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十条》电影片尾曲的抚慰下,我逐渐平静,泪水逐渐收敛,内心却更加坚定:法,绝不向不法让步!
看电影的过程中,欢笑、憋屈、气愤、感动……各种情绪五味杂陈。既被韩明韩检察官一家的对话逗乐,又对韩明的儿子韩雨辰因为制止校园霸凌,面临治安立案的风险感到憋屈;既被吕玲玲吕检察官“为弱者鸣冤,为苍生请命”的精神所折服,又对郝秀萍一家的悲惨遭遇感到可怜而气愤;既对公交车司机见义勇为救下女孩却因意外伤人服刑感到疑惑和不满,又因吕检察官意外离职前唤醒韩检察官的那番话而感动……
“做好事却要被惩罚,见义勇为,有错吗?在遇到他人正在被伤害的时候,难道我要置之不理吗?”这个问题如猛兽般,不断冲击我的脑海。随着电影情节的推进,我心中的答案逐渐清晰,沉睡在我心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慢慢苏醒。
台词一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电影中,聋哑人郝秀萍经历了多次不法侵害,她的丈夫在保护家人、保护自己的危急情况下意外捅死了不法侵害人,他便因此面临“服刑”。为什么受害者要服刑,而真正的不法侵害人却可以无休止地闹?不解的同时,疑惑油然而生。检察官吕玲玲竭尽全力维护正义的一方,而其他人却坚持判定郝秀萍丈夫行径属于“故意伤害”。面对不法侵害人的威胁,面对检察官的判定,无法言语的郝秀萍无能为力,深感绝望,只能用手语撕心裂肺地说“我死了我男人才能活”。她的纵身一跃让所有人心疼的同时,陷入了沉思……事后,吕检察官哽咽地说:“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
正当防卫却被判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也许曾发生过!但我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出台,就是在默默支持见义勇为,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壮大人们对法律的底气吧。而这部影片,不就是在唤醒这一沉睡的法条吗?不就是在传播公平与正义,传播正能量,传递法律的温暖吗?不就是在复杂的环境中飘过一股清流吗?
台词二: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
吕玲玲意外离职前,对韩明韩检察官说“郝秀萍丈夫的案子还得继续”,而韩检察官却摆出了一系列“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案例,面对韩明的麻木,吕玲玲心中依然燃烧着一团维护公平正义的火苗。当韩明听到郝秀萍跳楼是因为她对法治的绝望时,低下了头,无言以对。“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不能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吕玲玲坚定地对韩明说出多年前韩明说过的话。吕检察官尽管是因为郝秀萍丈夫的案子而意外离职,她也从不曾对自己维护正义时的决绝而感到后悔。为了给郝秀萍一家一个交代,她义无反顾。
法律是什么?对于老百姓来说,很简单,就是公不公平、正不正义,就是最朴素的期待与追求!法律,是天理,是国法,是人情;法律,是让坏人犯罪的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出手的代价更大!“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电影高潮的来袭,使我情不自禁以泪洗面。“做好事,见义勇为,没错!面对他人被伤害,不能置之不理!”观影期间充斥脑海的问题在听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那一刻,心中的答案更加坚定。“见义勇为会被保护,做坏事必受惩罚。”我知道,那一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必将从此深入每个人的内心。
台词三: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最打动我的,是电影尾声在就郝秀萍丈夫保护自己、保护家人却意外捅死不法侵害人行为的处理方式听证会上的那段台词。“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共四百五十二条法条,五万六千六百八十一个字,从头到尾写的就是四个字:公平正义。”“如果我们不能让一个母亲重燃希望,我们有什么资格穿上这身衣服?”韩明高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道出老百姓对法律的追求,用激昂的语气力争公平正义、维护见义勇为,当他坚定地说出“无罪”二字的那一瞬间,我松了一口气。
走出影院,天空湛蓝,日光温暖,一个声音一直在我的内心回荡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总有那么一群人,面对不公不义从不屈服,尽管是微薄之力,尽管做了之后将付出代价,也坚决维护公平正义。我也将落实行动,努力实现自己的律师梦,尽自己的微薄之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努力彰显法律的温暖。
我不相信没有天理的国法,我也不相信没有人情的天理。我们走过遗憾,尝过冷暖,在聚散离合、悲欢之中看到一群善良正直、勇敢诚实的人正在往前奔跑,听到法律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的声音,感受到公平正义流淌在整个社会,辗转停驻于每个人心间!不要迷茫,不要疑惑,不要犹豫,我们坚信:法,绝不向不法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