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城市〔20xx〕734号)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宜居要求,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强化源头抓起、系统治理、依法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xx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覆盖率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一)强化乡镇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切实将垃圾分类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各村,夯实分类处理基础,确保各乡镇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高效处理模式。结合自身实际,做好垃圾分类规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合理配备保洁员数量,确保分类工作有效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分拣、分类处理、处置模式、设施建设等方面。
1.垃圾分类。农村垃圾可分为四大类:可腐烂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可腐烂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茶叶渣、残次水果、果壳瓜皮、盆景等植物的残枝落叶、废弃食用油等。
可回收垃圾,是指适宜回收的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是指除可腐烂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以外的所有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垃圾。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收集分拣。根据农村实际和简便易操作原则,采用“二次四分法”,即农户对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进行一次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桶。村保洁员在农户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对不可腐烂垃圾再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含有毒有害垃圾)。
3.分类处理。可腐烂垃圾由保洁员直接运往阳光堆肥房进行堆肥无害化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不可腐烂、不可回收垃圾由保洁员清运至深埋桶或中转站暂存,定期用专车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收集存放,并由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在北部乡镇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9座,在南部乡镇新建深埋桶282个,在全县境内新建阳光堆肥房18座,垃圾分类亭1270座,投放入户垃圾分类桶287946个,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优先支持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的’发展,在城区建立10个垃圾回收点,在各乡镇设垃圾回收站。鼓励保洁员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增加收入。鼓励供销社按照统一培训、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装、统一计量器具、统一归口缴存商品和规范服务用语、规范服务区域、规范服务标准的“六统一”“三规范”,打造覆盖全县城乡的规模化、规范化、公益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制定《光山县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构建网络完善、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光山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县城区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和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其中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吴玉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乡镇(街区)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各乡镇(街区)、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相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农村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街区)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强制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季度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单位做好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公益性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双星创建”考核体系。
县供销社: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及考核工作,负责成立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并进行管理,积极推进乡村、社区垃圾回收网点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居民生活中产生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率。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的保障与使用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科技局):负责鼓励农村生活垃圾等科研项目的研究和开发,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阳光堆肥房、垃圾中转站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广播电视台: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住建局:督促建筑工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工作;规划及督促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业主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将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纳入物业管理企业的考评内容。
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智慧光山设立餐厨垃圾管理平台,构建垃圾分类“互联网+”管理系统。
市生态环境局光山分局:负责建立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体系,指导协调有害垃圾的处置工作;协调天瑞水泥窑协同处理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县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互动,引导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环卫运营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集和分类运输体系建设,做好有害垃圾收集、储存、包装、运输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划分,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各乡镇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管理参照县城管理方案执行。
(三)加强示范引领。扎实开展典型示范创建活动,以三星级及以上文明村和争创省级人居示范村为重点,创建高标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示范村。通过示范先行,典型引路,连线成片,持续完善,助推垃圾分类逐步覆盖全县所有农村。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各种平台和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五)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四水共治、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
为加快推进我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参照其它单位模式,结合xx街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xx街16个村(社区)、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整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做好分类宣传引导,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建立完善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二、生活垃圾实施流程及分类要求
(一)生活垃圾实施流程
宣传发动→前期培训(督导宣传员、分拣员的上岗前培训)→督导宣传员上门指导、每户发放干湿垃圾桶各一个→每户干湿垃圾桶分类投放放室外→分拣员按可堆腐的湿垃圾、不可堆腐的干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分类收集运送至集中点堆放→车辆运输过磅统计垃圾量→垃圾按可堆腐、不可堆腐分类外运至指定点。
(二)分类标准
1、易腐的湿垃圾(用绿色桶来装)。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骨头内脏粪便、茶叶渣、树叶、残次水果等垃圾。
2、可回收垃圾(用蓝色桶来装)。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主要包括:
(1)纸类的纸张、纸盒等;
(2)塑料类的饮料瓶、塑料袋、泡沫塑料、塑料餐盒餐具等;
(3)金属类的各种废金属物品;
(4)玻璃类的玻璃瓶等;
(5)织物类的旧纺织衣物等。
3、有害垃圾(用红色桶来装)。指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油漆桶、杀虫剂、过期药品等。
4、不腐的干垃圾(用黑色桶来装)。是指不能进行分解的垃圾。比如:煤渣灰、纸巾卫生巾、烟头等。
(三)分类方法:在有害垃圾单独投放的基础上,按照易腐垃圾和不易腐垃圾进行分类,可回收物则鼓励回收利用。
三、主要工作
(一)责任划分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为实施责任主体,成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分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办及检查考核。
2、街道环卫中心负责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督促检查、督办考核、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垃圾分类资金、物资的保障。
3、各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村(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督导员、分拣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各村(社区)设立专兼职督导宣传员2名(各村分管环卫工作的领导必须兼任督导宣传员),对接街垃圾分类的各项工作。
(二)基本配置
1、人员配置
督导员:各村新配置1名专职督导宣传员兼任村环卫队长、环卫信息员,配合村分管环卫工作的领导开展各项环卫工作,全街合计15人;
街党政机关大院、各企事业单位确定1-2名机关干部兼任督导宣传员,负责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督促工作。
分拣员:将全街现有119名道路保洁员纳入分拣员的基础上,参照相关标准新配置分拣员30名,合计149人,负责对集镇、村湾的村(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的宣传、指导、督促、分拣、收集工作。
2、设施设备配置
13个自然村湾及洪康街类型:
按有人居住的每户门口设置50升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1组,合计约3600组。
在各村委会附近和集镇主要道路的’显著位置安装浙江模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宣传栏前布置240升的易腐湿垃圾绿色桶1只、不腐干垃圾黑色桶1只、可回收垃圾蓝色桶1只、有害垃圾红色桶1只),合计18处。
酌情将各村垃圾收集点地面硬化面积扩大到100平方米,便于安放易腐湿垃圾桶、不腐干垃圾箱等。
购置垃圾收集板车60付(新配置的30名分拣员每人一付、各村申请更换及备用30付),每车配置100升易腐湿垃圾收集桶1只、100升不腐干垃圾收集桶1只;在35处村湾垃圾收集点配置240升易腐湿垃圾绿色桶用于腾换,合计175只。
xx集镇及南康新村类型:
集镇道路按每30米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1个的标准,配备垃圾收集容器1组(240L易腐湿垃圾、不易腐干垃圾收集桶各一个),合计70处。
每条道路配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1个(240L红色垃圾桶)。
主要道路显著位置安装垃圾分类宣传栏1个(振兴街、建镇路、洪康街)。
集并的南康新村(鞋尖村、捞子湖村)按每2个楼栋口设置240升易腐湿垃圾绿色桶1只、不腐干垃圾黑色桶1只,合计约90组。
街办公楼大院类型:
每个办公室配备50升的干、湿垃圾收集容器1组。
每栋楼房门口配备240L的不易腐干垃圾收集桶1个;每栋楼背后配置240升有害垃圾桶1个。
垃圾收集点配置240L的易腐湿垃圾收集桶2个。
各企事业单位、餐馆类型:
有内设食堂的单位、餐馆按户配置240L的易腐湿垃圾收集桶2个。
(三)收集、运输及处理
1、人员配置:将现有运力和司机整合使用的基础上,启用库存车辆2台,新增随车操作工2名。
2、干垃圾(不腐垃圾)收集延用现有收运模式,运送至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3、湿垃圾收集运送至就近的生物制肥企业进行资源化处理。
4、可回收物由各单位、各居(村)民自行处理或交分拣员集中处理。
5、有害垃圾由区指定的具备相关物质的企业实行专项收运处理。
四、主要管理措施
(一)环卫中心专班通过明察暗访,每月重点对各村的垃圾分类进行考核打分,根据考核情况将所有行政村分成绿、黄、红三类,对红牌村在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每月考核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同时,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督促和指导。
(二)制定督导员、分拣员绩效管理制度。专班联合村分管领导每周对督导员、分拣员在垃圾分拣、分类运输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每月评出一定比例的后进督导员、分拣员,酌情扣除绩效工资50-100元。
(三)村级设立垃圾分类“荣辱榜”,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督导员、分拣员组成,每月对农户垃圾分类进行打分评比,按分类好和较好每月张榜公布。每季度对垃圾分类管理好或较好的家庭进行奖励,垃圾分类好的家庭给予食用油、米、面等日用品奖励;垃圾分类较好的家庭给予卫生纸、洗发精、沐浴露等日用品奖励,费用从垃圾分类专项资金中列支。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6月)
制定《xx街20xx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实施村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垃圾分类宣讲组进单位、村(社区)宣讲,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指导,分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倡议书》及《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公共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家喻户晓,营造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各单位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办法,召开好宣传动员大会,安排好宣督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11月)
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各级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逐步完成垃圾分类投放运行、设施设备配套、分类收运处理跟进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
(三)长效巩固阶段(20xx年12月)
结合目标,对全街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验收,以便下年度更好地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保障。成立街级生活垃圾分类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全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督办等;各村(社区)、相关部门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
(二)突出重点打造示范片区。突出重点,打造南康示范片区,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上重点支持,学习浙江“鸡毛换糖”、可腐烂垃圾制肥等模式,形成特色和亮点。
(三)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出台《xx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方式、指标、范围和奖惩办法,以保证垃圾分类目标按期实现。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3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根据《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万州府办〔20xx〕10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以贴近实际,标本兼治,重在教育,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主动性,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的有效开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总量控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镇6个村(居)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的垃圾分类达标率90%以上,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
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在旧房拆除、房屋装修(装潢)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垃圾。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也叫农业废弃物,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1.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二次四分法”。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不可回收(易腐烂的)和可回收(不易腐烂的)两类,每天早晨分别投放到各自家门口的分类垃圾桶(箱)内,由村庄保洁员(分拣员)每天登门、定时收集。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分类,对“不易腐烂的”垃圾再分“好卖的”“不好卖的”两类,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利用两类式分类收集车将“易腐烂的”、“不易腐烂的”垃圾集中收集到村庄分类垃圾收集房。可在各村设立“废品兑换站”,环卫公司与各村小卖部达成收购协议,以市场废品收购价格兑换保洁员(分拣员)分类收集的可回收垃圾,置换成相应的日用商品,或由环卫公司定时定点将废品回收至废旧垃圾收购点。
2.沙土、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沙土和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各村庄应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用来集中堆放或修补道路、填洼处理,或运至镇指定的煤灰建筑垃圾填埋场(点)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
(三)设施配备。
1.小垃圾桶。每个农户门前配置2只不同颜色(如黄色、蓝色)的小垃圾桶(箱),分别标注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和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标识。
2.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各村庄在周边交通方便的地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撤销街巷露天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应配备必要的水、电和消杀消毒设施,标识明确,专人管理。分类垃圾应日产日清。
(四)保洁分类队伍建设。
按照常住人口100户1人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分拣员),不足100户的村(居)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分拣员)。落实保洁员(分拣员)分拣工作经费,明确保洁员(分拣员)在垃圾分类收集、分拣、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严格培训考核,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新增保洁员(分拣员)和原有保洁员要进行垃圾分类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上岗,确保宣教和二次分类到位。保洁员(分拣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和分拣员“二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拣员)既要做好卫生保洁,同时也要承担对垃圾分类的培训、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四、检查考核。
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运行,镇、村(居)均需建立完善考核制度,达到分类投放规范、集中清运及时、垃圾减量明显的’目标。
对村(居)的考核由镇规环办牵头进行,主要根据实地检查和资源化处理中心记录情况,每月开展考核,考核的分数采取百分制。镇规环办应当对资源化处理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日常运行资金的拨付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各村(居)应当利用各种形式载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整合原有保洁员资源,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机制,同时通过考核落实合理报酬,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镇规环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村垃圾分类、运行质量、工作进度等督查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及与“四位一体”长效机制的有效衔接,对分类后的垃圾做好终端处置。各村(居)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作推进和运行绩效。同时可结合星级美丽乡村创建,积极发动群众,将垃圾分类纳入卫生户、优美庭院户等创建工作中。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规环办和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行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赶场天发宣传资料、开院坝会、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三)加强督察,严格考核。
镇规环办要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各村要对农户垃圾分拣情况、保洁员收集和二次分拣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考核结果与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卫生保洁员待遇、“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经费相挂钩。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4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70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全面治理农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下同)生活垃圾,切实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统筹城乡发展、造福农民群众为出发点,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以切实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为导向,深化落实建村〔2015〕170号文件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加快形成人居环境与乡风文明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建设整洁卫生、环境优美、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1.源头减量、集中处理。按照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总体要求,探索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着力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集中处理目标。
2.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政策法规、专项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村、社及农村居民参与治理,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齐抓共管、联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3.因地制宜、分步推进。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五大功能区域建设,结合自然条件,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步实施。
4.整体推进、局部优先。全面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的同时,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
按照搭建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实施方案、建立一套运行机制、完善一套工作制度、健全一套保障机制的“五个一”要求,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完成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确保全市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集中处理。
――2016年1月底前,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确保2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涪陵区、潼南区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所有通村道路沿线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万州区、黔江区、南川区、丰都县、武隆县、忠县、秀山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xx年底前,所有农村居民集聚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确保7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口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面完成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建立“五有”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即:有稳定的村社保洁队伍、有专业的乡镇垃圾收运队伍、有达标的村级垃圾收集容器、有完善的垃圾转运设施设备、有规范的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农村居民进行居住院落、田间地头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收集,并投放到指定收集地点;行政村建立、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相关村规民约,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建设及运行管理,指导村民实行源头分类投放;乡镇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转运设施设备,并将垃圾转运到相应转运站;区县(自治县)建设、运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并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同时负责完善农村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按照全面清理、突出重点、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的原则,重点治理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及国道、省道、县道等主要道路沿线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时综合考虑存量垃圾多少、成分构成、污染状况、所处位置、风险等级等因素,采取就地简易封场、规范封场、搬迁处理以及垃圾综合利用等方式,消除农村存量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影响。
完善政策法规、规划和技术标准。
推进《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结合“十三五”相关规划编制,研究编制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规划。针对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划分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出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技术指南,逐步形成我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广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村居民增强环保意识、文明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开展“整洁庭院”等评比活动,提高村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推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典型和经验,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筹备启动阶段(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
2015年12月底前,理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和职责。2016年1月底前,各区县(自治县)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案编制并报市市政委备案,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启动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
各区县(自治县)基本建成本行政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包括收运队伍建设、收运设施建设、资金配套保障、责任体系建立等,全面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存量垃圾清理。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完成相关规划、治理技术指南等编制工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逐年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7―12月)。
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应机制,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和计划,形成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协调组,不定期研究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部门职责。
市市政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及其他日常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项目规划、国家有关资金的争取和安排,并会同市市政委统筹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全市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专项补贴,督促各区县(自治县)落实财政性资金配套;会同市市政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区县(自治县)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结合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积极支持配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关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规划选址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负责指导、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用地。
市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在农村建设、改造等项目中落实、完善垃圾收运设施,在小城镇建设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项目配套。
市农委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补助。
市商委负责农村可利用物资回收管理和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爱卫办)负责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推进卫生镇(村)建设,并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作为卫生区县(镇街、村社)评审的决定性指标。
市移民局负责争取国家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配置和运行经费纳入三峡移民后续资金补助范围。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市政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
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市政委开展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
加强经费保障。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5
为进一步改善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行政村保洁全覆盖,实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支撑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
(二)具体目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六无”,即农村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农户庭院无流淌污水,村内、集镇无散放垃圾,河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村间无裸土粪便,农田路边无塑料垃圾。
二、工作方法。
(一)主体分类减量。
1.垃圾分类。农户生活垃圾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可填埋(建筑)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石、废陶瓷、水泥块、煤渣和泥沙等;第二类是可利用(有机)垃圾,如瓜皮果壳、残枝败叶、禾杆杂草以及菜叶(根)、剩菜剩饭、人畜粪便、动物尸体等垃圾;第三类是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指可回收利用的塑胶、玻璃、纸质、金属等类别的`无机垃圾;第四类是必须封存或者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废农药瓶、废油漆、废日光灯管、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2.减量处理。以“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的方法处理第一类、第二类垃圾,达到减量化。
(二)公司回收利用。以“户分类、村收集、公司回收”的方法处理第三类垃圾,达到资源化。即农户设置塑胶类、玻璃类、金属类三筐对第三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自行出售或由村收购点(垃圾中转房)收购后,统一卖给废品收购公司回收处理。对需要封存处理的有害垃圾,由乡镇收集或者回收公司收购后,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
(三)村民自治管理。村委会(居委会)是村民(居民)自治主体,对全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总负责,并将村(或社区)划分为“公共区域”和各农户“门前三包区域”(三包是指门前环境包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吊挂、乱堆放等;门前卫生包整洁,无裸露垃圾、污水、粪便,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门前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包整洁等)。农户是“门前三包”区域的责任主体,保洁员是公共区域的责任主体。各村要制定“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并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合同。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监管和组织开展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实行政府补助。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一事一议”财政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和组织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环境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主要完成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试点示范三个方面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完成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统筹治理规划,试点示范村建立“户分类、村落保洁、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在总结试点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达到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通过加强培训,每个村建立稳定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管理队伍,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正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环卫设施,乡镇、集镇应有统一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式样和标识。有“分类箱(桶)”、垃圾清运车。组建垃圾清运公司或聘请有运输能力的清运大户,采取租赁、发包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村委会(居委会)应通过召开户主会,制定村规民约,确定农户交纳保洁费的标准和数量。
农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6
为营造健康、宜居的人居环境,树立美丽xx的良好形象,决定在全镇开展“探索垃圾处理新模式,打造清洁美丽新xx”,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按照镇村统筹、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规范健全镇村垃圾处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一个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优美乡镇。
通过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清除“脏、乱、差”现象,建立镇、村保洁服务组织,健全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完善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达到环境整洁、容貌美观、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目标。
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两治理两建立”,即:治理环境卫生、治理村容村貌,建立保洁队伍、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体系。按照“三有”(有一支保洁员队伍,负责村(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有一套垃圾回收清运处理设施,开展村(社区)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有一套长效环卫管理机制,做到环卫管理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村规民约建立,家家户户“门前三包”落实,定期开展环境卫生评比活动)的总体要求,推动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垃圾处理取得实效,形成长效制度。
(一)农村(社区)垃圾处理
1、划定包干区:以自然村为单位,视情划分为若干小块,各户主要负责本户房前屋后的日常保洁。
2、配齐必要的环卫设备和设施:村(居)民自备垃圾桶,各自然村按平均每15户建立一个垃圾池的原则,合理规划好垃圾池,用于临时堆放和焚烧垃圾,垃圾池的选址应做到既方便群众又方便清运。垃圾池的建设由各村自行组织实施,镇政府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每个行政村要建立1—2个垃圾集中填埋场,用于本村的垃圾填埋。填埋场的选址要做到既不影响群众生活又方便垃圾清运车辆通行。
3、垃圾初分类:以村民小组或居民点为单位,选择低保户、村民小组长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组建村级保洁队伍,主要工作是对垃圾进行初分类和焚烧不可回收垃圾,监督本地环境卫生状况。废纸、塑料、金属和布料等可回收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由废品收购人员定期上门统一收购;菜根、菜叶、果皮、煤灰等厨余垃圾,通过自行填埋,充分发酵循环使用;废旧电池、废旧灯具、过期药品、烟头、医疗器械等有害垃圾,由清运工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尿不湿、破旧衣物等不可回收垃圾,先焚烧,残渣定期清理后再放入填埋坑。树枝、树叶、建筑垃圾等禁止倒入垃圾池。村教学点由该点负责收集与焚烧。
4、垃圾清运:残渣清运工作由镇政府通过招标方式由专人负责,由工作人员将焚烧后的残渣清运至各村垃圾填埋场,每月清运两次,实行集中填埋。
(二)集镇垃圾处理
重点是做好日常保洁,稳定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各户配置一个垃圾桶,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中学、中心小学固定一垃圾池,由固定人员每日收集垃圾,做到不留死角,垃圾不过夜。农贸市场及其他企业单位自行收集清运处理本单位垃圾。完善对镇垃圾填埋场的改造和管理,合理设置垃圾箱,提高集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三)公路沿线垃圾处理
安莲公路和洋钱公路沿线暴露垃圾,包括飘散的杂物和白色垃圾,清除粪堆等。公路沿线全面整治村容村貌,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残垣断壁,清除路边堆放柴草等。全面疏浚、畅通沿线排水沟渠,清除淤泥,清理杂草,清理污水。沿线垃圾仍由原公益性岗位人员清扫清运,保持时积时清,其他村道垃圾清扫清运由各村(社区)组织。
(四)其他环境清洁整治工作
每年开展两次(夏初和年底)集中环境清洁整治活动。动员全体村民共同参与环境综合整治。
1、清洁家园。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洁房屋,消除卫生死角。房前屋后、河塘沟渠、道路等范围内的暴露垃圾,清理屋前屋后乱堆放的柴草、杂物,清理破损的广告、标语、横幅等。清理影响村容村貌的废旧房屋、残墙断壁,合理布局,清洁杂屋、栏舍。
2、清洁水源。加强饮用水水源特别是重点水源地环境整治,清淤治理村(社区)水井、水塘、小河流、排水沟、下水道,清理水面漂浮垃圾,处理厕所、畜禽场(圈、栏)污水排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进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对村级污水的处理。
3、清洁田园。对田园进行全面清洁,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清收和处理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如烤烟田塑料薄膜、药水瓶等、医药垃圾及其他有害垃圾,控制农药、化肥等过量使用,大力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实用技术,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活动时间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分为三个阶段进行,总的要求是要边发动,边行动,迅速形成声势,建立长效机制。
(一)宣传发动阶段。通过横幅、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集中宣传,各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宣讲、走访、调研活动,采取召开村两委、村民代表、党员座谈会,对每家每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清洁xx的意义与内容,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声势氛围。集中各种资源、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清洁xx活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适时对活动实施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完善长效运行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验收总结阶段。由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督查考评组,对全镇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总结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开展好、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力、验收不达标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领导分工负责,镇成立清洁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宣传发动,营造气氛
通过深入村组召开座谈会、群众大会,开展乡村干部志愿清洁行动,各村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栏、温馨提示牌、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等,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处理农村垃圾是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件大事,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好事。提高群众对环境卫生改革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提高群众素质,自觉遵守并逐步养成良好文明卫生习惯。
(三)加大投入,保障到位
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我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镇从烟税总返还中先提取百分之十,总资金约30万元,用于专项保障保洁人员、垃圾收运设施和运行管护。村组保洁员(兼卫生督导员)误工补助,以一人负责三个垃圾池,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为宜,资金来源可由各村民小组通过群众自筹或组集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群众自筹一般以户为单位,每户20元,按年收取。具体的误工补助标准、筹资方式和保洁员人选由各村民小组根据本组实际召开村民大会确定,会上一并制定有关村规民约,确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理办法,并完善农村环境卫生的其他长效推动机制。
(四)加强检查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与各村(居)支委要签定责任状,纳入年终考核。镇成立督查考核组,通过日常督查与季度考评等方式,建立对村(社区)委的检查评比机制。各村聘请有威望、敢负责,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担任卫生义务监察员,督促保洁人员和各农户做好各自卫生保洁工作。
(五)完善管理制度
大力推行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明确划分责任区,制定责任区标准和奖惩措施,形成“政府组织、村民自治、专业保洁”的管理格局。同时在广大群众中推行清洁卫生评比星级户活动,在每个村的宣传栏里设置卫生评比栏,根据评比结果,对五星级的农户每月奖励一定的奖品,对不上星级的不清洁家庭和不按规定乱倒垃圾的人员则公开曝光。镇城管中队负责垃圾处理有关制度的落实,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与村规民约结合起来,调动群众积极性,倡导讲究卫生、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培养村民文明意识和习惯养成,推动镇村环境标本兼治。