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控制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控制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通用16篇)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1

  物业管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采购控制程序

  1.0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规定的要求,以保证公司利益。

  2.0适用范围

  2.1物业管理所需要的物资(如工程保养、修缮用途的物资,保洁用的物资,消防用的物资,保安用的物资等)的采购活动。

  2.2内部管理用、办公室用的采购活动也可参照实行。

  3.0职责

  3.1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负责制定采购计划。

  3.2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负责审核采购计划及配备资源,各管理处主任或部门主管可根据权限审批采购计划。

  4.0程序

  4.1物资的采购

  4.1.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下月的物资预计用量并结合月末库存情况,在每月30日之前提出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品种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等(如有特殊要求,须说明)。采购计划也可以《采购申请单》提出。

  4.1.2各部门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交各管理处主任或部门主管审批,必要时应经公司经理审批,具体执行参见《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4.1.3单项金额在xx元以上的应签署合同、协议并经评审,参见《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

  4.1.4各部门将批准后的采购计划交负责采购的人员,由其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严格在计划范围内组织采购和安排开支。

  4.1.5如因特殊情况需追加计划开支或超计划开支的应由各部门提出追加申请,并详细说明原因,并按4.1.2各款执行,填写《采购申请单》。

  4.1.6对常用物资、贵重物资,采购人员应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经部门主管或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可在其他供应商处购买。

  4.1.7各部门在支付费用及采购物资前需借款时,由经办人填写《借款单》,财务部根据相关合同、协议或计划审核后,按《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办理借款。

  4.2供应商的选择

  在采购物资时要选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指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内进行采购活动,按《分供方管理程序》和《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3采购回来的物资由提出采购计划的部门负责人验收,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留下记录,入库检验执行《进货检验程序》。

  4.4采购资料的控制

  4.4.1采购资料如有政府、地方法规关于建筑物业方面的规定用料要严格依照执行(如消防物资,装修禁用的石棉等)。

  4.4.2对经常要采购的物资如涉及图样,规格,样板时,要经过审批和批准确保依照这些资料正确购入物资,对外协加工及制作的产品,其图纸要求必须要经工程部的认可,确保符合要求才能发出。这些资料作为验收的依据。

  4.4.3对以上的采购资料要有准确的标识方法,如采购定单,分承包方的工程合同的.编号。所签合同应在《合同、协议收文登记目录》上有记载。

  4.4.4对服务项目的分承包方合同须说明各项服务质量要求及服务的评价标准等。

  4.4.5服务项目的分承包方合同由公司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员签订后实施。

  4.5对提供服务方面的供应商对其过程监控参见《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4.6为确保采购的物资不受人为的影响,采购员应由各管理处主任或部门主管指定,并应遵守《员工手册》及公司其它文件的相关规定。

  5.0相关文件

  5.1《分供方管理程序》

  5.2《进货检验程序》

  5.3《工程发包、采购、外协加工的询价制度》

  5.4《采购与分包合同协议签定程序的有关规定》

  6.0 相关记录

  6.1《采购申请单》

  6.2《借款单》

  6.3《合同、协议收文登记目录》

  7.0 附录

  7.1《员工手册》

  7.2《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编写:

  审批: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2

  1.0目的

  对物资采购的申请、计划的编制、审批等过程制定相应程序,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提供服务活动所需物资的采购。其他物资(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3.0职责

  3.1提出采购的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和其他采购文件,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批准。

  3.2提出采购的部门负责实施采购。

  4.0工作程序

  4.1物资的采购

  4.1.1计划性采购

  4.1.1.1仓管员根据物资库存情况,作出下月补充物资采购计划。

  4.1.1.2各部门主管每月下旬制定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须说明)。

  4.1.1.3各部门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交本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4.1.1.4各部门将批准后的采购计划交负责采购的人员由其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

  4.1.2零星采购

  4.1.2.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资和计划外的物资时,先填写《请购单》,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如有特殊要求,须注明)。

  4.1.2.2《请购单》由各部门主管确认后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审批和报批手续后交负责采购的人员。

  4.1.2.3采购人员一般在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根据物品价值可由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在其他供应商处对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合格购买。

  4.2供应商的选择

  见《分供方的选择和评审程序》。

  4.3验证

  见《进货检验程序》。

  4.4采购人员在进行采购时,将采购物资的时间、供应商登记在计划表或《请购单》相应栏目内。

  4.5采购回来的物资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作出记录。

  5.0相关文件

  5.1《分供方的选择和评审程序》

  5.2《进货检验程序》

  5.3《采购计划》

  5.4《请购单》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3

  1、目的

  对采购过程和供方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和供方提供的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服务所需的物资采购和对供方的选择、评价和控制。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需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对供方提供的产品进行监督、反馈。

  3.2管理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落实,采购物资的验证、管理及供方的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3.3工程部负责服务设施、设备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

  3.4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工作。

  4、程序

  4.1评价范围

  4.1.1对价值高、用量多、对服务质量影响大的维修配件、物资的供方需进行评价。

  4.1.2对服务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零星维修配件、物资,如:水暖管件、卫生洁具、电料等的供方需进行评价。

  4.1.3对服务质量影响极小的.零星维修配件、物资,如:扫帚、拖把等的供方可进行现场、简单的验证。

  4.1.4对公司分包出去的绿化服务供方需进行评价。

  4.2评价方式

  4.2.1对产品资料的获取

  4.2.1.1生产厂家不在本地的,由管理部采取信函的方式或到本地的批发商店、专卖店,调查物资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标准及认证情况等。

  4.2.1.2生产厂家在本地的,可直接到厂家所在地收集资料,内容同上。

  4.2.1.3对分包出去的绿化服务供方的质量按合同要求进行控制。

  4.2.2对供方的评价方法

  4.2.2.1对服务质量有较大影响的零星维修配件、物资,由管理部调查供方的营业执照、

  产品认证、供货能力、产品规格型号等,对其供方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

  4.2.2.2对分包出去的“服务产品”的供方由管理部调查其营业执照、企业简介、信誉等级及质量保证能力等进行评价。

  4.2.3对服务质量影响极小的零星维修配件、物资,可由使用部门、采购人员在采购现场对质量、价格进行目测、比较等方法进行评价。

  4.2.4对评价合格的产品和供方,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可列入《采购物资一览表》、《合格供方名录》。

  4.3对于属4.1.1、4.1.2范围,而又未列入《采购物资一览表》的维修配料、物资由管理部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评审。

  4.3.1此类物资的采购应根据实际使用量进行最小采购,发生质量问题随时退货、退款。

  4.3.2管理部根据此类物资的使用特性确定其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内各使用部门根据使用批次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报管理部。

  4.3.3试用期结束后,管理部依据《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对符合使用要求的物资按4.2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由总经理签署意见,列入《采购物资一览表》。

  4.4管理部负责合格供方的业绩考核,其依据为双方的供货协议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考核方法为:物资使用部门,对物资质量情况随时填写《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报管理部,管理部对其汇总评价。考核标准为:对同一类物资连续两次发生质量问题的,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取消供方资格。

  4.5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与落实

  4.5.1各部门于每月26日前编制下月采购计划,通过办公平台以公文形式上报给管理部。

  4.5.2管理部依据《合格供方名录》和《采购物资一览表》及上月的《仓库盘点表》在三天内分别完成对办公用品、电料、水暖、工具及其他类的数量和价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4.5.3审批完毕,管理部根据总经理批示,通过办公平台以公文形式发至财务部。

  4.5.4管理部负责在每月7日之前完成对采购计划的落实工作,并通报采购情况。

  4.6管理部应保存有关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等级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资料。各部门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应列出采购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部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对采购中发生的合同,在采购结束后,由管理部统一保存。

  4.7采购产品的验证

  4.7.1零星维修配件的采购由采购人员按照管理部指定的品牌、厂家、型号等要求购买,在购买时目测质量情况。

  4.7.2对需要在货源处验证的,则由采购人员在现场进行验证;如不需要,则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由使用部门进行验证。

  4.7.3分包出去的绿化、垃圾清运工作,品质部、物业服务中心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进行监督、考核。

  5、相关文件

  5.1《相关记录控制程序》

  5.2《绿化服务委托合同》

  5.3《垃圾清运服务合同》

  6、相关记录

  6.1《合格供方名录》jw/jl-7.4-001

  6.2《采购物资一览表》jw/jl-7.4-002

  6.3《采购计划》jw/jl-7.4-003

  6.4《供方质量、环境保证能力调查记录》jw/jl-7.4-004

  6.5《物资质量使用情况反馈单》jw/jl-7.4-005

  6.6《仓库盘点表》jw/jl-7.4-006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4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对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有效地控制财政支出,节约财政资金。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特订本制度。

  一、政府采购适用范围

  本镇内政府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镇属部门、站所使用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财政资金采购依法制订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政府采购的形式和运作程序

  落实采购计划:各单位为了确保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完成,需购买物品或取得劳务时,单位向党政办提出书面申请,党政办本着“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审核签具意见报单位分管领导签批后,报财政所确定落实采购计划。

  三、政府采购的方式

  政府采购应当采取以下方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具体采购方式由镇采购办、机关主管、后勤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四、采购程序

  先由各机关各部门、站所根据工作需求填报“政府采购申 请表”报镇采购办,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定,财政局乡财局和,采购办要签审核意见,镇采购办根据采购内容和金额确认采购方式和采购单位,如果需由站所采购的,由站所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报镇采购办审核,由镇采购中心安排采购,如果由镇采购办采购的,需报分管采购领导审批后,由镇采购办安排采购。所有采购物品资金由主管领导审批后,财政所直接付给供应商。

  五、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

  镇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本着实事求是和节约的原则,充分考虑实际需要与财力可能,镇采购办应有计划地安排日常办公用品的集中采购。

  六、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纪律要求

  凡纳入政府采购制度范围的部门,未经同意自行采购的,不得列支,否则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纪检、财政所应定期对政府机关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采购办应定期汇报政府采购情况并定期进行公开,定期进行总结,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5

  1.目的

  对物资采购的申请、计划的编制、审批等过程制定相应程序,确保采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提供服务所需物资的采购,其他物资(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3.术语(略)

  4.职责

  4.1提出采购的部门制定《采购计划》和其他采购文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批准。

  4.2经批准后的《采购计划》发至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实施采购。

  5.工作程序

  5.1物资的采购

  5.1.1计划性采购

  a.财务部库管员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做出下月补充物资采购计划。

  b.各部门主管每月下旬制定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须说明)。

  c.采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经理批准,各部门将批准后的《采购计划》交给财务部,由财务部采购人员在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

  5.1.2零星采购

  a.公司零星采购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少量随时采购的物品。

  b.各部门需要零星物资和计划外的物资时,先填写《申购单》,说明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如有特殊要求,须注明)。《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经理批准。

  c.申请部门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财务部,财务部安排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d.采购人员一般在合格供方处进行采购,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经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在其它供应商处对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后购买。

  5.2供方的.选择按《供方评价和选择程序》执行。

  5.3采购物资的验证。

  5.3.1财务部库管员依据审批后的《申购单》或《采购计划》对所采购回来的物资进行入库检验。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工程设备.材料及工具的质量验收。

  5.3.2验证根据情况采用核对数量、外观检查和合格证检查等方式进行。对涉及安全性能的产品如电器类、水绝缘材料类、标准件类暖器材、消防用具类、化工原料类必须要有合格证;对小五金类、其他杂项类应核对规格、型号和数量与采购文件是否一致,外观和包装有无破损等。

  5.3.3由库管员对物资验证结果进行记录,《物品验证记录表》验证栏签名确认并保存,参与验收的工程部专业技术人员也应签名。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执行。

  5.4采购人员在进行采购时,将采购物资的时间、供方登记在计划表或《申购单》相应栏目内。

  5.5采购回来的物资交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并作记录。

  6.相关文件和记录

  6.1《供方评价和选择程序》

  6.2《采购计划》

  6.3《申购单》

  6.4《物品验证记录表》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6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外协物资的采购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所用的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其它物资(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请购部门提出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审核,并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

  3.2总经办负责采购物资的谈判、签约、实施、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和控制。

  3.3管理处协助对供方的评定。

  3.4总经理负责采购文件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根据所采购物资对物业管理活动及加工的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将所采购的物资分为三类:即a类,关键物资;b类,重要物资;c类,一般物资。因此,根据供方的重要程度,对供方进行管理。

  4.2供方的评价和控制(执行gepm/qr07-01-20xx)

  4.2.1a类物资供方的评价采用以下条款之一进行。

  4.2.1.1供方须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列入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并对其历史业绩和市场信誉进行评价。市政公用部门的专营(专供)物资在签署供用协议后视为评价合格。

  4.2.1.2对长期合作的供方由总经办会同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对其产品在本公司的历史使用情况及验证实绩进行评价。

  4.1.2.3应适当评价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技术支持能力。

  4.2.2b类物资供方的评价

  4.2.2.1产品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产品实行三包。

  4.2.2.2各部门通过对其产品的检验结果,统计近期3个月的质量记录,依据合格率情况进行评价。

  4.2.3c类物资采用同类产品比较。供方统计近期的产品质量记录,依据合格率进行评价。

  4.2.4供方评审后,由总经办填写《供方评审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由总经办经理填写结论,将其编入《合格供方一览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定为合格供方,作为本公司的采购点,同时通知到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

  对本公司贯标之前签署的目前仍属有效的`购货合同,由总经办负责对供货方进行一次补充评审,符合要求并经批准的,可列为合格供方。合同期满后,需重新进行新一轮的评审。

  4.2.5对供方的控制

  4.2.5.1总经办负责建立供方质量档案,包括供方调查评价表,质量历史实绩,生产能力,交货能力和信誉记录。

  4.2.5.2由管理者代表会同财务部及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每年一次(不超过12个月)对供方进行重新审核,并填写《公司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现场)调查表》、《供方历次信誉记录表》。

  4.3本公司委外发包文件包括维保合同、委外服务合同及附件、图纸等。

  4.3.1委外发包文件必须注明委外项目名称、内容、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数量等内容。特殊情况要附实物、图样、规范、等级和有关标准等。

  4.3.2委外发包文件由各部门填写,部门经理签字,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

  4.3.4委外发包文件应由接受服务的职能部门登记、保管、存档。

  4.4采购信息及文件

  本公司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采购合同、采购申请单、实物样品及图纸等。

  4.4.1采购计划应注明所采购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要求等内容,规范、类别、等级和有关标准等内容,特殊情况的要附实物、图样、标识、类别、等级和有关标准等项目。适当时应包括:产品采购批准的要求;对产品的验收要求;适当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其它要求等。

  4.4.2对临时性不能在合格供方所采购的物资或某种按采购文件规定无法购到的以及可用代用品的物资,必须由申购部门填写《应急(代用)材料采购审批单》,注明应急代用品的名称和技术质量规定等,经申购部门经理签字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可由各申购部门采购(一次有效)。紧急c类物资允许申购部门直接采购,补办手续。每月底将本月本部门应急(代用)采购的物资清单交总经办分析适当调整计划并存档。

  4.4.3采购申请应由申报部门填写,部门经理签字,职能部门对采购要求是否适宜和充分进行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

  4.4.4采购文件应由财务部登记、保管、存档。

  4.5采购程序

  4.5.1计划性采购

  4.5.1.1仓管员根据物资库存情况,做出下月补充物资采购计划。

  4.5.1.2各部门主管每月下旬制定下个月的物资采购计划,说明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如有特殊要求需说明)。

  4.5.1.3各部门(处)将月份物资采购计划交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分管领导审批后,于每月的25日前报总经办,由总经办经理审核后汇总填写《采购计划审批单》同意报总经理批准。

  4.5.1.4总经办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在规定的供方内采购)

  4.5.1.5零星采购

  4.5.2.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资和计划外的物资时,先填写《月物资采购计划清单》寿命物资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等。(如有特殊需求需说明)

  4.5.2.2《月物资采购计划清单》由各部门主管确认后按4.5.1.3和4.5.1.4的规定进行采购。

  4.5.2.3如有急需等特殊情况,经管理处经理同意,总经理批准后也可对其它供方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后购买。

  4.6采购物资的验证见物资的验证、入库、保管、领用管理规程。

  5.质量记录表格

  qr/sh-01-25供方评审记录表

  qr/sh-01-26合格供方一览表

  qr/sh-01-27应急(代用)材料采购审批单

  qr/sh-01-28采购计划审批单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7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设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后勤科、监察室及审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后勤科科长、专职采购员、院纪委和需要采购的部门临时选派的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后勤科。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医院各部门所需采购的物资,必须先提出采购计划,报需要采购部门负责人、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物资采购小组集中采购和集体采购。由院招标采购领导组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三、采购品种、原则

  1、采购品种: 办公用品、电工材料、水电五金、劳保用品、被服用品、塑料制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印刷品等品种。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

  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并根据所授权限予以实施。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中心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十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常规采购除外),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论证认可后,报采购中心,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民主决策集体审核批准立项。

  2、调研和论证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小组、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原则上分管院长必须参加调研,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经采购委员会决策购买的,由招标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政府既定的规章办理。可以由医院自行操作的议价采购,由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院内规定组织实施,申请实施的使用科室、职能部门、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审计科等有关部门均应全程参与。招标、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验收和入库

  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中心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药品耗材类由药械科库房管理员、药械科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物资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营销员证、发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集账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产品务必检查合格证、出厂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合格后入库。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验收人员签名。

  5、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小组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六、采购的监督

  1、成立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办公室、院纪委、检察科、财务科负责人组成,全程监督招标采购过程。

  2、采购委员会成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自觉抵制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医院物资采购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物资招标采购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把好采购程序关,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8

  1.目的:

  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物品的采购。

  3.引用文件:

  3.1质量手册第4.6、4.10、4.13章

  3.2 is09002标准第4.6、4.10、4.13章

  4.职责:

  4.1公司各部门职责:

  4.1.1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编制本部门相关物业管理项目所需物品的购置计划。

  4.1.2各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物品购置计划的核定。

  4.1.3管理者副代表负责物品购置计划的审核,公司副总经理负责物品购置计划的.审批。

  4.1.4经副总经理审批后的物品购置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

  4.1.5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购置物品检查、验收、入库登记。

  4.2工程维修部的职责:

  4.2.1工程维修部负责物业分承包商施工材料及日常维修材料采购计划的审核。

  4.2.2当住户发现分承包商提供的日常维修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材料不足时,工程维修部应对分承包商所购物品和库存进行验证,并对其发出《整改通知书》。

  5.工作程序:

  5.1物品的购置计划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相关物业管理项目实际需要,编写《物品采购计划报批表》。

  5.2购置计划要明确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用途与时间要求,有特释要求的应注明。

  5.3购置计划编写完成后交部门领导进行核定,经部门领导核定后,交管理者副代表审核,并由副总经理审批。

  5.4经副总经理审批后的购置计划,由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实施。

  5.5综合办公室主任对审批后的购置计划应委托办事员负责实施。

  5.6办事员根据各部门的购置计划,要进行分类汇总,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应结合实际,以免造成资金的浪费。

  5.7对物品采购的要求:

  5.7.1办事员在进行采购时,应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选择供应商,并根据各部门提供购置计划的时间要求,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进行,以确保物品的及时供应。

  5.7.2工程维修部应建议物业分承包商对用量较大、数量较多且长年经常使用物品(如灯泡、水暖管件等)要采用国家定点生产厂家或专业生产厂家生产的产品,以确保产品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

  5.7.3对各专业有特殊要求的物品,办事员要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去选购,以避免使用的困难。

  5.8对物品的验收:

  5.8.1物品到货后,综合办公室主任根据采购计划逐一进行清点检查、验收入库,并登记《入库登记表》中。

  5.8.2物业分承包商购置的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所需品,应与工程维修部共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工程维修部归档。

  5.8.3对各专业有特释要求的物品,综合办公室主任应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验收,并在《入库登记表》中注明验收结果。

  5.9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5.9.1经办事员采购的物品,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产品质量或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或产品质量有问题,放到指定区域并在《入库登记表》中加以记录,立即通知供货方进行更换,已更换仍不符合要求或质量的产品,要提出退货,以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5.9.2物业分承包商采购的物品,工程维修部主任负责审查材料月计划和每月材料库存情况,确保分承包商所购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5.9.3对提供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物品供应商,要进行调整,好中选优,以确定长期合作供应商。

  6.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6.1《合格供应商名单》 ej-qr-qp5.2-01

  6.2《物品采购计划报批表》 ej-qr-qp5.1-01

  6.3《入库登记表》&n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9

  1.0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兼顾效率及成本,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物资按时、按质、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降低风险,减少交易成本,保持并保证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的所有物资的采购管理。

  3.0采购职能部门划分

  ◇物资使用部门:负责《申购单》的申报及物资质量的把关。

  ◇采购部门:负责物资具体的采购以及采购资料的管理。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采购物资的数量、外观质量的验收。

  ◇财务部门:负责采购货款的支付结算。

  ◇总经理:负责权限内的采购的审批和超出权限范围的审核,以及采购的监督。

  4.0采购物资分类

  ◇A类物资:办公用品类物资。为满足公司正常办公而所需的IT设备、备件、网络设备及备件、开发工具、软件产品、计算机外设与耗材及其维护服务;公司用车辆、家具、办公设备、办公文具、办公耗材、印刷类产品、礼品、财产保险、场地修饰、设施维护以及其它行政类物资及服务。

  ◇B类物资:工程水电类物资。为满足各小区物业维护而需要的各种水电配件、土建施工常用品。

  ◇C类物资:清洁绿化类。包括小区清洁所需常用设备、工具、消耗品;小区绿化所需的设备、工具、消耗品、补种的花草、树木以及维护。

  ◇D类物资:劳保类物资。包括办公室、保安、绿化、工程、清洁等全体职工的工服及劳动保护用品。

  ◇E类物资:固定资产类物资。会同集团采购部统一采购。

  凡本制度定义范畴内的采购物资类型,均按照本制度执行。未包括物资管理应参照本制度逐步统一集中管理。

  5.0采购方式

  ◇计划采购:各部门根据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工作计划于每月25日编制申购计划,并填写《申购单》报管理处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如超出审批权限,上报集团审批。

  ◇紧急采购:采购人员得到总经理口头允许,可以先行采购,而后补办《申购单》手续。

  ◇采购流程

  申请人填写《申购单》——主管审核——管理处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采购人员按计划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和仓库验收接受——采购人员办理财务等相关手续并登记管理。

  ◇采购审批权限

  ★为提高工作效率,采购在2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可进行采购;

  ★采购在2000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批,方可进行采购。

  ◇采购价格管理

  ★采用货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购人员与使用人员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向几家供应商发放询价表,进行比价、议价到最后定价,并做好询价、定价表的管理。

  ★由集团采购部提供价格参考表,再进行市场询价、定价。

  ◇采购实施

  ★采购人员根据审批的《申购单》,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询价、定价后,确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物资,与有关厂家、供应商签订长期供货协议,以保证质量以及合理的价格供应。

  ◇采购的支付与报销

  ★采购人员报销时,必须具备正式发票、手续齐备的`《申购单》、送货单、仓库的《入库单》。

  ★由经办人在发票上签字确认、主管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结算工作。

  6.0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6.1本规范适用于采购人员及公司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人员(以下统称为采购人员)。

  6.2采购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己任,不允许向供应商索要礼品或接受礼品,以及私自收受其它个人利益,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予以辞退。

  6.3采购人员只有在合理的工作原因情况下,经主管经理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邀请。

  6.4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前往参观公司、观摩产品展示公开商务活动。

  6.5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对于供应商方面的工作人员,应当做到有礼有节,公平对待,不允许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态度。

  6.6采购人员在与供应商的谈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

  6.7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包括必要时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解聘,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的采取一年招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下5(8)万元以上的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4、5(8)万元以下的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科室,提供物资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由办公室和监察科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监察科和物资需求科室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其他科室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委托招标公司进行具体招标事项,公司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招标、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两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及生产单位物资使用需求,认真制定下阶段物资采购计划。

  2、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制定招标计划。

  3、办公室联合监察科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并由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4、各科室所报物资采购计划中,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参数应详细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造成库存积压或因漏报、未报而影响生产造成损失的.,追究该科室责任。

  第十五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拟定投标人。

  2)对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按物资采购程序对其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评价合格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邀请其投标。

  3)向接受邀请的单位发放标书(或招标说明)并负责答疑。

  4)接受并筛选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约定方式开标。

  5)按拟定的评标办法,筛选合格的投标书。

  6)按评标办法中的定标方式定标,或与经评标合格的投标单位协商、谈判、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形式采购

  1)对供应商按物资采购程序进行前期调研评价,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供应商,以邀请函的形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洽谈。

  2)按拟定的评标标准结合所需物资质量供货期、付款等要求,从最低的报价依次进行评估、分析,按照统一标准,择优进行答疑,通过供需双方进一步磋商,最终确定中标供货单位。

  第十六条:合同前评审

  1、为避免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方了解不够细致和签约时对合同条款研究不够透彻等造成的风险,由物资采购科室会同财务部门进行签约前的合同评审。

  2、根据评审结果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应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方(根据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中约定的方式通知)。

  第十七条:合同的签约。合同评审通过后,须严格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最后由企业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标单位签订物资购销合同,必要时可申请公证。

  第七章资料、样品存档及验收

  第十八条:对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录资料由办公室或监察科建档案保存。同时,对中标单位投标时提供的样品要做好妥善保管,以便为今后解决一些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依据。同时,供货验收过程中要检查所供产品与样品的符合性,要周期性进行抽查。

  第八章监察与处罚

  第十九条为保证招标采购取得预期目标,监察科应在招标前及招标过程中加强监督,可以考虑邀请纪检和公证处参加招标,避免造成损失的事后监督。对于招标采购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的相关科室及人员,应责令其改正或上报董事会建议调离其工作岗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各科室采购物资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不得走过场或作虚假记录,搞明招暗定,违者从重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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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采购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市有关采购制度及医院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包括零星购置和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常规使用货物指经批准并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作为常规采购的货物,包括药品、血制品、试剂、仪器、设备、医用材料、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物品、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医疗器械类)、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非常规使用货物指未纳入医院年度采购计划需临时使用或具有特殊用途的货物(不含新进院医疗类物品)。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办法所称标的额,是指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货物类按三个月估用预算金额确定;工程类按单次单项预算金额确定;服务类按单次服务或年度预算总金额确定。

  第三条采购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诚信原则;

  2、保证质量、及时到位、性价比优先原则;

  3、先审批、后采购原则;

  4、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合格供应商目录管理制度。

  第四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或部门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自行组织实施采购。

  第五条采购办是采购的主管部门,医院应确定1位院领导分管采购工作。采购行为由采购办根据已审批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工作,行使采购职能。

  第六条采购项目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形成、过程的监督、入库验收及其他工作的完成及监督。

  第二章采购目录的制定和计划的编制、申报及审批

  第七条常规使用货物(包括常规使用备库和不备库货物)的采购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计划采购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年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具体项目年度使用计划,报财务部门审核,经分管院领导、院长批准后,编制年度采购计划。主管部门概算年度采购计划金额后,报财务部门审核列入医院年度财务预算,原则上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第八条实行年度计划采购的常规使用货物,采购完成后,由库房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纳入该模式管理的货物主要指:合同期内的定点采购,上网采购的药品、医用材料等),按照审核批准的年度采购品规目录进行日常补库,由库房直接办理。

  第九条新引进、目录内品规调整(包括价格上调)的药物及药准字的试剂参照医院《新药引进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新引进的医用材料、医械准字的试剂,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批(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进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主管部门评价应以会议形式进行,实行无记名表决和回避制度,并向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主任提交书面报告。

  特殊用途、临时使用医用材料报主管部门(设备科)和医务处审批后由分管副院长审批同意后采购,在购置当季度论证后确定是否纳入医院医用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第十一条新引进的其他材料、非常规使用货物,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进入医院其他材料采购品规目录。

  非常规使用的设备维修材料,单件在100元以内,设备主管部门可自行购置,年度自行购置总价控制在2000元以内。

  第十二条预算内的新引进和更新固定资产,经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纳入年度采购计划。临时及应急需用的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申报→主管部门评价→分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后实施采购。

  新引进和更新的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至少1位科室技术骨干,提交签字确认的设备技术方案,设备科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核。主管部门组织设备购置论证时需对设备所需场地、设施配件、耗材、试剂等需求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设备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能投入使用,并提供设备论证报告。

  第十三条工程和零星的服务采购,由使用科室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审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

  凡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自主采购工程项目,需有正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一起论证并形成书面报告,医院会议通过后方可纳入采购流程。其中涉及成本费用的项目需有财务、审计共同参与,涉及人员配置及费用的需有人力资源处参与,涉及材料物资的需有资产管理科参与,涉及医院感染的需有院感科参与。

  第十五条凡单批次采购总额超过5000元的采购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上报医院相关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采购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内的项目,医院批准后项目主管部门提交招标采购文件,采购办按政府采购流程上报采购项目。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或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由医院采购部门组织采购或委托具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医院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由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适用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是指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是指向有关供应商(不能少于三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5、单一来源:是指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6、跟标采购:适用于距上次采购行为1年内,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且市场价格变化幅度小的货物和服务。

  7、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按要求应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品规目录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并每年度组织调整审核,报医院批准后即完成采购。新进品种、目录内品规调整及价格上调的,应通过医院药物及治疗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医院批准。经医院批准的采购品规,实行最低库存量和定期、定量补库的管理模式,由库房直接上网采购,财务、审计、临床药学进行不定期抽查、定期审计予以监督。

  8、定点采购:货物(试剂、IT类耗材、医疗类低值易耗品、非网上采购医用材料、办公用品、印刷品、消耗性水电器材、日用百货、非医疗类低值易耗品等)、单项预算金额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工程(小型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和服务可实行供应商定点,原则上1个合同期不超过3年。定点采购的供应商候选人,可采取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和第三中标单位的方式,依次递补。

  9、预算金额单批次2万元以上的货物、单项3万元以上的工程和服务必须纳入医院采购流程采购。

  10、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在指定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三次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或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需重新招标的形外,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两家)、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十八条采购信息的公开公示

  1、公开公示的对象:采购的信息(包括政府招标采购、部门集中招标采购和医院自主采购)应当在医院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2、公开公示的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使用科室、主管部门、采购依据、批准人、采购招标信息发布、采购招标办理情况、采购结果信息发布、投诉及处理情况等。

  3、主管部门确认为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应公示5个工作日后方可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的资格要求及确定

  1、采购评委(专家)资格条件:医院建立“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进入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的人员需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行政职能部门七级及七级以上职员资格、工勤部门高级工及高级工以上技术资格;评委(专家)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人员调整。

  2、采购评委(专家)人数的确定:每次采购活动的评委人选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下采购项目,应确定不少于3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2——5万元(含5万元)采购项目,应确定3或5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应确定5或7名评委(专家);标的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分管采购的领导和分管项目的领导原则上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

  3、采购评委(专家)人员的选定:采购评委(专家)由医院监督部门根据采购对象从医院内部采购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选,抽选的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评委(专家)人数应不低于评委(专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复杂程度高等具有特殊性的采购,使用科室和项目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应作为评委(专家)参加。若所选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采购会议现场,监督部门应再次随机抽选,直到所选人数符合采购会议要求人数。

  第二十条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医院采购评委(专家)、监督部门共同参与实施;采用询价、单一来源议价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须由项目主管部门、物资使用部门、监督部门、采购办共同参与实施。拟购入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消毒、灭菌药械,需院感科对资质审核后方可实施采购。

  监督参与部门视采购项目及标的金额而定,标的5万元以下项目由纪检办参与监督;标的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标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项目原则上由纪委书记或由纪委书记委派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参与监督。

  1万元以上的单一来源议价和询价采购应有职工代表1名参与监督,职工代表由使用科室指派。

  政府采购项目,参加招标会议的代表或监督人员,视具体采购项目标的额而定,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标的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原则上应由项目主管院领导及项目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领导参加。

  第二十一条实行定点采购的,每年初(3月前),采购办组织各部门对年度采购的品规目录及其价格进行审核调整,经分管采购的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目录内品种供应商、制造商、价格(上调)、品种品规发生变化的,主管部门、监督部门、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流程进行审核。

  第二十二条已进入医院采购品规目录的药品、血制品、试剂、医用材料等,实行采购品规目录和年度审核调整的管理制度。每年初(3月份前),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遴选、审核调整采购品规目录,报医院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定点采购项目类品种除外)必须签定采购合同。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采购结果负责起草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条款应该包括采购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送货地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必须完整、明确、合法、有效,正式合同一式四份。经医院财务处、审计科、法律顾问、分管项目院领导审核会签后,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与供货单位签定正式合同并加盖印章。

  采购办是医院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执行情况跟踪验证。

  第二十四条在实际采购中,凡出现拟采购价格超过申报审批表所列估价或限价的情况,应立即终止采购活动,在重新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后方可再行实施采购行为;若属紧急采购等特殊情况,必须向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请示后按分管院领导批示执行。

  第二十五条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的物资采购,库房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部门和主管部门,采购办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第二十六条采购办对采购活动中的采购申报审批原始依据、采购记录、采购合同等采购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采购办管理的采购资料在采购合同终止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四章验收和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七条验收和入库。

  主管部门必须参与首次购进货物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库房办理入库;供货商物资送至医院后,库房保管员对照采购合同进行验收并分区管理。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质量、资质文件等是否正确,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做好相关记录。对合格产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按要求需索证的物资,主管部门必须索证建档。

  第二十八条出库及使用后验收。

  库房保管员根据使用科室领用清单办理物资出库手续,初次购进物资需随货同行使用验收确认单,使用科室负责人需在七日内签字确认合格与否并返回库房,逾期不返回则视为认可合格。使用验收合格的产品才能再次购置。

  第二十九条验收和使用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后根据采购合同进行退货、换货等处理,存在重大问题,部门科室无法处理的,报分管采购的院领导进行处理。

  第五章采购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有关情况和资料,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医院利益或者他人利益,否则将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馈赠现金和物品、有价证券,不得接受供货单位安排的旅游和营业性娱乐活动等。否则,除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各使用部门、科室或个人不得擅自采购和干扰采购工作,对私自采购的物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入出库手续,医院不予付款,对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医院纪检、审计、财务部门及职工代表参与监督,把握好采购监督关,接受群众对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医院原有关于采购的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XXX(以下简称公司)行政物资管理,明确行政物资管理流程,保证公司行政物资合理配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物资管理

  指用于公司日常行政办公的非生产相关物资的采购、入库、领用、维修、报废、清查等一系列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物资分类

  公司行政物资主要分为两大类,分别为固定资产类和低值损耗品类。

  一、固定资产(价值2000元以上),如打印机、电脑、空调、投影仪等;

  二、低值损耗品(价值1999元以下):

  (一)价值50元—1999元的低值损耗品,如电话、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二)价值49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其中包括部门所需品和个人所需品。

  1、部门所需品: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水、胶水、订书机、回形针、计算器、文件栏、笔筒、文件夹等。

  2、个人所需品: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回形针、信笺纸等。

  第四条管理部门

  行政部是公司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部门,负责行政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组织及个人。

  第一章行政物资采购

  第六条行政物资采购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至少满足一种时,应着手办理行政物资采购相关事宜:

  一、各部门需要而公司库房没有备存该类行政物品;

  二、库房该类行政物资数量低于规定最低库存量。

  第七条行政物资采购流程

  一、在满足物资采购条件时,行政部跟据库存记录,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

  (一)价值499元以下的低值损耗品,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

  (二)价值500元以上的行政物资,由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双审核后董事长审定;

  二、行政部物资管理相关人员凭审定后的《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交采购部联系采购;

  第八条行政物资采购要求

  一、行政物资一般由采购部向供应商采购,电子类行政物资(如个人计算机),可以经董事长同意并授权相关部门(如信息部)采购;

  二、行政部应建立行政物资库存量档案,每月限定时间清查账本,发现库存物资不够应及时添置。

  第二章行政物资入库

  第九条行政物资入库条件

  经质量检验部门、信息部门等检验合格的采购物资可以办理物资入库手续。

  第十条行政物资入库流程

  一、采购部将采购来的行政物资交给物资管理相关人员管理;

  二、物资管理人员再次清点《购销合同》和《行政物资采购申请单》上所列各项指标,对照质量和数量;

  三、清点无误后根据入库物品、时间、型号等填写《行政物资入库明细表》同时备份存档。

  第十一条行政物资入库要求

  一、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入库单不见实物的现象;

  二、入库时,行政部相关人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不合格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三、如有多领的行政物资需要退库时,必须由物资管理员填写物资入库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入库;

  四、人员离职时,由物资管理员将分派给个人的行政物资收回入库,如物资回收时因保管、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造成损失,由使用者酌情赔偿。

  第三章行政物资领用

  第十二条行政物资领用依据

  一、被规划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行政物资,在员工入职时按各职等对应标准,报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定后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向行政部提出申请;

  二、低值损耗品的领用可依据历史记录(如以过去半年耗用平均数),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频率(如圆珠笔每月每人发放一支),并可随部门或人员的工作状况随时调整发放频率,同时低值损耗品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但纯消耗品不在此列(如信纸等);

  第十三条行政物资领用流程

  一、不同价值的行政物资的领用流程如下:

  (一)价值在10元以下的低值损耗品,由申请领用人直接在行政部物资领用登记簿上注明领用品名、数量、领用日期等即可领用;

  (二)其它价值的行政物资由领用人填写《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按同等价值行政物资采购报批标准申请,并经行政部负责人和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双审核,总经理审定后方可领用,同时在领用登记簿上注明明细;

  三、行政部将《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附着在《行政物资出库明细单》后存档,按照物资领用单上所列名目向领用人发放行政物资。

  第十四条行政物资领用要求

  一、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节约;

  二、需要以旧换新的行政物资,如发生遗失,更换时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经济赔偿;

  三、新入职职员到职时如需要领行政用品的,由人力资源部按流程统一向行政部提出行政用品申领要求;

  四、物品领用后,遵从谁领用,谁管理的原则。个人物资由申请者个人负责,部门物资由该部门负责人负责,具体界定范围参考本制度第三条;

  五、领用的行政物资严禁个人带回家使用;

  第四章行政物资报修

  第十五条行政物资的报修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同时满足可将损坏物资交至行政部联系维修,其中属个人物资由个人提出报修申请,部门物资由该部门负责人申请。

  一、价值为50元以上的低值损耗品或固定资产;

  二、物资在正常工作当中由于自然磨损等原因造成非人为损坏。

  第十六条行政物资报修流程

  一、损坏物资为电脑、传真机等电子产品,由物资使用人先行联系信息部技术人员进行初期检查、维修、调试;

  二、经信息部调试确定为发生严重损坏的电子类行政物资、非电子类行政物资,由物资使用者向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并填写《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按照物资采购相应审批标准由相关负责人审核、审定;

  三、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凭审定通过的《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联系维修单位维修,并将申请单存档;

  四、修理完毕后由管理员归还使用人员,并做维修记录,物资使用者在记录单上签字;

  五、维修时如需更换零部件需报修人员按照物资采购流程和物资领用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行政物资报修要求

  一、由于使用不当等个人原因造成物资损坏的,也可报行政部维修,但产生费用须个人承担;

  二、把个人办公物资借给他人而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借出者个人承担;

  三、行政部作维修记录时必须将《行政物资报修申请单》附在维修簿上存档,以便公司日后的物资清查管理。

  第五章行政物资报废

  第十八条行政物资报废条件

  以下两种条件同时满足可办理行政物资报废:

  一、被划分为公司固定资产的行政物资;

  二、使用期满并丧失使用效能或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损坏且无法修理或无维修价值。

  第十九条行政物资报废流程

  一、物资损坏部门负责人向行政部提出物资报废要求;

  二、由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填写《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详细填写物资分类号,编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等资料;

  三、物资管理员将申请表交至行政部负责人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报废初审意见,有再利用价值的交还报修人员,无再利用价值的交由分管行政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双审核,董事长审定并作报废处理;

  四、行政部物资管理人员根据《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所列名目,向部门收回报废物资;

  五、行政部物资管理员凭《行政物资报废申请单》到财务处销账,做到帐、物同时注销。

  第二十条行政物资报废要求

  一、为保证物资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和账实相符,除因无法妥善存放的物资专项报废外,物资报废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二、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由相关领导、专业人员、行政部部长、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会同鉴定,按照物资报废流程严格执行;

  三、因个人或部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的物资报废,应由个人或部门负责人写出详细报告并根据损失程度承担经济赔偿;

  四、报废物资一经批准报废,必须将实物交回行政部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凡有修旧利废价值的,应充分实现其再利用价值,进行物资维修工作,不得随意做报废处理。

  第六章行政物资清查

  第二十一条行政物资清查条件

  公司应对价值100元以上的行政物资做定期清查核算。

  第二十二条行政物资清查流程

  一、在行政物资清查工作开始之前,由行政部负责人布置清查工作,确定清查范围、时间和应达到的要求;

  二、行政部相关人员从台帐上将所有符合清查条件的行政物资与实际物资进行核对,并跟据《行政物资领用申请单》、《行政物资入库明细单》和《行政物资出库明细单》做具体校对,同时物资管理人员应停止行政物资的收发活动,将物资分类摆放有序,严禁实物流动;

  三、物资清查中发现帐实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以书面形式给出相应处理意见(如盘亏的从账面销除,盘盈的估价入账等),并按照价格根据物资采购报批标准上报相关负责人审核、审定;

  四、由审定人确定差异处理决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置决定。

  第二十三条行政物资清查要求

  一、行政部负责人每月月末进行行政物资清查,每年年末会同物资使用部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年度盘点,并将工作记录装订成册保管存档;

  二、清查过程中要分配专人负责清点、专人负责记录、专人负责监督。清查过程中,除了要保证清点数量准确外,还要关注各类行政物资的价值有无减损、有无超储积压、浪费等现象;

  三、清查过程中如有固定资产需作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四、清查中若遇固定资产缺失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用书面的形式向相关领导汇报,如因台帐管理人员等由于疏忽等自身原因造成公司固定资产帐实严重不符,须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行政物资管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责任落实到岗位,失责将按相关制度惩处。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及解释归属行政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签发之日起生效,若与此前相关文件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13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本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14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采购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为行政财务部,具体负责制订采购计划、工作流程、综合各部门需求,本着节约效益的’原则,办理采购事项。

  第三条 采购原则:货比三家,定点为主,勤俭节约。

  第四条 公司行政采购统一由行政财务部办理,包括:例行采购(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耗材)和零星采购(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印刷品、装修时所需设备及材料等)。

  第五条 例行采购

  属于例行采购的物品应核定最低库存量。达到最低库存量时,财务部通知定点供应商送货,如复印纸等。

  第六条 零星采购

  零星采购需履行申购手续,即:

  一、申请——由需求者向行政财务部提出采购要求,行政财务部门汇总后每月一日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申请,按要求填写清楚。

  二、审核——由总工审核,主要审核:是否有必要,是否有库存、是否可调拨、是否有替代品。

  三、报批——由所长批准。

  四、采购——由行政财务部根据批准后的采购申请进行。一般均应进行询价、比价、看样。

  五、验收——由行政财务部和总工验收。

  六、登记、建档——验收合格后,由行政财务部进行登记入帐,通知使用部门(人)领用。资料员负责收妥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第七条 本制度由所长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行政财务部。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15

  一、实行统一采购物资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外购商品实行统一采购管理,具体范围包括:

  1、日常销售商品及订购商品。

  2、机器、设备、工具(含零配件、量具、检验仪器、模具等)。

  3、办公事务用品及文具用品、表单印制。

  二、采购部门

  1、向供货厂商询价,筛选供货单位,报经总经理审批确认。

  2、对经总经理审批确认的供货厂商,供应部门应与其协商,草拟采购合同,其中涉税事务处理,须先经部门审核确认,然后报经总理审批后确认。

  3、根据仓库和柜组报送的商品库存表,核实仓库存量,结合商品库存定额,编制商品请购单,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组织采购。

  4、采购物资运抵公司后,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流程规定,签发验收单,并核销采购计划。

  5、对现款采购的材料物资,付款时审核供货厂商的结算凭证、本厂的入库凭证,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报送有关部门及总经理审批付款。

  6、对赊购物资在本厂规定的挂帐结算日,审核供货厂商提交的入库单、退货凭证,根据采购合同规定条款,编制挂帐结算单,报送财务部门审核。

  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销售部门的工作职责

  1、根据销售订单编制销售计划并下发相关部门。

  2、根据产品销售趋势,拟订商品采购价格要求。

  (二)财务部门的工作职责

  1、设置供应商资料档案,做好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2、认真审核物资采购及销售的货款结算、物资出入库手续制度的执行结果,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货款结算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纠正,避免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

  4、设置有关明细账簿,及时办理记账手续,做到账目清楚。

  5、做好与仓库、采购、销售部门的账账、账实的核对工作。

  (三)仓储部门的工作职责

  1、凡购进的各种商品,必须及时按入库单验收点数,并填写实收数,及时登记保管账。

  2、对赊购采购的物资,在挂帐结算签证时,认真审核退货资料,避免给本厂造成经济损失。

  (四)其他部门的工作职责

  其他部门因、经营、管理需要,需采购相关物资时,必须编制请购单,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必要时董事会审批后,交供应部门办理采购事务。

  四、采购作业操作规程

  (一)基本规定

  1、本公司的采购业务统一由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或人员不得自行采购。

  2、采购部门应根据仓库存货情况和销售部门下达的销售订单计划,结合库存物资的数量,报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执行。

  3、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包括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运费承担、结算方式及经济处罚等项条款。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4、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采购部门对照核对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交有仓库或柜组开具验收单。

  5、除现款购入的物资外,所有以赊销方式购入的物资均必须由送货厂商代表签字确认,以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

  6、赊销方式购入物资的合同约定付款日,供应部门根据财务部门规定的结算要求,通知供货方及时开具专用发票。

  7、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应部门填开“采购付款申请单”,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付款。

  8、财务部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付款申请单、验收单、发票或收款收据等有关单证,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审核手续。

  9、出纳员须在接到经总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后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必须认真审核是否具备签章齐全的条件,对签章不起的付款凭证不得办理付款手续。若因付款时间较急,出纳员可以先以电话请示的方式报经总经理同意后办理付款手续,但必须在总经理回到公司后补办审批手续。

  10、采购物资除经总经理批准直接交付使用部门使用及管理外,其他物料、工具等必须先经过仓库验收后由领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

  五、经济责任处罚

  1、仓库和柜组必须按时将存货变动情况上报采购部,对贪图省事、乱报采购计划,造成本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浪费的,依照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标准对有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2、采购部门在确保品质的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库存成本等因素,制定大宗物品的`采购方案,落实供货单位。并对采购物品的品质、货款结算安全负责。若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负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特别是结算过程中产生的应收款项,有关采购人员负有无条件的清收责任。

  3、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审核监督责任,对审核把关工作不严、不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有关事情真相,并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和处分。

  4、仓库部门外购物品办理验数入库手续,并对入库采购物品的数量负责。若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直接报告总经理),同时妥善保管该批采购物品等待处理。对仓库保管员工作马虎,未按本规定操作,造成入库数量短缺的应负经济赔偿责任。

  采购控制管理制度 16

  1、目的

  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物资质优价廉,满足工程设计和施工需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自建工程项目材料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3、工作职责

  3.1 各项目部材料部门是该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项目部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4、物资管理要求

  4.1 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质量准确采购各工序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流程》的有关规定。

  4.2 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4.2.1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木方、九夹板;

  4.2.2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空心砖、防水材料、管材、施工用电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4.2.3 辅助物资:其他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等。

  4.3 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4.3.1 工程项目各工序需统一使用材料清单。

  4.3.2 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班组)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项目部组织采购。

  4.3.3 项目材料部门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4.3.4 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项目经理和项目第一责任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批准,施工项目材料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3.5 物资采购后要准确、及时验收,做到合理保管,妥善看护,减少保管损耗,使物资安全存放。

  5、材料采购合同

  5.1 材料采购的供方一般应在单位颁发的合格、优质分承包方名单中确定,并由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2 各种材料采购合同,由项目部负责签订,合同成本部检查监督。

  5.3 材料采购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尽量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

  5.4 对违反合同,不能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的供应商,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合同成本部,由项目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除名。如该供应商从名册中除名,此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使用。

  6、材料的验证

  6.1 根据采购合同和生产要求,必要时项目部应组织材料员不定期的`到供应商(直接供方)货源处进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要求,确保供方按质、按量、按时供货,这种验证也可在采购邀标文件中约定。

  6.2 如工程合同中规定(项目部)需对供货商(供方)物资进行验证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门的现场验证。

  6.3 材料进货验证的分级管理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进货验证由项目部负责,质量员和材料员验证,其它材料的进货验证,应由项目部委派的仓库保管员验证、负责。

  6.4 材料进货验证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根据供货商提供的有关规格、数量、质量等证明文件,清点查验进库(工地)材料,材料验证人员填写“物资验收记录”。

  6.5 需作现场复试检验的材料,由项目部及时送试验室。根据复检检验报告作好有关标识工作。(复检合格产品为绿色标牌,不合格产品为红牌,待检产品为黄牌)。

  6.6 在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按规定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严禁使用于工程中,做及时清退出场,做好退货处理工作。

  7、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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