安全地开展工作,也需要具备法医学司法鉴定的相关知识,防范医疗纠纷,必要的时候依靠法医学司法鉴定来保障自己和患者的合法权益。
我们作为未来的医生,为了适应现代法律及医学的发展,满足社会需要,处理好临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医学鉴定人、证人,处理好医疗纠纷,需要学习和掌握更多的法医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