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居环境方案篇1
一、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工作,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级各部门(站所)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
镇党委、政府通过召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题研讨会,印发了《小湾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小湾镇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及17个子方案》、《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两违”建筑专项整治方案》、《关于成立小湾镇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执法队伍的通知》、《小湾镇提升人居环境“六增”实施方案》《小湾镇“茶王森林公园”一期建设实施方案》《小湾镇路长街长园长湖长山长“五长制”实施方案》《小湾镇河长制工作方案》《小湾镇公路沿线综合整治方案》等等文件,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计划,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氛围
在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小湾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小湾实际,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通过镇村组联动,聚全民之力,采取一项活动“促”、三个结合“推”、五个机制“引”的“提升城乡人居环境135模式”,扎实推进“四治三改一拆六增”和“七改三清”行动,得到了县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在全县印发学习。同时结合小湾实际,编制了印发《狠抓七改三清提升人居环境之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小湾提升人居环境七字歌》等1000余份宣传单,制作宣传横幅20条,永久性标语20条,大型中型宣传栏1块,小型标识牌若干。全镇上下比学赶超的氛围初步形成,环境建设对群众素质的正向激励效果明显。
三、全面统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七改三清”工作情况
我镇以锦秀茶王自然村作为“七改三清”示范点,由示范点带动全镇铺开“七改三清”工作。
1.改造农村道路。加快推进村组公路建设,逐步实施全镇124条181公里村组公路硬化工程,争取新建3条53公里村组连接路面。争取提质改造7条48.2公里的沙石路面,争取祥临铁路隧道口站点与全镇公路网互联互通,服务好澜沧江沿江公路建设。目前为止全镇建成通畅工程硬板路134公里。村组公路开挖183条258公里。进村入户水泥路面45公里,产业通道80公里,全镇主干道公路硬化达100%。
2.改造农村民房。围绕乡镇规划建设管理三年行动工作,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为919户,截至目前全镇已经全部启动。
3.改造农村饮水。截至目前,已完成梅竹、三水、华峰、春光、小湾5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饮水工程建设,投资138万元;完成3个贫困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解决了2500人的人饮困难问题,投资90万元。为满足目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供水需求,我镇计划对自来水厂进行扩建,目前,正准备进行项目的踏勘、测量、设计等工作,并将在近期引进一家有资质的机构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撰工作。
4.改造农村用电。截至目前,我镇11个村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已基本完成,争取启动漩涡塘电站项目建设,加快开发光伏发电、风能发电等能源项目,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5.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合理分离”的要求,改进畜禽饲养方式。今年我镇改造旧圈舍40多户,新建危房改造户全部实现人畜分离。
6.改造农村厕所。逐步取消普通旱厕,建设卫生厕所,全镇范围内水冲式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0%以上,新建房农户水冲式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100%。
7.改造农村炉灶。加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推进“以电代柴”、“以气代柴”。
8.清洁水源。我镇累计建成人饮工程20件;完成农田水利冬春修工程40多件,治理水土流失4平方公里,完成库塘蓄水2000多万立方米,改善灌溉面积6000亩。
9.清洁田园。我镇以清除田间地头农业生产废弃物为重点,对农业生产全过程进行清洁化控制,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膜综合利用、粪污无害化处理、不可降解农地膜等安全回收处置。
10.清洁家园。我镇大力宣传,组织群众开展清洁家园工作,在清洁家园的同时,实行群众“门前五包”责任制,涌现出了一批以三水村干海自然村为代表的“清洁家园、美丽家园”自然村。我镇12个行政村都建立了保洁机制,组建环保志愿服务队伍12支。
(二)四治三改工作情况
1.治污。依法取缔集镇区过境河流非法采沙、采石、取土、矿采选活动,清理河岸垃圾,清除河道障碍物,严禁直排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倾倒废弃物,恢复生态环境,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到各村宣传达6次,整治乱排乱放现象共20次。
2.治脏。12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环卫保洁机制,分别自发组织辖区内街道卫生整治36次,使我镇集镇建成区垃圾收集容器等环卫设施安装率达100%,完好率达100%,垃圾综合处理率达60%以上;村庄建成垃圾池配置率达60%以上,垃圾综合处理率达50%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0%以上。
3.治乱。以“万里公路绿化长廊建设”和“通畅工程”为抓手,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美观、舒适。深入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治理公路两侧乱堆、乱倒、乱摆行为,加强管养保洁。我镇在工程建设领域严格执行清洁施工“六个百分百和六不准”要求,加大对施工单位监管和日常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排污和垃圾清运,重点工程建设区采取封闭施工,切实治理工程车辆带泥上路、拉土拉沙车辆未加盖篷布、不按规范地点堆放建筑垃圾和弃土等问题,做到境内清洁施工。集中整治新镇农贸市场、三水平掌街街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摊点乱摆、违法违规广告、消防安全隐患等,保持市场整洁有序。2018年来,共治理违章占道经营行为20次,治理线网乱接行为15次,治理粪土乱堆行为50次,治理垃圾乱倒行为30次,治理棚舍乱搭行为15次,治理农具乱摆行为30次,污水乱排行为20次,治理畜禽乱跑行为35次。其中3月份,我镇用时15天,对镇内大干线、桂花线近50 公里路域周边进行综合整治。清理路肩常年堆放的垃圾和弃土5000多立方米,清理侧沟20多公里,清理公路沿线小广告300余处,平整路肩3.1万平方米。
4.治堵。我镇制定印发了《小湾镇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整治实施方案》,着力整治我镇道路交通拥堵,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等无证照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加强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科学制定车位配建标准,盘活单位、小区、道路、公共区域等可利用的停车资源。
(三)两违拆除情况
我镇“两违”拆除工作主要对集镇、村庄规划区内县乡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风景名胜区、及景点周边区域内的违法违规建筑进行整治,我镇共调查出16处违法违规建筑。计划于2016年至2020年全面整改完成。其中2016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92万平方米;2017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85万平方米,拆除建成区0.003万平方米;2018年计划拆除镇域规划区0.018万平方米;2019年计划拆除镇域建成区计划拆除0.022万平方米;2020年计划拆除镇域建成区0.019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共拆除“两违”建筑 11处 0.1019 万平方米,完成总量的63.3%。
(四)增花增绿情况
1.增花。根据《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组织实施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建设的通知》(凤人居组办发〔2018〕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镇“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小湾镇鲜花盛开的村庄(街道)规划方案》。结合我镇植被资源丰富、花卉植物种类繁多的优越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对主干道进行特色化改造,充分发挥花卉植物的特点,以三角梅为主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和街道”。
投资10万元,在锦秀村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道路两侧裸露的边坡上铺设草坪330平方米,播撒草籽110平方米,沿路种植樱花15株,三角梅20株,野花组合210平方米,新建围栏90米,移栽黄冠菊、月季花、美人蕉等240平方米,新增木栏杆50米。工程计划总投资10万元。投资22万元,华峰村周围种植草坪475平方米,野花组合2300平方米,新建围栏155米,种植樱花55株,种植三角梅127株,红枫60株,花班65株,种植爬山虎85株。
投资13.5万元,在三水村打造“鲜花盛开的村庄”,在建筑周围和路边铺设草坪180平方米,播撒草籽410平方米,沿路种植樱花175株,三角梅180株,野花组合160平方米,新建围栏25米。
投资40万元打造“鲜花盛开的街道”,在小湾加油站至镇区路段从加油站岔口上来,道路两侧主要以蓝花楹、三角梅、黄金叶为主题,打造整体性和视觉层次感。在岔口上左侧:种植三角梅36株,桂花17株,槟榔树4株,樱花6株,黄金叶86株,黄金榕球13株,香蕉5株,播撒草籽3327平方米,新建绿色铁丝围栏479米,以达到入口形象引导。
在岔口上右侧:种植35株,黄金叶42株,灯台树6株,樱花5株,黄金榕球2株,白塔树1株,桂花8株,蓝花楹42株,播撒草籽1664平方米,新建绿色铁丝围栏291米。
信用社上方至回头弯:砖砌花台94米,种植土回填224立方米,播撒草籽558平方米,种植三角梅14株,黄金叶20株,蓝花楹2株,桂花3株,冬青树球26株,红花油茶4株。
(五)“一水两污”、建制村公厕及自然村垃圾池建设情况
根据《凤庆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领导小组办室关于加速推进乡镇“一水两污”公厕及村庄垃圾治理建设近期工作的通知》(凤人居组办发〔2017〕26号)文件安排部署,凤庆县小湾镇“一水两污”公厕及村庄垃圾治理建设内容及规模:集镇污水管网1km,污水处理设施1台,集镇垃圾中转站场平1个,新建集镇公厕2座,建制村公厕7座(其中新建4座,改造3座),自然村垃圾池24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94万元,现已完成134万元,占计划任务的69%,其中:集镇污水管网项目已完成900米,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安装。集镇垃圾中转站场平工程已完工。集镇公厕项目2座、建制村公厕7座已完工,自然村垃圾池项目24个已完工。
(六)自然村垃圾池、污水、公厕“三个一百”项目建设情况
我镇“三个一百”项目中的8个自然村公厕项目全部已完成建设;14个自然村垃圾池已全部完工;污水处理设施中,小湾村江边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蕨菜村蕨菜自然村、阿莫山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入招标阶段。
四、下步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为行动指南,继续狠抓提升人居环境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的同时,不断完善提升我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
小湾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居环境方案篇2
今年以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把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作为主攻方向,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大幅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凝聚全员参与的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建立县级领导班子包乡镇、镇级领导班子包村居推进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市级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农村道路、水体治理、绿化规划、美丽庭院等6条工作线,明确责任分工,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抽调37名业务骨干组成推进办公室,集中办公,牵头协调,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各县市区也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构,为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严抓考核问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和乡村振兴工作实绩考核,实行“周调度、旬警示、月考评、季通报、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制度,每月对县市区、乡镇(街道)进行1次通报排名;每季度组织一次现场观摩评议,县市区现场互评,揭短亮丑,评议结束当场统计互评成绩并排出名次,纳入当月全市考核分值,激励各县市区比学赶超,加强整改,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组建6个帮扶指导组每周5天下沉镇村一线,进行暗访检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抓好整改。对整改进展缓慢的,下发问责预警函,对问题仍不整改的,进行约谈问责,县市区委副书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济宁电视台公开表态。累计下发整改通知162份,重点督办函9份,向7个县市区17个乡镇(街道)发出了问责预警函。对12个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工作相对落后的3个县市区委副书记在济宁市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作表态发言,在全市引起较大反响,起到了明显的警示作用,有力地推动了面上的工作。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在济宁日报社、济宁电视台分别开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大喇叭循环广播、发放“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了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在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在济宁电视台开设了《今日聚焦》栏目,加大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各地迅速整改。济宁日报刊发专栏稿件123篇,《济宁新闻联播》刊播专栏稿件91条,其中通报曝光45条。市推进办收集正反方面典型,编发《工作简报》和呈阅件58期,有6篇经验做法纳入省推进办典型工作案例。同时,创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人大代表公开接待日”活动,组织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开展“人大代表助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开接待日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190条,并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指导、通知整改等形式督促县市区抓好整改,增强了群众关心、支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热情。
二、聚焦重点难点,持续精准发力,高标准完成三年行动任务目标
一是全面改善提升村容村貌。坚持“一月一主题、一月一攻坚战”,组织实施“清洁村庄”创建活动,先后开展治理农村“四大堆”、“五清一规范一消杀”、十大突出问题整治清零等专项行动,扎实实施“绿满乡村”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每月对排名后50名的乡镇(街道)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拉网式、全覆盖暗访检查,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彻底整改。三年来,全市成功创建省级卫生村1666个、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34.82%。按照“居室美、庭院美、厨厕美、绿化美、家风美”的创建标准,建成“美丽庭院”示范户14.62万户、建成率达到20.26%,经验做法入选全国“美丽家园”建设工作典型案例。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发展。2018-2019年完成创建130个省级、27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6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区。2020年,完成43个省级、157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成功创建省级森林乡镇17个,部级森林村居30个,省级森林村居120个,超额完成了2020年省定任务目标。其中邹城市上九山古村落和梁山县贾堌堆美丽乡村建设片区先后申请了4A级旅游景区。5个村庄规划入选2019年山东省村庄规划典型案例。今年3月份,我市曲阜市荣获“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称号。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统一监管、统一绩效考核“六统一”的思路,实行市场化运作,市、县两级财政出资4.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撬动社会资金18.45亿元用于项目建设,对全市2984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底前全部竣工,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比例超过50%。新建、修缮沟渠1747.97公里,铺设污水管网560.77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7万立方米/天。为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修订了河长制工作要点,出台济宁市第5、6号总河长令,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重要内容。
三是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一年提标扩面、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全面提升”的目标,近三年累计完成村级公路网化工程533公里、路网提档升级工程1710公里、自然村庄通达工程843公里、养护大中修工程3716公里、危桥改造56座,基本实现了通户道路硬化全覆盖。
四是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市、县两级累计投入资金3.6亿元,改造农户厕所127.1万户、占全市应改常住农户的93.73%,全市300户以上的自然村有2228个,改建公厕2253座,占全省农村公厕改建任务的11.32%,超额完成任务。
五是抓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开展美丽生态牧场建设,推广除臭除味设施和生物降解技术,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3%。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以花生、大蒜、蔬菜等农田残膜回收为重点,引导群众自觉捡拾、交售、利用废旧地膜。加快构建以秸秆还田为主,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等利用形式为补充的多途径利用格局,建成运营2家秸秆生物质发电厂,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
三、注重示范引领,激发内生动力,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既立足当下抓、又着眼长久立,不断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发动群众方面,坚持以实现“人人彬彬有礼,户户和和美美,处处干干净净”的文明追求,激发干部群众持之以恒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在曲阜、泗水、金乡等县市区探索“乡风文明引领”、“环境积分超市”、“小手拉大手”等创新激励模式,激发群众参与意识和爱护环境的主动性积极性。其中,曲阜市武家村入选首批全国乡风文明建设村级优秀典型案例。在厕所后续管护方面,注重加强农村改厕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建设和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定了《济宁市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实施方案》。以实现有机构、有制度、有场所、有牌子、有车辆、有电话、有经费、有配件、有记录、有利用的“十有标准”为基础,在各县市区已全部建成县区级农村改厕智能管护系统,实现了厕所规范管护升级全覆盖。建成375个农村改厕服务站,配置抽粪车1201辆、占全省的17.42%,配备抽粪队伍1450人、占全省的15.07%,建成粪液中转站或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161个。省住建厅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在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方面,成立了济宁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联动机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市对县考核,加大奖惩补贴力度。2018年以来,市、县财政共计投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奖补资金8.5亿元,农村人口每人每月补助2元,建立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住建部信息系统中上报的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完成并销号。全市城市环卫保洁范围以外的144个乡镇(街道)、6200余个村庄(社区)均已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范围,覆盖率为100%。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在汶上、邹城、嘉祥等县市区积极探索镇街主导、群众参与、市场运作、督导考核和绩效竞争相结合的城乡环卫管护机制。组织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邹城市荣获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和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案例。在“四好农村路”管理方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主抓、乡镇联动、市场推进”、“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积极探索与城乡环卫一体化相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实现了“四好农村路”管理养护全覆盖。邹城市打造“美丽儒风农村路”农村公路品牌,成功入选省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
我们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存在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标准质量有待提高、后续管护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垃圾分类治理、村庄庭院保洁、残垣断壁清理、黑臭水体治理等法规规章,明确界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基本标准、责任分工和村民义务,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级管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集中力量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依据不同整治内容,将全市村庄分为人居环境示范村、达标村、整治村三种类型;涉农乡镇(街道)结合镇驻地环境情况和所辖村庄分类情况分为人居环境示范镇、达标镇、整治镇三种类型;县市区按照所辖涉农乡镇(街道)分类情况分为人居环境示范县、达标县、整治县,同时建立起相关的考核体系一地一策,分类推进。
三是强化资金要素保障。健全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
四是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管理,规范村民行为习惯,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生活习惯,形成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
乡镇人居环境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丘区经济强县和文化旅游名城目标,坚持“科学规划、民生优先、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体系标准,突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城乡环境,不断提高全民素质,确保一年初见成效,两年重大变化,三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整治时间
全县用3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整治重点
1、县城规划区(包括河舒场镇和锦屏场镇)。
2、中心场镇(5个)
3、国、省、县道公路经过场镇(11个)。
4、其他乡镇(3个)。
5、新农村建设各试点村。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通过3年的努力,切实改变当前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现状,引导城乡居民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步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实现县、乡镇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舒适、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位提升、市容街景美观、居民素质提高。到年把县城建成全国卫生城市;县城区机关单位、所有乡镇场镇全部达到市级文明卫生单位(场镇)标准;全县40%以上的乡镇、30%以上的村建成文明镇(村)、卫生镇(村)、生态园林镇(村)、平安和谐镇(村)和全面小康镇(村)。
(二)工作步骤
1、整治展开阶段
(1)目标。
重点实施清洁行动工程,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地面净化、墙体净化、空间净化,消除卫生死角,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文明卫生常识。
(2)具体工作
①搞好清扫保洁工作。一是县城区主干道、主要街(路)实行全天候保洁,坚持道路洒水降尘、清扫车吸尘,做到路面无垃圾、无积沙、无积水、无淤泥、无污迹;次要街道、小街小巷由专门队伍清扫保洁,确保街面清洁卫生;各乡(镇)建立专业清扫保洁队伍,并每天定时清扫街道2次。村庄主要对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重点整治环境卫生,保持村庄整洁。二是逐步提高街道清扫机械化作业率。2009年底前,县城区机械化作业率达到40%以上。三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彻底消除城乡结合部、社区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及单位的卫生死角。四是保持国、省、县、乡、村道通畅和路面、路肩整洁,及时修剪路肩、边坡、绿化带草木,消除杂物。五是加强县城区及各乡(镇)主要出入口清扫保洁力度,确保路面整洁。
②认真落实“门前五包”。一是城管、环卫、爱卫等部门和街道社区要认真组织并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门前五包”义务。二是加强社区(小区)物业管理,无物业管理的社区要在2009年6月底前组建清扫保洁队伍,并做好社区卫生保洁工作。三是城镇及村庄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做到垃圾无堆积、无积存。
③加强建筑工地管理。采取限时施工和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取缔现场搅拌混凝土等措施,治理施工现场噪音扰民、扬尘污染等问题。采取运输建筑材料与渣土的车辆加盖密闭等措施,解决建筑弃土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问题。
④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二是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城乡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2、整治深化阶段
(1)目标。
在上一阶段的基础上重点搞好城乡美化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突出容貌整治重点,全县城乡基本达到《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加强城市管理,抓好市场建设,加大城乡道路保养整治和小街小巷的改造力度。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素质,形成城乡环境优美、生态良好,风貌协调、庭院美化、村容整洁、民风文明的新气象。
(2)具体工作
①城乡容貌治理。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国、省道公路沿线、成达铁路沿线及重要节点治理实现全面覆盖,重点对道路沿线建筑物进行风貌整治,充分体现地方特色风格。
②规范城乡街巷摊点摆设,杜绝乱摆乱卖、占道经营等现象。坚持便民与利民的原则,加快集贸市场建设,合理设置市场,加强综合管理,引摊进场,还路于民。
③规范城乡街道和住宅区车辆停放,解决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阻碍交通的问题。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各繁华地段建筑和住宅区的原有停车场必须按设计功能使用,积极推进立体停车场的开发与利用。
④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牌匾、霓虹灯、城区道路公共设施和经营性设施的设置。按照《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解决广告乱贴(画)和公共设施、经营性设施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⑤规范建(构)筑物、建筑工地和人行道上公共设施的管理。统一规范设置建筑施工围墙、临街围墙及各类临街墙面、橱窗、卷闸门;解决违法乱搭乱建,保持建(构)筑物外观整洁。
⑥规范城市(乡镇)道路、小街小巷和污水管网的建设、维护和保养。将城市(乡镇)道路、小街小巷、污水管网(不含社区、小区)的治理纳入政府工作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⑦实施村庄庭院美化工程。一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统一搞好单体民居的规划设计和村落的规划设计,形成特色和风格。二是按照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突出抓好小型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三是开展农户建筑风貌特色美化,并进行农房配套的“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
⑧加强公民素质教育。一是认真开展提高公民素质教育活动。在城乡居民中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二是广泛开展“卫生家庭”、“卫生单位”、“卫生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取得实效。三是开展舆论监督,对违背卫生文明和公民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陋现象进行批评和引导,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3、巩固提高阶段
(1)目标。
在总结前两阶段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配套设施的完善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城乡容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市品质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2)具体工作
①认真完善各项配套工程和工作制度。一是结合整治工作实际,对照整治标准及目标任务进行完善补充,查漏补缺,力争全面完善各项配套工程,巩固整治成果。二是切实解决好垃圾和污水的问题,按照“超前谋划,最大限度解决问题”的原则,加快城乡污水与垃圾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设施不足、运行不畅等问题。三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四是依法制订村规民约,全面提高公民素质。
②开展典型教育活动。总结、推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县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组织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时限要求。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重要意义、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要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报道,抓好典型事例深入报道,全面展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宣传栏、简报、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注意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加强新经验、新举措的深度报道,通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参与、支持、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机制。坚持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奖励与惩戒、效能建设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制定并逐步完善城乡容貌标准和公用设施精细化管养标准,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坚持领导巡查督查制度,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体系,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顺利实施。对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的单位将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各乡镇要按照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四)落实工作责任。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逐级明确目标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领导定点联系指导、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公布考核结果,真正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作为考核各乡镇及县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加大财政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要求,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投入。重点支持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设施,切实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县财政每年按中心镇3万元、建制镇2万元、乡1万元的标准预算场镇保洁费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六)强化督导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定期开展对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督查指导;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地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跟踪,及时指导、督查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评分制。考核结果报告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地、各部门年终目标奖惩挂钩,从而强力推进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快速、有效、扎实开展。
乡镇人居环境方案篇4
根据省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核评估方案,巩固2012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成果,全面推进我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我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努力创造整洁、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根据《2013年隆回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考评方案》,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核对象
五个工作片、55个村(居)、镇属各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
(一)镇机关和村级卫生
主次街道卫生:无积存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无坑洼积水,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有适量的果皮箱或垃圾桶,无乱贴乱画现象。有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农贸市场管理:功能分区,无占道经营,无积存暴露垃圾,沟渠畅通,厕所卫生,畜禽销售相对集中。
小餐饮店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垃圾密闭收集,有三防设施。
交通秩序:车辆定点停放,交通要道无摆摊设点,行人遵守交通秩序。
小江河沿岸卫生:小江河无漂浮垃圾污物,沿岸无积存暴露垃圾。
镇机关生活垃圾:镇机关设有垃圾填埋场,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村组、农户卫生
村容环境卫生:道路平整无坑洼,路边田边无垃圾,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塘洼,垃圾入池集中收集,辖区范围内溪河、水库、水渠、沙坑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无占道堆物、晒谷、阻碍交通。有宣传标语和宣传栏。
农户卫生:房前屋后无垃圾,室外有垃圾桶(箱),无乱泼乱倒现象,杂物、柴草、生产用具摆放整齐,排水沟畅通无臭,家禽牲畜圈养,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
三、考核评估方法
(一)镇“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各村(居)、镇属部门单位、重点路段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行定期考评,年内不少于2次,采取暗访形式进行,对扣分点进行拍照编号记录。每次评选结果予以通报。
(二)镇将按县检查方法,对镇属各部门、55个村(居)、重点路段分半年、年终两次检查评比。半年检查对行动慢、效果差、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终将两次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结果及时公布。
(三)奖惩措施
对每次在全镇排名前三名的村(居)委员会、工作片、镇属各有关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并分别奖现金;对排名后三名不符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要求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考核分值3、2、1分。
四、工作要求
(一)为保证全镇环境卫生考核评比工作客观公正,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和考核程序进行检查,不受外界干扰,结论要实事求是。
乡镇人居环境方案篇5
根据《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关于做好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选址工作的意见》(渝国土房管函﹝2011﹞751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区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选址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选址工作,要在确保居住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城乡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科学选择安全区域进行房屋建设,切实维护采煤沉陷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煤矿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选址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原则。
(二)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谁致害、谁补偿”的原则,煤矿企业是采煤沉陷区治理的责任主体,承担其采煤破坏地质环境导致农村居民房屋损毁而需迁建的相关费用。
(三)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选址要开展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要避开已划定的煤炭开采影响区域,要选择不受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安全区域。
(四)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选址要在确保居住安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充分尊重迁建居民的意愿,全面考虑迁建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就近选择地势平坦、方便耕种、交通便捷的区域进行迁建。迁建选址原则上应限于与原址相同的村社,如果本村社没有符合迁建选址条件的区域,相关煤矿企业应适当增加补偿金额。
(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鼓励农民集中居住,提高宅基地使用效率,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切实改善迁建居民的居住条件。迁建选址应当切实保护耕地,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占用非农用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迁建后的宅基地面积不得突破规定的标准。迁建后原来的宅基地应当退出,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复垦。复垦和迁建后增加的耕地应形成地票,在市农村土地交易所公开交易,地票收益用于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采煤沉陷区内的房屋受损农户需另选址新建房屋的,应通过所在村社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选址申请,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共同组织开展迁建选址具体工作,相关煤矿企业应无条件予以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保障安全、方便生产生活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提出迁建选址初步方案,并在拟迁建的村社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拟迁建居民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同时选择2至3处地质安全的区域,作为迁建备选场址。经征求拟迁建居民意见后的迁建选址初步方案,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确认所选场址适宜建设后,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规划局和区国土房管局申请审核。所选场址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的工作费用由相关煤矿企业承担。
(二)区规划局和区国土房管局在受理采煤沉陷区居民迁建初步选址方案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共同组织煤矿企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及居民代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后,出具是否同意初步选址方案的书面意见。
(三)区国土房管局在同意选址方案后的30日内,应会同区煤管局将选址方案确定的迁建场址划定为煤炭资源禁采区,并分别报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煤监局进行备案。相关煤矿企业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四)迁建选址方案确定后,由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和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房屋迁建选址,事关群众切实利益,事关采煤沉陷区的长治久安,各镇人民政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要站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做好迁建选址工作,认真研究和解决好迁建选址问题,既要维护好采煤沉陷区群众的利益,又要确保煤矿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作用,认真开展解释和疏导工作,引导采煤沉陷区农村居民和煤矿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解决采煤引起房屋损害补偿纠纷,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三)区国土房管局主要负责煤矿可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的划定和用地审批工作。区规划局和区城乡建委按照职权分工,依据城乡规划对采煤沉陷区居民迁建工程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并对迁建选址进行监督和指导。区城乡建委负责迁建房屋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研究和推广适宜建设的住房结构和材料,增强房屋抗震、抗变形能力。区公安局负责办理迁建居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经信委分别负责道路、供水、供电和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四)煤矿企业要主动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迁建选址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