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1
为快速妥当处置市档案局(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有序引导网络舆论,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营造建设文化强市的良好网络舆论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县档案局(馆)被国内外网络媒体登载有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档案方面信息,或对本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的应对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市档案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辖区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三、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黄山市档案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档案局(馆)、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审定全市档案系统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有关科室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网络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局科教编研科,负责日常工作。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市局科教编研科: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县(区)档案局(馆):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本单位突发重大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本单位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局科教编研科,由市局科教编研科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职能科(股)室位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县(区)局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报送市局科教编研科,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工作保障
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网管技术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网络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网络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2
为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序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敏感网络舆情的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快速反应,妥善处置。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网下治本、网上治标,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要按照“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到事情应急与新闻应急同步部署、处置工作和对外发布同步研究、处置授权与发布授权同步安排。
2、分级响应,有序应对。根据网络舆情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大小,针对不同等级的奧情,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 采取不同应对措施,提高效率,注重效果。
三、组织体系
成立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加志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提出处置建议。
四、应对方案
(一)应对原则
1、黄金24小时法则。力争第一时间发布新闻,赢得话语权。信息要真实透明,报道要统一开放,沟通要亲民坦诚。
2、信息公开原则。新闻发言人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根据网民的质疑和提出的问题,有节奏地抛出系统化的专业信息,不断引导民众舆论。
3、主动沟通原则。突发事件中,要主动组织与积极策划新闻宣传活动,邀请第三方媒体(地方电视台、权威专业纸媒或网站等)及时发布信息,主动与民众沟通并适时进行权威讨论,通过释疑贏得公众信任。
(二)重要措施
1、启动新闻发言人机制。新闻发言人应选择熟悉媒体运作,具有丰富的公关宣传经验的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根据必要性,有计划分阶段地开展新闻发布会,或者联系媒体接受专题采访等方式主动回应。
2、培养和发挥意见领袖的舆论影响力。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挖掘,寻找懂业务、新闻素养高的专业媒体人士,作为领域内意见领袖。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由意见领袖在论坛、微博等舆论活跃地带设置话题,发布专业、权威、客观的评论性内容,引导负面情绪趋于平和与理性。
3、完善网络舆情信息员制度。各科室配备一名舆情信息员,实时监控舆论发展动向,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上报工作。
4、适时利用第三方成员应对舆论震荡。在网络平台设置议题后,可组织网络水军发布价值性评论、回帖,扭转“一边倒”的敌我情势。
(三)具体方法
1、迅速调查核实,及时上报,积极沟通。迅速组织调查,核查事实,及时上报县委党政办。同时,组织涉事各方加强内外部沟通。
2、适时跟贴回应。全面监控以“网易、搜狐、新浪、搜狐、凤凰网”为核心的商业门户网站和以天涯论坛为首的全国和地方综合性论坛,着重观察负面舆论的发展动向,发现舆论发酵的苗头,及时主动应对,由涉事主体迅速组织人员(意见领袖、网络信息员、网络水军),统一口径,以第三者身份更贴回应,放大正面声音,稀释负面影响。
3、快报事实,慎填原因,重报进展。快报事实,即在着重解决线下现实问题的同时,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和手机报等渠道,第一时间告知事实。慎报原因,即不仅要基于严格、全面和深入的调查,还要注重原因公布的`时间选择,过早易引发群众的不信任感,过晚会有“执行不力”之嫌。重报进展,即通过上述“两微一端”或第三方媒体介入,阶段性公布调查和解决实况,助推舆论平复。
4、对不实贴文,即刻上报,对相关网站迅速采取有效惜施进行管控,消除负面影响。同时,可邀请主流媒体采访,正面回应网民关切。
5、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报请公安机关衣法处置。
6、主动设置议题。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认真分析研判,紧扣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设置相关议题(着重选择事实澄清、主体问责、权威观点等话题范围),组织网络宣传,化解网上疑虑,有序引导网络舆论。
五、处置流程
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互动融合,灵活处置,有效化解舆情情危机。
(一)全面监测
采取人工和技术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重要人物、重大事件进行24小时检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舆情。
(二)研判预警
对发现的舆情,各涉事主体要迅速对舆情走势、风险级别进行评估,及时报告党政办、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网信部门。特别重大舆情务必1小时内上报,重大舆情务必2小时内上报,较大和一般舆情酌情适时上报。
(三)分级处置
1、一般网络舆情。指网民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维权网站等平台对某项政策或某类问题进行询问、提出质疑、表达诉求,仅有少量围观的舆情(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50篇/条),且未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介入报道,评论量也是零星分布,由涉事主体及时解决网民诉求,回应网民关切。
2、较大网络舆情。指涉及有损XX县形象的敏感信息在不同网站出现的(阅读量、跟帖量、舆情总量等均在100-500篇/条),评论量也有数十条,且负面声音有所上升,
发酵趋势明显的舆情。由涉事主体密切关注,及时调查核实,
及时跟帖回应,妥善处置。
3、重大网络舆情。指涉及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敏感信息迅速发酵,或有主流媒体(电视、报刊等)介入报道,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舆情。由派出所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奥情处置方案,组织网上网下同时实施,及时有效化解网上危机。
4、特别重大网络舆情。指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舆情(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等)。在党政办统一协调下,分级响应,及时有效处置。
(四)舆论引导
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和“攻防兼备、疏堵结合”的原则,主动设置议题,第一时间发布信息,认真回应质询议题,适时进行权威评论、积极开展民意互动,根据舆论形势、事件进展等情况,采取“新闻发布会”“背景说明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发布新闻公报、声明”“利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答记者问询”等形式,通过新闻发言人专业、快速、准确地引导网上舆论,减少和消除负面影响。
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减轻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发展的局面,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相关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预案。
一、工作原则
1.监控预防原则。组建网络舆情息员,及时监控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搜集掌握有关真实息。对可能发生舆情的事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
2.快速反应原则。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必须充分掌握师生的思想动向、利益诉求,求得思想认识“最大公约数”。并且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牢牢掌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
3.强化引导原则。舆情发生后,根据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预测潜在风险,判断舆情走势,引导舆论往有利方向发展。
4.分工明确原则。成立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安全落实责任制原则,各部门、各系有专人负责应急工作,并明确相应职责,制定相应措施。
5.协同合作原则。由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各系通力合作,通过网上网下、多管齐下开展应对工作,尽快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形成强大的合作力。
第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朱毅贤副校长兼任,具体负责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应急处置程序
由党政办牵头,学生处、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党政办新媒体中心、各部门学生干部共同参与组建网络舆情息员,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网络舆情监测。重点对学生、家长和群众关心的重点论坛进行实时监控,监测舆情发展趋势。
(一)第一时间介入
1.发现网络舆情息后,应迅速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相关正面报道的整合、网络舆情息监控、舆论息的应对引导、网评文章的组织、负面舆论和有害息的消除、封堵和删除等工作。
2.对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研判会,分析评估网络舆情发展态势,提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建议,随时掌握事态发生、发展情况并随时汇总、分析、上报,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
3.实行24小时息监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党政办、网络技术中心、相关涉事部门(系)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24小时不间断网络息监控,跟踪舆情动态,对主流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汇总,为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参考。
4.对一般网络舆情,采用“网上来、网上去”的方式,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好网络评论员队伍的作用,及时跟帖、发帖,运用网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语言引导热点,努力掌握网上舆论的话语权,以正面声音挤压有害息的传播空间,正确引领舆论导向。
5.遇到特别重大、敏感的情况,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商请上级宣传、新闻、网络息、教育等主管部门帮助依法处置。
(二)快速报告处置结果
1.重特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涉事部门(系)应在3个工作日内或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报送处置结果。
2.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涉事部门(系)应在2个工作日内或领导批示的截止日期前向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政办公室报送处置结果。
3.一般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相关处置结果应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党政办公室。
(三)告知处置情况
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应通过文件、会议或网站、报纸、微博、微等平台及时报道。
(四)动态跟踪
学校相关院系(部门)要落实专人动态跟踪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正面引导,坚决防范网络舆情危机。
(五)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消除或稳定后,涉事院系(部门)应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和反思,整理出相关报告,提交校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四、应急保障
1.加强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队伍建设,不断加强网络舆情息员培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应急领导工作组工作水平,实现规范高效处置。
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4
为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应对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有效、科学地处置反腐倡廉突发舆情,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要求,县局、营销部制定本预案。
一、舆情应急处置机构
xx县局、营销部成立意识形态反腐倡廉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突发网络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协调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原则
(一)积极应对。正视舆情,不回避、不推诿,对舆情进行主动回应,对谣言进行揭露,对事实予以澄清,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掌握主动权。
(二)快速反应。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实行24小时监测制度。发现舆情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迅速启动预案,实施响应,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有理有节。认真研判,权衡利弊,讲究应对艺术,把握时间节点,变被动为主动,使事件朝着平稳解决方向发展。
(四)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应对负主要责任。
(五)分工协作。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与宣传、公安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意识形态舆情分级及应急响应
根据反腐倡廉舆情的性质、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管理权限等因素,突发网络舆情分为三级,应急等级相应分为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三个等级。
(一)一级响应。当事件即将或已经被全国性门户网站首页或主要新闻媒体采录,在主要网络论坛被持续关注,被国内外主要媒体重点炒作,可能引发更广泛的’社会影响时,定为一级舆情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按程序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地区和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二)二级响应。当事件被省级以上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采录,在当地或全国性网络论坛中不间断有人跟帖,在事发当地造成广泛社会影响,有可能被覆盖面更广的媒体所关
注和传播时,定为二级舆情并启动二级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提出舆情处置方案,由协调小组协调宣传、公安、网管部门、舆情涉及的相关部门联合应对。同时,上报市局(公司)请求协助处置舆情。
(三)三级响应。当事件在事发当地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但未被社会舆论广泛关注或者关注度不高,没有超出当地管辖范围,但有发展趋势时,定为三级舆情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由涉及部门或其他方面提供舆情信息,办公室及时编辑舆情专报信息,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舆情涉及单位密切关注舆情动向并及时进行处置。
四、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程序及分工
突发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按照舆情监测、调查核实、协调处置、正面引导、信息发布、跟踪监测、及时总结的步骤,明确职责,有序开展。
(一)舆情监测。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舆情信息员对反腐倡廉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各部门也要对各工作领域的网络舆情进行日常监控,掌握舆情发展态势,对舆情进行初步研判,筛选出重点舆情和突发舆情,由办公室第一时间形成《党风廉政舆情专报》,提出处置建议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调查核实。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室负责对突发网络事件中反映的问题开展初核工作。如有事实依据、
涉及重大腐败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介入,按照有关工作程序,依法依纪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查处置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对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处理。
(三)协调处置。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分别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对无事实依据,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在网上造成恶劣影响的舆情,按照“网上引导与网下解决问题有机结合”的原则,及时予以封堵或删除,最大限度地压缩小道消息、政治谣言和攻击性言论的传播空间,防止舆情蔓延和扩散。同时,责成公安机关对发帖造谣者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正面引导。办公室组织全市网络评论员根据突发网络舆情事件调查了解的真实情况,围绕突发网络舆情撰写网评文章和开展上贴、跟帖工作,有针对性地正面引导网上舆论,澄清事实,揭露谣言;防止事态扩大。
(五)信息发布。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办公室审改。按程序审批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协调主流新闻媒体、网站等平台快速发布权威信息。
(六)跟踪监测。由突发网络舆情涉及的部门根据舆情信息发展规律,在负面舆情趋于平稳后,继续做好舆情后续监测工作,关注舆情发展动向,防止舆情进一步演变成网络群体性的事件。
(七)及时总结。舆情应急处置完毕后,应及时总结舆
情监控和舆论引导的做法和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向协调小组报送舆情处置工作材料。
五、意识形态舆情应急处置保障
(一)人员保障。各部门都要明确1-2名舆情信息员负责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舆情事件发生时人员及时到位,并积极配合做好舆情应对有关工作。
(二)纪律保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谨慎处理信息的公开和发布,防止和杜绝随意发布信息、发布失实信息,做好有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六、附则
本预案由县局、营销部制定按照市局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本意识形态预案定期进行评审,根据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5
为切实加强我区镇级党委换届工作中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换届信息发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网络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有效的处理网民的意见和建议,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区委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组织机构
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处置。
4、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交相关部门处理。
5、落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应急程序
舆情应急,应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注意发挥联席会议的应对作用,具体程序为:
1、各单位密接注意网络舆情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委组织部报告,由区委组织部对事件进行初步分析,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联席会议。
2、联席会议接到区委组织部汇报后,召开应急会议,有针对性地布置处置工作,形成新闻通稿并组织媒体报道,必要时可设立新闻发布中心。
3、联席会议将网络舆情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区委,及时向区委上报事件有关信息,并与新闻媒体及时保持信息沟通。
4、做好突发公众舆论事件的24小时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声像记录工作。
四、严格奖惩
对在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要给予表扬。对违反工作纪律、蓄意封锁或随意散布消息、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导致突发事件报道和舆论引导不利并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综合应对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减轻和消除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保证公共互联网持续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保障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含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生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称网络安全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由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恶意程序等导致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或影响,需要电信主管部门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网络中断(拥塞)、系统瘫痪(异常)、数据泄露(丢失)、病毒传播等事件。
本预案所称电信主管部门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工作原则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统一指挥、密切协同、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落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力量的作用。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统筹协调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特别重大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在中央网信办下设的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在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部应急办)负责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事务性工作;及时向部领导小组报告突发事件情况,提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建议;负责重大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根据需要协调较大、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部应急办具体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承担,有关单位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参与部应急办工作。
2.3其他相关单位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相关单位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为其他单位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提供技术支持。
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统称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负责监测、报告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和预警信息,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支持和技术支撑。
鼓励网络安全企业支撑参与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事件分级
根据社会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一般事件。
3.1特别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全国范围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CN国家顶级域名系统解析效率大幅下降;
(3)1亿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全国范围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2重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1)多个省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全国范围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大型域名解析系统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4)1千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5)网络病毒在多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3较大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网络安全事件:
(1)1个省内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网站或平台访问出现严重异常;
(3)1百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4)网络病毒在1个省范围内大面积爆发;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3.4一般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网络安全事件:
(1)1个地市大量互联网用户无法正常上网;
(2)10万以上互联网用户信息泄露;
(3)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影响的网络安全事件。
4.监测预警
4.1事件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对本单位网络和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发生本预案规定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当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已经发生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并及时向部应急办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初步判定的影响范围和危害、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有关建议。
4.2预警监测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通过多种途径监测、收集漏洞、病毒、网络攻击最新动向等网络安全隐患和预警信息,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可能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部应急办报告;认为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告。
4.3预警分级
建立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制度,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共互联网网络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分为四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4.4预警发布
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进行会商研判。
认为需要发布红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统一发布(或转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发布的红色预警),并报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橙色预警的,由部应急办统一发布,并报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和部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发布黄色、蓝色预警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并报部应急办,同时通报地方相关部门。对达不到预警级别但又需要发布警示信息的,部应急办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发布风险提示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的影响范围和造成的危害、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时限要求和发布机关等,并公布咨询电话。面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可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
4.5预警响应
4.5.1黄色、蓝色预警响应
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的监测;
(2)组织有关单位、机构和人员加强事态跟踪分析评估,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重要情况报部应急办;
(3)及时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并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正确引导。
4.5.2红色、橙色预警响应
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部应急办除采取黄色、蓝色预警响应措施外,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2)组织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工作方案,协调调度各方资源,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重要情况报部领导小组;
(3)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重要网络、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
(4)要求相关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进入待命状态,针对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应对方案,检查应急设备、软件工具等,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4.6预警解除
部应急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发布预警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按照权限重新发布;经研判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风险已经解除的,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解除黄色、蓝色预警后,应及时向部应急办报告。
5.应急处置
5.1响应分级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级:I级、II级、III级、IV级,分别对应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件的应急响应。
5.2先行处置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按照本预案规定立即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工作人员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尽最大努力恢复网络和系统运行,尽可能减少对用户和社会的影响,同时注意保存网络攻击、网络入侵或网络病毒的证据。
5.3启动响应
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启动,由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
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启动,由部应急办统一指挥、协调。
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启动,并负责指挥、协调。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应急办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部应急办和相关单位进入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人员保持联络畅通,相关单位派员参加部应急办工作;视情在部应急办设立应急恢复、攻击溯源、影响评估、信息发布、跨部门协调、国际协调等工作组。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部应急办。
5.4事态跟踪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事发单位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网络安全企业应当持续加强监测,跟踪事态发展,检查影响范围,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将事态发展变化、处置进展情况、相关舆情报部应急办。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立即全面了解本行政区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立即了解自身网络和系统受影响情况,并及时报部应急办。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加强事态跟踪研判。
5.5决策部署
启动I级、II级响应后,部领导小组或部应急办紧急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方面情况汇报,研究紧急应对措施,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决策部署。
针对突发事件的类型、特点和原因,要求相关单位采取以下措施:带宽紧急扩容、控制攻击源、过滤攻击流量、修补漏洞、查杀病毒、关闭端口、启用备份数据、暂时关闭相关系统等;对大规模用户信息泄露事件,要求事发单位及时告知受影响的用户,并告知用户减轻危害的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其他可以控制和减轻危害的措施。
做好信息报送。及时向国家网络安全应急办公室等报告突发事件处置进展情况;视情况由部应急办向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相关部门请求提供支援。视情况向外国政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请求协助。
注重信息发布。及时向社会公众通告突发事件情况,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措施,公布咨询电话,引导社会舆论。未经部应急办同意,各相关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启动III级、IV级响应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处置工作。处置中需要其他区域提供配合和支持的,接受请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在权限范围内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必要时可报请部应急办予以协调。
5.6结束响应
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I级响应根据国家有关决定或经部领导小组批准后结束;II级响应由部应急办决定结束,并报部领导小组;III级、IV级响应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决定结束,并报部应急办。
6.事后总结
6.1调查评估
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结束后,事发单位要及时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经过、责任,评估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总结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在应急响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形成总结报告,报电信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汇总并研究后,在应急响应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形成报告,按程序上报。
6.2奖惩问责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对不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演练,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预防、预警和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由电信主管部门给予约谈、通报或依法、依规给予问责或处分。基础电信企业有关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
7.预防与应急准备
7.1预防保护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建设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电信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7.2应急演练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相关单位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要积极参与电信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演练,并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应急演练情况要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
7.3宣传培训
电信主管部门、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应急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面向本单位员工加强网络安全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安全竞赛。
7.4手段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建设统一的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应急指挥平台,汇集、存储、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开展应急指挥调度。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域名机构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等单位规划建设本单位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并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7.5 工具配备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和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应加强对木马查杀、漏洞检测、网络扫描、渗透测试等网络安全应急装备、工具的储备,及时调整、升级软件硬件工具。鼓励研制开发相关技术装备和工具。
8.保障措施
8.1落实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落实网络安全应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
8.2经费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部应急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开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当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手段建设、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工作开展。
8.3队伍建设
网络安全专业机构要加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预防保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攻击溯源等能力。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建立专门的网络安全应急队伍,提升本单位网络安全应急能力。支持网络安全企业提升应急支撑能力,促进网络安全应急产业发展。
8.4社会力量
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应急专家组,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作用。从网络安全专业机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选拔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形成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库。
8.5国际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职责建立国际合作渠道,签订国际合作协议,必要时通过国际合作应对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鼓励网络安全专业机构、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开展网络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适时进行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本行政区域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互联网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基础电信企业、域名机构、大型互联网企业的应急预案要向电信主管部门备案。
9.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负责解释。
9.3预案实施时间
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7
为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强我校重大突发舆情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因网络舆情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营造良好的学校舆论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准确把握、快速反应。网络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学校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全体师生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3.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4.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严明纪律,严格奖惩。
二、工作方法
1.加大学校网站,增强校园网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
2. 加强对校内网络信息内容管理,对各科室采写的信息,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网络信息员通过学校网络信息处理平台报送,党支部进行文字审核。
3. 围绕网上热点问题,在师生访问频繁、关注度高的新闻网站、门户网站以及互动类网站等,撰写正面评论文章;对涉及本校工作的网上不实言论,适时以论坛贴文的形式主动进行引导,消除负面影响。
4. 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在校园网上主动导贴,积极跟贴,及时发布正面观点,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5. 针对别有用心的造谣、歪曲和攻击,开展理直气壮的舆论斗争,发表即时性评论,及时跟贴,批驳反面声音,澄清事实,抵御负面言论的渗透和传播。
三、应对机制
一旦发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学校应根据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部门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审定网络舆情应对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进行处置。遵纪依法对当事人、责任人、责任单位提出处理和责任追究意见建议,并按有关程序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具体应对机制如下:
1. 建立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机制。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处应确定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反映机敏、熟悉网络的师生担任网络舆情监控信息员,对涉及上海电力学院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应对。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
2.建立快速报告机制。舆情监控信息员发现有关学校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根据事件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应对措施。
3. 建立网络舆情研判机制。要通过跟踪分析,把握舆论发展走向,分析判断突发及重大舆情的程度,提出合理化建议。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召开会议和向上级领导汇报。
4. 建立快速查核机制。对网络反映的情况,需要调查的,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与网络抢时间,并注重周密谋划,妥善处置、严控因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经查证属实,并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与事实不符或者出入较大的,及时予以澄清。对恶意造谣、干扰学校正常学习生活开展的,依法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5. 建立信息发布机制。加大在学校微信群有关热点事件的进展情况,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形成权威、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如发生舆情突发事件,校级领导同党办、校办迅速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和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选择合适的时机发布,并组织媒体进行报道,让正面信息先声夺人,为网民提供权威声音,营造有利舆论。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不论是网络舆情初步形成,还是网络舆论已成热点,都主动澄清事实真相,争取网民理解支持。
6. 学校档案馆要做好舆情突发事件的全程处置工作的文字材料、声音、影像的记录和保存保管工作。
网络突发舆情应急预案8
我校为有序引导,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重大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切实提升应对网络等媒体的能力,依据已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我校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实施突发重大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及互联网上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许昌实验中学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校突发重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考核有关单位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研判“网络问政”形势,有序引导舆论。学校宣传科负责舆情处理,电教网络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二)岗位职责
宣传科:统筹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突发重大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各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科室突发重大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舆情监管机制,在单位干部职工中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善应对网络的网民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有技术上问题的及时与电教网络中心联系。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学校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要按照应急管理规定时限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宣传科,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于发现后三小时内以单位或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名义跟帖依法依规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或答疑释惑,及时、有效控制事态,正面、有序引导网络舆论。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按以下办法分类处置:
1.对于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学校及时提出答复意见,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 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对于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综
专人负责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釆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