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在行政执法的应用篇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与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结合起来、与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县重大任务,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为全县高质量赶超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三个讲清楚”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实施的深刻意义,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以加强审核备案工作为重点,完善民法典关联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及时纠正与民法典相抵触的制度文件。
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县乡政府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加强民事司法工作。司法机关秉持公正司法理念,加强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提高民事案件审理和监督水平效率。
三、重点工作
(一)扎实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牵头,有关部门分别抓好落实)
1、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将民法典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政府领导年度集体学法学习计划,每年至少组织1次专题集体学习;要将民法典作为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列为党校培训重要内容。
2、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县司法局要会同县直机关工委,组织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民法典知识,组织民法典专题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3、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将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宣传工作和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牵头抓好学习宣传工作落实。要在全县开展以“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为主题的民法典专题宣传月活动,讲准讲透讲活民法典精神,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不断完善民法典配套制度建设(县人大办公室、司法局牵头,有关部门分别抓好落实)
4、加强民法典关联、配套制度建设。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我县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着力清理不利于规范民事主体行为、不利于保障民事主体权益、不利于构建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有关制度措施,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5、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用,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法典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县全面有效实施。
6、认真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民法典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
(三)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牵头,有关部门分别抓好落实)
7、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8、民政部门要依法推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收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制度等完善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要依法处理;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推动生态环境侵权修复等制度落实;县仲裁委要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民商事仲裁活动,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9、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务实解决民事纠纷,提高运用民法典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四)加强民法典司法活动(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司法协调小组牵头,有关部门分别抓好落实)
10、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通过民事案件审理和监督,依法及时定分止争,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要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1、审判机关要依法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上解决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纾解企业困难。
12、检察机关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13、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对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14、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
15、政法部门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依据民法典开展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要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全过程,将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内容,把遵守民法典、执行民法典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督察考核内容。
(二)务求工作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时限,并于7月20日前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